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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張誌新案是一場有預謀的欺騙

(2009-10-03 14:51:43) 下一個
[轉貼]張誌新案是一場有預謀的欺騙

——論掌握張誌新案話語權的文人們使用的材料屬於文藝的範疇  

2009年7月28日  

掌握張誌新案話語權的文人使用的材料屬於文藝的範疇,文藝隻有表達一種感情傾向的功能,不能作為史學的依據。但是如果有人試圖把文藝當史學,那就是政客是有意而為之,不僅使用材料者本身品質低劣,手段粗糙笨拙,又經受不起曆史的經驗,早晚伎倆會被戳穿。

張誌新案我和其他讀者一樣,並不掌握更多的檔案史料,所以不能給讀者提供更多的東西。但是我們從中還是能夠看到在這個案件中一些文章的基本史料和邏輯錯誤。蘇鐵山老同誌《在曆史大背景下的張誌新案》已經做了一些簡單的陳述。  



1、最基本的醫學常識錯誤和事理邏輯錯誤。  

比如張誌新在1975年4月4日執行死刑前被割斷喉管的說法,1979年6月13、17、24連續三日的《光明日報》都有文章提及張誌新案,而且都提到張誌新“被割斷了氣管或喉管”。顯然,文章密集地提到張誌新案,顯然要有目的、有步驟地形成“輿論的規模”,從而控訴文革。  

但是在這樣一張大報中,居然出現了極其嚴重的常識性錯誤,一個被割斷氣管或喉管的人是無法繼續存活的。蘇鐵山老同誌說,“人們依靠常識,也可以判斷出,一個被割斷氣管或喉管的人很快就會死亡,不可能參加宣判大會、上車押赴刑場、下車走到行刑地點。”僅憑這一點關鍵之點,張誌新案件無論將來曆史如何評價,都無法對這一點自圓其說。  

1998年7月21日陳禹山的錄音說:“張誌新刑前已被逼瘋。”而在1979年6月5日發表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中寫道:“1975年4月3日,張誌新被加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天下午6時,辦案人員到監獄向張誌新宣讀死刑判決書。張誌新鎮靜如常。……我的觀點不變!’第二天臨刑前,張誌新被秘密地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辦公室……,然後拉到全監獄犯人麵前宣判。黨的好女兒張誌新臉不變色、昂首挺胸、怒目而視…… ”。陳禹山們一會兒說張誌新瘋了,一會兒又說張誌新沒有瘋。  

我不僅為他們造假的水平感到臉紅,這種拙劣的手段不過是和“今天是和諧社會,也是不和諧社會”一樣混蛋的邏輯,居然能夠在這個事件上上下其手,大行其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某些集團編製這個欺世的大謊言目的就是以事情的殘酷性來吸引人們的同情心,從而將引導人們改變對這一審判的看法。以感情引導理性,是比較高明的手段,但常識性的錯誤,卻是致命的。

   

2、從曆史學的角度來說,曆史當事人、親屬以及朋友的敘述是所有的史料中最缺乏可信度的部分  

日記、遺囑、自傳、回憶錄等文獻,可以總括到大口述史學中,在史料的價值考辯中屬於價值最低的。由於曆史當事人不能脫離當時的利害關係,所以這些史料深深地打上了主觀意誌,在這些史料中往往拋棄、故意隱瞞了對曆史當事人不利的材料,而對有利的材料或事實誇大、強調。  

因此,在一些史學理論的價值判斷中,傾向於將日記、遺囑、自傳、回憶錄等文獻視為小說等文藝題材。  

比如,對《蔣介石日記》的基本看法,曆史當事人蔣介石並不是脫離事態進程獨立創造日記的。他在撰寫日記的時候,一定能夠預料到在他死後,日記的公布是早晚的事。因此,日記中必然要有意識地傾注某些觀點。說《蔣介石日記》能夠使國共關係重寫,是一種對史學不了解,甚至是極其幼稚的說法。  

前幾年流行的《秦檜遺囑》也是一個例子。評價一個曆史人物,不能從他說什麽來評價,而是應該從他的行為客觀上造成的結果來評價。每個有知識的人都有能力自圓其說,都能夠為自己的行為做辯護。如果不從曆史的客觀結果來評價,而是以個人的說法來評價,那就是唯心主義,更不會得到什麽真正的曆史實情。  

陳禹山以及一些作者的引用材料,幾乎全是張誌新親屬的敘述。這些口述的材料缺乏最基本的可信度。希特勒的親屬如果得到政治上發言的機會,那麽絕對會把希特勒打扮成人類的救星和一個受害者。  

這說明,在政治鬥爭領域,史學往往受到政治的左右,從而失去了辨別史料的機會。政客為了達到某個政治目的,不會允許你辨別史料。曆史的客觀性,隻存在於曆史當事人和曆史當事的統治集團完全失去和這段史料的利害關係時才能夠出現。這是曆史真實性的一個必要但是不完全絕對的條件。  

3、有目的地使用某些有利的材料而隱瞞某些不利的材料  

在張誌新案中,這些文人的手法就是取其所需,而有所隱瞞。隻引用對其觀點有利的部分,而對於那些有損於張誌新“偉大形象”的材料,全部遮蔽不談。  

比如張誌新的“婚外情”,這即使是在今天這個時代都受到強烈譴責。何況,脫離意識形態環境,無論在任何一個時代,以麵向公眾、完全公開的形式辱罵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都屬於犯罪行為。  

蘇鐵山同誌繼續寫道:“陳禹山們在編寫《一份血寫的報告》時有意掩蓋了如下重要的事實: 1、張誌新在公開場合多次書寫張貼大量直接針對毛澤東主席的反動標語,包括‘打倒毛澤東’、‘絞死毛澤東’、‘油炸毛澤東’、‘千刀萬剮毛澤東’等等。2、張誌新在公開場合及開會時多次高呼上述內容的口號。3、張誌新在她自己的‘毛選四卷’上書寫了大量的攻擊、漫罵毛澤東主席的言論。4、張誌新還有攻擊、漫罵周恩來總理的言論。5、1973年11月16日張誌新與其他犯人參加‘批林批孔’大會,當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張誌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等口號”等等。  

即使是今天號稱開明的時代,在私人領域你辱罵國家最高領導人沒有管著你,你敢在電視台、報紙、雜誌刊登辱罵國家領導人的聲明嗎?某些左翼群眾合理合法地紀念毛澤東尚且要遭受法律的不公待遇,張誌新生活在今天就能夠為社會所容?  

這正如一個貪汙的官員,在僥幸離開大陸以後,立即成為一個“一向支持西方民主的人權鬥士”一樣荒謬。

如果我們在2009年出現了這樣一個女人,她有多種婚姻不良的記錄,同時觸犯了國家的一般法律,她卻說:“我是一個為建立公平、正義、有法紀、保護婚姻和家庭的社會而奮鬥一生的人”,你能夠相信她,以及她的親屬說的話嗎?這和相信一個騙子何異?熱比婭將自己打扮成一個製度的受害者,但是實質上她是一個刑事犯,證據和說辭,你相信哪個更多一點?  

宗教是騙子,政客則是十倍的騙子,這話一點不假。善良的人們,總是象被愚弄的工具,然後政客們再假惺惺地表達出一種粘稠狀的“民意”:  

“張誌新是個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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