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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倫斯、蒙巴頓與史密斯——大英帝國留下的啟示zt

(2009-10-09 18:08:32) 下一個
勞倫斯、蒙巴頓與史密斯——大英帝國留下的啟示

與中國人蓋棺定論、非黑即白的觀念不同,曆史這個東西很難以某種公式計算出正確的結果,雖然它冥冥中自有其法,但若妄加揣測,則難免犯錯,同樣,這個道理亦有反證,以顢頇無比的威廉二世來說,其人一生之中產生的荒謬觀點層出不窮,但就是這個人,在日俄戰爭時曾經有預言:“俄國的君主製度覆滅,並誕生民主製度,這種民主製度在野蠻落後的俄國...將會表現出對文明社會完全不同的恐怖麵目。”後來的事實證明——任何熟知曆史常規的智者,都很難評判得如此準確(當然,俄國後來發生的事,雖打著民主的旗號,但完全與民主無關)。

俄國的問題,已經有太多的人去闡述,本文無意繼續充當這樣的角色,但是從這裏我們可以從中提煉出一種思路:對於曆史進程來說,某些進步的理念,並不能替代文明作為民族實現民主與自強的助推劑,其道理正如“曆史自有其法”,任何寄希望於跳躍式前進的想法,若無較為殷實的文明底蘊作為支撐,則事倍功半,甚至為本民族帶來萬劫不複的災難。

關於這樣的例子,姑且不將中國列在其中,這裏,我隻想談一談大英帝國的三個人:勞倫斯、蒙巴頓與伊恩.史密斯。

對於大英帝國的統治,即便是最苛刻的民族主義曆史學家,也很難忽略其兩麵性:一方麵,這種殖民主義完全受維護英國利益驅使,以奴役與統治作為基本目的;另一方麵,英國的統治在客觀上也將文明帶入“未開化之地”,使其加速了融入現代文明的進程,帶來了民主與法製。至於第一點,痛訴英帝國主義的各類血狀可謂罄竹難書,而關於這第二點,也很難予以否定(盡管是有些羞答答的),以色列人在抗擊英國統治的時候有句話說得很有意思:英國的統治,大概是世界上最好的統治,但是——我們為什麽要受其統治呢?

猶太人的話很有趣,也很厚道,他們首先肯定了英國的殖民統治(當然嘍,一定要與俄國、意大利、法國這樣的殖民統治相對比才可以,德國的殖民統治暫且除外——因為德國在這方麵,還是堪與聯合王國一比的)是“最好的”,但是猶太人還是要獨立,為什麽?名義上是“我們不需要統治”,而暗含的潛台詞是“我們自己的統治,一定還要好過你們”,這一明一暗的兩層含義,確保了以色列國獨立的合理性,因為巴勒斯坦這片土地,從奧斯曼帝國開始(或者說得更長遠一點,從羅馬帝國來到這裏之後),就不是什麽令人向往的地方了,英國占領這片貧瘠的聖土後,同樣無可奈何,正是猶太人的不斷開墾,巴勒斯坦地區才有了足以媲美往日的生機,英國的開明統治,其實不過是次要因素罷了。

以色列人說到做到,他們隨後不僅把英國人毫不留情地趕出了這片“迦南美地”,而且用幾十年的建設(和捍衛)證明了他們能夠“做得比英國人更好”,所以,以色列國所受到的尊敬,恐怕連英國人都不會嫉妒。

說到這裏,我們不禁還要想到一些國家和民族,他們也是一如既往地堅稱“我們不需要統治”,但是他們的獨立(或者說,他們的獨立運動)卻沒有相應的“潛台詞”,即脫離殖民主義後,將為國民提供更好的發展,這種做法,固然不悖民族解放運動之“法理”,但其意義,則頗令人懷疑。

托馬斯.愛德華.勞倫斯就是這樣一個受害者,他作為一名大英帝國的軍官,卻身在曹營心在漢,被阿拉伯人的民族解放所感染後,離經叛道地成了“阿拉伯的”勞倫斯,如果說他帶領阿拉伯騎兵攻克土耳其重鎮亞喀巴還算是有點“一仆二主”的味道,那麽後來他輔佐費薩爾親王搶在英軍之前奪占大馬士革則完全是一種危險地叛逆行為了。不過好在阿拉伯人還算是英國的盟友,英國的將軍們對勞倫斯還算客氣。

不過,雖然大英帝國沒有對勞倫斯加以懲罰,但勞倫斯的事業還是不可避免地失敗了,一方麵,英法帝國之間劃分勢力範圍的《賽克斯-皮科協定》終使阿拉伯民族獨立成為泡影,另一方麵(可能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方麵),勞倫斯漸漸發現,他所帶領的“解放運動”倒不如說是曆史的倒退,因為阿拉伯人與其熱衷於“獨立”,倒不如說是搶劫與施暴(當然,必須公平的說,這種施暴中有對土耳其人的報複成分);這些人在大馬士革,與其說是解放者,倒更像是毀滅者——他們與文明是如此相距甚遠,以至於“解放者”在搶劫過後連自己都不習慣於城市生活,反而希望回到沙漠中住帳篷——於是,當艾倫比將軍的英國部隊接管這座曆史名城的時候,沒有任何人抱怨。

“阿拉伯的勞倫斯”就是這樣黯然離開了阿拉伯,並由此一蹶不振,鬱鬱而終,當如今阿拉伯世界對西方一片哀怨的時候,可否曾想到他們對這個大英帝國軍官的所欠之情呢?

勞倫斯的悲劇在於,他僅僅想到依靠民族主義實現獨立,卻沒有看到這些蠻荒已久的民族早已與文明世界產生了極大地落差,這種落差不僅僅體現在他們與英美等西方國家之中,也體現在他們與本國曆經了殖民統治、並由此與文明接軌的那部分世界之中,從這一層麵來看,這種倒退就越發明顯——這種明顯的差距並非是“愛國主義”、“民族解放”等口號能夠解決的。

蒙巴頓勳爵的例子同樣非常有代表性,這個大英帝國冊封的“印度副王”無疑是殖民主義最好的形象代言人,不過他的所作所為卻有些匪夷所思:這位“副王”從上任伊始便開始他最重要的工作——“輔導”印度獨立,其實這個“輔導”不加引號也罷,因為它不像蘇聯或古巴這種“同誌加兄弟”一樣的國家——軍事顧問或軍事援助總是不請自來。蒙巴頓其時的英國工黨政府,早已明確希望印度獨立,因為國力衰弱的大英帝國已經養不起保衛這顆珍珠的士兵了——他們巴不得一夜之間全體撤退(以至於當時的曆史奇觀就是“有時歐洲國家比殖民地的民族主義領袖更急於盡早給予殖民地獨立”),賞印度一個獨立的名分——倒是甘地突然感到難以接受,因為印度之情況是如此複雜,若無英國“老大哥”輔佐,印度非亂成一鍋粥不可。蒙巴頓就是則樣臨危受命,接管了這個亂攤子,為英國打點後事,為印度打點“前事”,最終誕生了《蒙巴頓方案》。

在《蒙巴頓方案》中,英國不得不把印度分成了兩個國家(即印度語巴基斯坦),這倒不是帝國主義分而治之的把戲,因為從後來發生的事情來看,國家這樣分還是有些少了(少了一個孟加拉),當蒙巴頓打算撤離的時候,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立即兵戎相見,國家陷入了混亂,聞此訊後,應甘地請求,蒙巴頓不得不又再次率“殖民主義侵略軍”卷土重來,以穩定局麵——可笑的是,就是這位“不遠千裏,來為印度實現獨立事業”的蒙巴頓,還多次收到印度獨立戰士的刺殺威脅(理由麽,自然是他的“殖民者”身份),更加諷刺的是,英國的蒙巴頓沒有被印度獨立者刺殺,印度的獨立領袖甘地倒成了刺殺的犧牲品。

由此可見,中國的這種“非黑即白曆史觀”是多麽地愚蠢無知,因為它根本沒有認清曆史的複雜性,而僅僅以比目魚式的一元邏輯看待事物,按照這種簡單邏輯,英帝國必須是印度獨立的堅決反對者,而印度民眾必須是甘地的擁護者,兩者之間必須有“不可調和的矛盾”,而英國離開印度,則必定是被趕走的,若有人想把他們請回來,則一定是“叛徒、內奸、工賊”,這種邏輯很難想象有這麽一種東西存在:即“光榮撤退”戰略,在撤退之前,英國政府須在當地建立一個獨立的、有效地、民主的、自治的政府,使之能夠維持秩序與法製,否則就是“一種不負責任實際上也是極不道德的拋棄行為”,這種做法和某些國家撤退之前挖地三尺、堅壁清野的做法何止大相徑庭呢?

英國在印度的統治可以算是“以暴力始,以文明終”,堪稱“光榮撤退”的典範,不過,印巴分製之後,源於宗教衝突的克什米爾戰爭與東巴戰爭則宣告了有些事情並非是獨立就可以解決的,而獨立也並不像通常意義所說的“解放”那般美好——英國人治下,穆斯林與印度教尚可和平共處,但“一從白地起風雷”後,各類矛盾便由此孳生,這種矛盾並非“納-卡衝突”、“車臣問題”一樣,是原政府(蘇聯)始作俑後的未盡事宜,而是從統治者到來之前便長久存在的曆史頑疾,在有效政府的統治下尚可維持,在文明的熏陶下亦能緩和,但這些因素一旦消失,則深化、尖銳,產生血腥與暴力——在這個問題上,伊恩.史密斯的名字不得不提。

羅德西亞(今津巴布韋)與印度一樣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英國政府同樣謀求從這裏“光榮撤退”,他們的算盤是在這裏實現“多數管製”後令其獨立,但此地的白人領袖伊恩.史密斯則堅決反對,因為羅德西亞95%是黑人,史密斯宣稱“在他有生之年”羅德西亞不會有“黑人多數管製”,後來為了保證這一決心“一百年不變”,史密斯又把前提改成了“在他和他孩子們的有生之年”。

種族主義在全世界臭名昭著,英國當然不會同意史密斯的種族隔離政府,於是史密斯幹脆於1965年宣布《單方麵獨立宣言》:你不是想撤退嗎?那麽我們就獨立,隻是不是你們所要強加給我們的那種獨立。

獨立後的羅德西亞風雨飄搖,在全世界成了孤家寡人(南非除外),英國甚至考慮派兵予以彈壓,但始終未曾下手(殖民主義國家為解放黑人發動戰爭,重占殖民地,這恐怕會令某些國家無法以階級鬥爭論去解釋),直到1979年,山窮水盡的史密斯簽訂了《蘭開斯特樓協定》,羅德西亞才解除單方麵獨立,次年,黑人總統穆加貝領導津巴布韋獨立成國。

按理說,這似乎又是一個“大團圓”結局:國家獨立了,種族隔離結束了,白人下台了,黑人當家做主了。但其實不然,穆加貝治下,津巴布韋越發腐敗落後,倒是史密斯當政時的一些舉措頗令人稱道(在他的統治下,羅德西亞的識字率為南部非洲之首),令人感慨的是,失勢後的的史密斯沒有像那些非洲獨裁者那樣遠遁歐美,享一享搜刮民脂民膏後的清福,反而勇敢地在黑人當政的黑人國家老實巴交地經營農場,並時不時地就穆加貝的糟糕統治挖苦兩句,更令人驚訝的是,史密斯其人對待黑人窮苦農民卻非常禮貌謙和,有眾多黑人朋友,並深受其尊敬。

2007年11月20日,史密斯病逝,後人對他的評價是“史密斯贏得了曆史的尊敬,而穆加貝贏得了瑞士銀行的帳戶”,而大英帝國的《泰晤士報》在這個曾宣布單方麵獨立的“叛亂份子”的訃告中寫道“他...對穆加貝及其一眾他稱之為土匪的黨羽口誅筆伐,當津巴布韋的經濟如他所預言的陷入更嚴重的混亂時,他卻為之感到深沉的悲哀...他的痛苦在他的回憶錄標題上得到了最恰當的表達:偉大的背叛者。”此時此刻,全世界仿佛都理解了他:種族隔離固然可惡,但一個國家若毫無理念,淪為專製、陷入暴力、混亂與腐敗,豈不更為可怕?

寫完了勞倫斯、蒙巴頓、史密斯的這些軼事,我們也許能夠看到曆史之中的那些不太一樣的地方,這些“不太一樣的地方”,有的相互重合,有的則看似抵觸,但歸根結底,無一不在述說一個關於“文明”的話題。對於某些國家的統治(如英國),其內容中固然有壓迫,但同樣包含了另一種文明的價值觀,有時也會帶來先進的東西(也許正是如此,世界上至今還有那麽多國家為女王效忠),若將洗澡水與孩子一同倒掉,則難免走向倒退;從民族主義的角度上講,“獨立”、“解放”都是很好的字眼,但這些字眼背後若無文明支撐,則如同空中樓閣,時刻有崩塌之虞,這種文明乃是寬容、理解、公正,且不與自由相抵觸(甚至包括史密斯的種族隔離——因為他所擔心的,正是黑人統治的獨裁專製),有時,一係列好的東西雖然並非“不可得兼”,但也是有著先後順序的,殖民國家的“獨立”與“解放”是這樣,某些國家的“強大”與“崛起”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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