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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的工人妻不棄“階下囚”zt

(2009-12-14 12:30:17) 下一個
王洪文的工人妻不棄“階下囚”

  王洪文從上海到北京擔任黨的副主席之後,曾向妻子提出過離婚。有人說,這是王洪文地位變了,看不起仍然還在工廠裏做工的妻子。也許這是一個原因,但也許王洪文早已預感到了下台的這一天。
  1976年10月5日下午,王洪文在讓秘書廖祖康將兒子帶回上海交給妻子崔根娣時就曾淒涼地說:“在我們老家有一句話,叫做‘寧跟要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何況我這頂烏紗帽說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時我不是做官,而是要坐牢。”接著王洪文又寫了一張條子交給廖祖康說:“你到管理處借500塊錢給根娣帶去,你告訴她,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崔根娣當時對轉達王洪文之意的廖祖康說:“他的好意我明白,隻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
  1976年10月6日晚8時,中南海懷仁堂正廳,由汪東興負責組織實施抓捕。因為考慮到王洪文當過軍人,因此在他走到走廊的時候,行動小組的衛士就走上前去將他扭住。王洪文沒有想到自己被捕了,他大聲地吼起來:“你們幹什麽?我是來開會的!”王洪文一邊用腳去踢那些扭他的行動小組的衛士,一邊拚力將手掙脫,並向衛士們揮動起拳頭。行動小組的衛士們一擁而上,很快就將王洪文製伏。王洪文被扭著雙臂來到大廳裏,華國鋒向王洪文念了中共中央的“決定”。還未等華國鋒念完,王洪文掙脫開衛士的手,大吼一聲,如同一隻發怒的惡狼,張開雙臂,向著不遠處的葉劍英撲去。站在一旁負責這項抓捕工作的汪東興伸手摸了一下腰上的手槍,接著又將手收了回去。因為雙方太近了,實在是不便開槍。沒有念完“決定”的華國鋒,對眼前的一幕也有些驚詫。葉劍英顯得很鎮靜,坐在那裏一動不動。就在王洪文距離葉劍英隻有1米左右的時候,幾名衛士衝了過去,用力將他撲倒,並給他戴上了鋥亮的手銬。從一個既無安邦之策,又無治國之才的造反派頭頭,一躍而成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之一的王洪文,從權力的巔峰上跌了下來。
  在審判“四人幫”之前,黨中央決定在這四條“腿”中先“斷”其一條,使其失去平衡。由於王洪文資曆最淺,又是靠“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因此決定先“斷”王洪文這條“腿”。接連不斷的法庭對質和辯論,已經將王洪文所犯罪行揭露得體無完膚,王洪文說:“我隻想說明一點,在法庭調查中,王秀珍在作證時,提到我曾經說過‘軍隊裏沒有我們的人’這樣的話,這話我不是這樣說的,也不是這樣的意思。我當時是說林彪控製軍隊那麽多年,許多部門和單位都被他的死黨把持著,沒有我們的人,別的我就不想多說了。”為了慎重,審判長曾漢周與審判員王戰平、曹理周相互交換了一下目光,再次向王洪文宣布:“法庭辯論結束。王洪文,你還有最後陳述的權利。你有什麽要講的嗎?”王洪文最後說:“我隻講幾句,我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在起訴書中所指控我的犯罪事實,以及大量證據,都是事實。這些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我已經如實做了回答。就今天這個機會,我向法庭表個態。‘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參與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反革命活動,成了這個集團的主要成員,犯下了嚴重的罪行……我衷心地希望政府能給我一個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機會。我的陳述完了。”經特別法庭所有審判員對罪犯逐一進行評議,然後逐一進行表決,特別法庭最後判處王洪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令王洪文沒有想到的是,當他被關入秦城監獄成為階下囚之後,每年國慶節這一天,他曾妄圖離掉的結發妻子崔根娣,都要帶著他們的孩子從上海趕來探監,因為這一天是她與王洪文的結婚紀念日。這位平凡而善良的女工對找她談話的領導異常平靜地說:“王洪文犯了罪,你們怎麽判我不管,可是我不離婚。他還年輕,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王洪文在秦城監獄服刑時,其妻崔根娣和女兒王亞萍經常去看望。1986年王洪文在體檢時發現有肝病,被送往醫院治療,實施保外就醫。1992年8月5日,《人民日報》刊登一則消息:王洪文病亡,終年58歲。(摘自《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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