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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分地分老婆和閨女,晉綏土改的許多淒慘故事zt

(2009-07-05 10:17:18) 下一個
分房分地分老婆和閨女,晉綏土改的許多淒慘故事

我說的土改從中共中央於1946年5月4日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通稱“五四指示”)開始。這份《指示》由劉少奇起草,旨在將減租減息政策改為沒收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政策。在這之前,也就是抗戰時期,中共中央提出“團結一切可以團結力量”的口號,故,對富農地主實行減租減息、對農民實行交租交息的政策。抗戰結束後,民族矛盾迅速轉化為國內黨派之爭的矛盾。中共中央認為,要打倒國民黨統治,必須爭取廣大農民站到共產黨這邊來。要站到這邊來就必須給他們實實在在、看得見的好處。隻有用武力將解放區內的地主之地全部沒收,分配給農民,農民就會心甘情願聽共產黨話,自覺跟共產黨走,一起推翻國民黨統治。

關於“五四指示”,其內容有以下6點:
1、 使群眾從地主手中獲得土地,實現耕者有其田。
2、 不侵犯中農土地。
3、 一般不動富農土地。
4、 適當照顧開明士紳及中小地主,但對、惡霸、豪紳,隻留下維持生活必須土地。
5、 保護富農、地主工商業。
6、 對罪大惡極者除少數引起公憤必審判處死外,一般也寬大處理,不可多殺人。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土改政策具有相當大的靈活性和寬容性,那些沒文化的農民們,在理解程度和認知感上表現出十分的模糊性、迷茫性、隨意性。到底什麽樣地主屬於或不屬於寬大處理對象,《指示》沒有作具體細分,隻是作過一個補充的紅頭文件。然,對地主、富農、中農的劃分往往由村幹部一人說著算,至於地主手裏的肥地和荒地,該交出哪一部分地,則由地主自己作主。

也因為《指示》沒有明確性,導致土改運動不倫不類地進行著。為此,劉少奇看在眼裏,急在心裏。靈機一動,起草一份中共中央致各中央局電報,電報要求各地報紙做到兩方麵:一、除宣傳反奸、清算、減息等群眾鬥爭之外,盡量不要宣傳農民對土地的渴望;二、各地報紙應該盡量揭露、惡霸、豪紳罪惡,申訴農民之苦難,並且多找一些類似《白毛女》這樣的悲劇故事刊登,目的是為了激起群眾的階級仇恨,由此掀起對國民黨統治製度的不滿(見《劉少奇年譜》下卷,P45)。

這一招管用,但土改目的是為了招兵買馬,進行戰爭總動員,最終向國民黨軍隊開戰。土改問題一天不解決,農民就一天不會行動起來。這些無文化的農民本來就沒什麽政治覺悟,不會踴躍報名參軍。他們對征兵和參加支援前線工作無過多的熱情。中共中央意識到這點,於是在1946—1947年間發動了一場名叫“複查”與“填平”的運動。要求是:“任何對於土地改革的動搖、畏縮、旁觀、甚至妨礙,都是不能容許的。”其中,冀魯豫分區黨委在1947年1月召開的一次黨務工作會議上指出:“土地並沒有完全分配給農民,地主也沒有被徹底打倒。一部分地區對待地主仍舊‘相當彬彬有禮’允許他們住在自己的好房子裏,保留最肥沃的田地,藏匿有價值的財物。幹部們也沒有認真執行黨中央關於將土改和軍事工作統一起來的指示。從‘愛國自衛戰爭’起,群眾的士氣就一直在下降。”

1947年7月17日,全國土地會議在河北平山召開,劉少奇主持會議。會上,劉承認,自實施《指示》以來,解放區內仍有1/3地方沒實行中共中央提出的土改政策。在實行土改的解放區,出現土改運動不到位現象,沒有將農民很好地組織起來。劉發言說:“全國土地改革隻晉冀魯豫及蘇北比較徹底;山東、晉察冀、晉綏都不徹底,尚須激烈鬥爭,才能解決問題……”劉認為,土改運動之所以不徹底,原因在於幹部隊伍中存在嚴重不純現象,很多抗戰時加入革命隊伍的地主富農分子表現有問題,而且這些問題之人占比重很大。要解決這個問題,“隻有經過貧農團和農會,發動群眾放手發揚民主”,才能徹底改造各級黨、政幹部,完成土改任務。劉知道並明白:“這個方法,……若在全國實行,必致有數十萬黨員及大批幹部被群眾拋棄,或被批評鬥爭與審判,若幹事變,亦將不可避免要發生。”(見《劉少奇年譜》下卷,第86-88頁)。

會後2個月不到,也就是9月13日,一份令解放區所有地主聞風喪膽的、比《指示》更為激進的《中國土地法大綱》在全國土改會議上出爐了。該大綱具有共產主義早期社會理念框架,其內容也是6點:

1, 廢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權,廢除一切祠堂、廟宇、寺院、學校、機關及團體的土地所有權,廢除土改前的封建性剝削債務。
2, 鄉村農會將上述接受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平均分配。
3, 鄉村農會接受地主的房屋、農具、牲口,糧食等其它財產,並徵收富農上述財產的多餘部分,再按鄉村全部人口重新分配,地主與農民一樣,也可分得一份生產資料。
4, 保護工商業者的財產及其合法經營不受侵犯。
5, 土地改革之合法執行機關為各級“鄉村農民大會”及其選出的“委員會”。
6, 政府組織骨幹分子建立人民法庭,審判一切對抗或破壞此法的罪犯。

不可思議的是:當全國土地會議在平山還未結束,晉綏邊區這邊已聞風而動,率先成立鄉村農會。農會貼出《告農民書》,《告書》前五款是:

1,地主階級必須徹底打垮,不論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隱藏了財富裝窮的地主,化裝成商人,化裝成農民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鬥,就可以拿去鬥。….. 不管他是甚麽樣的人,大家要怎樣懲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2,富農,和地主不同,但富農的封建剝削和封建壓迫,也必須消滅。富農多餘的一切財物,必須拿出來。罪惡極大的富農,大家要怎樣懲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3,農民當中少數惡霸、敵偽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樣懲辦,就可以怎樣懲辦。
4,為了幫助其他農民翻身,中農必須拿出長(多)餘的土地抽出來分。
5,雇農、貧農,是實行平分土地最堅決的分子,這些人當中,有小毛病,不能給他們戴上二流子、傻瓜、懶漢帽子。看不起窮人的觀點應當取消。
……
《告書》最後強調說:“共產黨和毛主席都批準了咱們,有監督、審查、批評、處罰、表揚、教育”的權利,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支持,那麽,我們“該批評的,該鬥爭的,該處分的,該撤職的,大家都可以批評,可以鬥爭,可以處分,可以撤職。如果是共產黨員,大家認為可以開除黨籍的,也可以……開除。”(見《晉綏日報》,民國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版)。

當時,興縣有個出名的開明紳士,名叫劉象坤,他是個熱心腸人,卻因為有財富而被當作惡霸地主活活打死。他的兒子為了表示自己與父親一刀兩斷,竟一把奪下民兵手裏帶尖刀的步槍,在其父屍體上補上兩刀。劉象坤哥哥劉少白(其名寫入《毛選》,見《毛選》第四卷“關於民族資產階級和開明紳士問題”一文,毛認為他是抗戰時期開明紳士),他擔任邊區參議會副議長,也被農民們押回老家鬥爭,撤消一切職務。該村黨支部書記劉玉明說了幾句公道話,即被打得暈死過去。眾人以為他死了,就把他拖到黃河岸邊,準備扔進黃河,沒想到劉玉明這時蘇醒過來,幾個土改積極分子端起刺刀,就在他胸口猛紮兩刀,直到他停止呼吸為止。(劉少白於1942年寫過一首歌頌朱德的詩:“古今名將兮,但知事君,一將成功兮,萬眾犧牲,專治(製)君主兮,殺戮功臣,以暴易暴兮,千古痛心!”倘若劉少白在天之靈發現這個國家還是在以暴易暴地輪回,一定會失望透頂。)

在興縣,還有一個名人,名叫“牛友蘭”,他的名字也寫入《毛選》,被毛認為是抗日愛國紳士。毛澤東1948年路過晉綏時住的窯洞(即:當時的晉綏軍區司令部,現為蔡家崖革命紀念館),就是他家的房子。抗戰中,他把房屋、店鋪、工廠、土地、金錢等值錢的財物全部捐獻出來。土改前,他已落得身無分文,過苦日子。土改到來時,卻在劫難逃。就因為他曾是晉西北首富,成份不好,秋後算賬。也因為他姓牛,鬥牛大會上,有人別出心裁地拿一根鐵絲穿過他的鼻子。當時,鐵絲把鼻翼下脆骨搞斷了,老牛鮮血直流,會場上人人震驚,而他的兒子——牛蔭冠(時任晉綏邊區行署副主任)大搖大擺地牽著其父遊街示眾。牛友蘭受不了這種汙辱打擊,回家後即絕食。三天後含恨去世,終年63歲。

姚依林之妹姚錦女士曾編著《姚依林百夕談》(2003年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該書談到他1947年親自參加的一次土改會議,裏麵這樣記錄:“此會甚‘左’。會上支持農民對地主挖浮財,沒收工商業,人身消滅。當時農民仇恨地主,往往一來便把地主打死,不打死也整得很厲害。如搭個‘坐蔣台’,讓地主站上去,下邊拆台,把地主摔下來。晉綏行政委員會主任、共產黨員牛蔭冠的父親是晉西北興縣首富、大地主兼工商業主,在縣城有四萬白洋買賣。他因是開明紳士,曾捐款一萬元抗戰,成為邊區參議會議員。土改到來後,他被鬥,用繩牽鼻,讓他的兒子牛蔭冠拉著遊街,牛蔭冠不敢不劃清界線。”

土改中,對付地主富農的辦法五花八門、慘絕人寰。除了用棍子打、錐子捅、繩索綑、石頭砸、火鉗燙、石灰撲眼,耳朵插*點燈之外,還有好多種。比如“磨地”,所謂磨地,是把棱角鋒利、黃豆般大小的料炭和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後把要鬥的人衣服脫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雙腳在這上麵來回拖,拖到他半死不活為止。

另一種辦法叫“坐圪針櫃”,就是把放衣服存糧食的躺櫃拿來,中間去掉隔板,在裏麵撒上剁碎的棗樹圪針,把被鬥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櫃裏,蓋上蓋,然後來回搖櫃。櫃裏的人從這邊滑到那邊,又從那邊滑到這邊,全身被圪針刺得肉腫皮爛。

還有一種辦法叫“扔四方墩”,四方墩就是長城的烽火台,有三丈高。墩下鋪滿石頭彈子,被鬥的人從上麵被推下,不死拉上來再推,再推還不死,那就幹脆拿大石子朝他腦袋砸去。直到腦漿迸裂,七孔出血,方才住手。

有個姓韓的教書先生,他的老婆被一個姓田的土改分子兼少先隊員認定是壞人,從四方墩上將她摔死不算,田某還有意在推前鬆開她的腰帶,拉住她的褲角管,讓她赤裸下身而死。她的褲子被沒收,轉手分給其他婦女穿。

另有一個叫“周二”的藥鋪掌櫃,被剝光上衣,頭朝後著地,腳朝前,被人攆著一路狂磨。他的身上還坐著一個女人,壓著一個石磨,為得是增加身體與地麵摩擦力。沒多久,他的後腦勺被磨塌,脊背上的肋骨全部裸露出來,一根一根的,腦漿與鮮血一路都是,慘不忍睹。

牛蔭冠在晚年編寫《牛蔭冠紀念集》一書中這樣寫道:“曾經看到一位鄉長被綑在樹上,被人們用樹皮刮出骨頭,慘死在路邊……” 

確實,在土改積極分子眼裏,天下所有地主都是剝削農民的壞人,是壞人就必須堅決打倒。諸不知,中國社會階層有它的特定結構。很多地主其實是發了財的富農,而富農來自中農。換言之,地主就是發了財的農民。然而,這些發了財的農民,其權宜在土改中得不到任何保障,轉而成為無地之民鬥爭對象。不管他們對紅軍或抗日戰爭曾作過多少貢獻,都將成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前的祭品。而農民,不管他如何壞,如何惡,都是好人。比如說,李佩芝(王若飛夫人),從延安來到晉綏邊區從事土改工作,她所依靠的土改積極分子有小偷小摸毛病的二流子,因為小偷小摸,曾經被村裏一個富裕中農打過。土改時,此人見公報私仇機會來了,一下子就把那富裕中農打死了。群眾對此不滿,李佩芝卻回答說:“你們怎麽能不懂得貧雇農的窮苦呢?正因為貧窮,所以他才去偷人。不能因為有這樣那樣的毛病就模糊階級界限。”隻是此人極不爭氣,後又偷了軍區一匹布,讓軍區給抓了起來,當作鬥爭對象押到會場。李佩芝端著碗飯送到會場給這個人吃。當即遭到群眾圍攻,李佩芝振振有辭地推銷著她的那套階級界限理論。群眾心裏好壞分明,此事後來鬧得很大。

鬧得最大的是分老婆和分閨女,在分房分地結束之後,土改積極分子又忙著分起地主的老婆和他的閨女來。因為地主都被鬥死了,或者自己逃亡失蹤了。這些女人被農會幹部統統招來,作為財產再分配給村裏討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沒被鬥死,可他的老婆還是被農會幹部強行奪走,再分配給別的男人。

《山西日報》記者魯順民在《“左”傾風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說:“不僅僅地富和鬥爭對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農也不例外。富裕中農馮萬禮的閨女就分配給了貧雇農。

據《中國的土地改革》一書記載,一些地區在1947年冬至1948年春,“挖財寶”運動成為風潮,不僅僅如此,還發展成了“打堂子”運動。開始還以村為單位,即讓地主、富農淨身出戶,把他們的財物都拿來分掉。後來覺得本村的是熟人或親屬,不好下手,便發展成為以區、甚至以縣為單位的“聯合打蕩”,在村與村、區與區之間互相“掃堂子”。 在重新劃分階級,徹底平分土地的大風潮下,不僅僅是地主,就連一些中農也未能幸免,在山東黃縣,“同一時間封了全縣各村地主、富農和部分中農的門,將其全家掃地出門,沒收全部財產,實行武裝管製,並責令一切富裕些的農民獻房、獻地、獻東西。”

麵對土改中聳人聽聞的“暴力化”、“左傾”現象,毛澤東隻是輕描淡寫地批評晉綏當事幹部一番。他在1947年12月25日發表的《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中說:“農村戶口中,地主富農隻占百分之八左右……中農、貧農、雇農合占百分之九十。”毛的意思很明確,革命要勝利,必須要見鮮血。他在其後發表的幾篇文章中(見《毛選》第四卷)均肯定了晉綏土改的成績、意義和作用。即便是在1948年2月15日起草的《新解放區土地改革要點》一文,也沒對主持土改工作的劉少奇提出半點批評意見。就是由上海市高校“中國共產黨曆史講義”編寫組編輯出版的《中國共產黨曆史講義》一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對當年轟轟烈烈的晉綏土改隻字不提。

曆時一年半的土改運動使解放區的整個農業生產受到極大破壞,許多地區幾乎顆粒無收,餓死的黨員幹部的普通群眾不計其數。這裏,我引據《山西曆代紀事本末》於“老區土地改革運動”一文資料,上寫:“據1948年6月22日統計,興縣8個區域290個村,打死1050人,其中有地主380人,富農382人、中農345人。貧雇農40人;自殺共863人,其中地主255人、富農285人、中農310人,貧雇農11人;被鬥爭掃地出門後凍餓而死的63人。”

悲劇!悲劇的一頁曆史。孟子曰:“不仁者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 總結曆史,土改運動由劉少奇全權負責,劉埋下這筆曆史老賬沒人提,也沒見後人站出來說“清算”與“賠償”四個字。但見一片沉默,心底多善良的中國農民嗬!

這裏,我倒覺得智效民先生在《劉少奇與晉綏土改》一文中說得一針濺血。他說:“如今,大家都對劉少奇在文革中遭受的迫害深表同情。殊不知在土改,‘四清’和文革初期,由於他的存在,慘遭迫害的人真是不計其數。這就提醒我們:一個暴虐時代的形成,還有許多無恥的幫凶,這固然是他們自己的可悲之處,也是我們民族災難深重的主要原因。”(見該書“引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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