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林彪事件”後的大清冼
(2009-05-17 16: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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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林彪事件”後的大清冼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曆史,一直動蕩不定,撲朔迷離,頭緒繁雜,但在其中也能找到一條線索,那就是文化大革命史的重點,可以由三次審幹清冼運動連成一條主線。那三次呢?第一次是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1968年對“劉少奇資產階級司令部”鬥爭的群眾運動,這一次打擊麵很廣,涉及到黨政軍各方麵,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兩種方式相結合的手段。第二次是林彪事件後的清冼行動,時間跨度從1971—1973年,側重於軍隊係統。第三次是粉碎“四人邦”後的清冼活動,時間大致從1976—1978年,側重於黨政序列。後兩次清冼運動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三次清冼運動從規模上來說第一次最大,第三次次之,第二次對林彪集團清冼規模相對較小,但涉及到都是軍隊中的高級幹部,震動很大。現將“九·一三”事件後的清冼過程介紹於後。
1971年9月13日,中國發生了震驚中外的“九·一三”事件。9月18日,中共中央發出中發[1971]57號文件《關於林彪叛國出逃的通知》,同時中央采取了一係列措施,逮捕了部分被認為是林彪集團的人員。形勢相對平穩以後,中央分別召開了各大軍區、各省市、各軍兵種的清理整頓會議,在這前後,許多人受到了牽連,他們或被批判或被隔離審查。“林彪事件”後,首先被抓的是南京軍區空軍原政委江騰蛟。空四軍政委王維國,空五軍政委陳勵耘,空軍付參謀長王飛、胡萍,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員周建平等先後被隔離審查。而職位最高,陷的最深的應該是政治局委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所謂的“四大金剛”。這幾位前四野的高級幹部,文革中緊跟林彪,林副主席一出事,9月24日四人即被“停職反省”。
1971年12月21日,中央在發出的中發[1971]77號文件中認為“陳伯達在林彪的支持下,竄到華北各地亂跑亂說,拉攏和聯絡李雪峰、鄭維山等人,喪心病狂地進行反革命遊說,為林陳反黨集團在九屆二中全會上篡黨奪權作準備。”1971年1月24日就已宣布撤職的北京軍區原司令員鄭維山、政委李雪峰又給劃到林彪集團裏了。這份文件中還認為“吳法憲接連找王秉璋、王維國、陳勵耘等人談話,鼓動他們在小組會上向黨發動進攻”。中央文件中指出國防科委第一副主任王秉璋猖狂“向黨發動進攻”,被定為林彪死黨。
1972 年3月23日,中央發出關於成都軍區的中發[1972]14號文件,被點名的共6人,他們是成都軍區司令員梁興初、第二政委陳仁麒、第三政委謝家祥、第一副司令員溫玉成、成都軍區空軍政委丁釗、民航總局政委劉錦平。文件在點到劉錦平時,說他是到四川來串連的。文件中指出:“梁興初、陳仁麒、謝家祥三同誌上了賊船,犯了嚴重的方向路線錯誤和宗派主義錯誤。”文件裏說“林彪一夥把溫玉成派來成都軍區,又先後派出死黨來川進行反革命串連,同丁釗策劃過反革命政變的陰謀活動。”
1972年4月25日,中央發出關於浙江省的中發[1972]16號文件,文件中點明浙江省委第一書記、省軍區政委南萍,20軍軍長兼省軍區司令員熊應堂 “對林彪及其死黨言聽計從,積極投靠,互相吹捧,打的火熱。”這份文件中還指出“林彪死黨周建平、周赤萍等先後多次竄到浙江,與陳勵耘等秘密串連,收集情報,策劃反革命陰謀活動。”這份中央文件把福州軍區政委、福建省委第二書記周赤萍也劃入“林彪死黨”的範圍,是因為周赤萍寫的小冊子《東北解放戰爭時期的林彪同誌》在1971年重印發行幾十萬冊,中央認定周赤萍是為了配合林彪篡黨奪權。
1972年4月27日,中發[1972]17號文件指出“程世清同誌就上了賊船,並且製造謠言,篡改黨的曆史,積極吹捧林賊,散布謠言。”福州軍區付政委、江西省委第一書記程世清,江西省軍區司令員、江西省委書記楊棟梁被隔離審查。
1972年7月16日,中發[1972]26號文件:“龍書金同誌站在以林彪為頭子的資產階級司令部一邊,上了賊船,陷的很深,堅持資產階級立場,對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轉移鬥爭大方向”。新疆軍區司令員、新疆革委會主任龍書金被免職。文件中還認為新疆革委會付主任、空九軍政委“李全春同誌是上了賊船,陷的更深。”
1972年9月15日中央發出關於貴州省的中發[1972]38號文件:“在以毛主席為首的無產階級司令部和以林彪為頭子的資產階級司令部的激烈鬥爭中,在我黨第十次路線鬥爭的重要關頭,藍亦農、張榮森同誌都是站在林彪反黨集團一邊,犯了方向路線錯誤和宗派主義錯誤。藍亦農同誌的錯誤更嚴重。”昆明軍區付政委、貴州省委第一書記、貴州省革委會主任藍亦農被下放勞動。
1972年11月4日,中發[1972]42號文件下發,武漢軍區副政委兼河南省軍區第二政委、河南省委書記王新被指責為“林彪死黨”。
1973年1月7日,中央發出關於濟南軍區和山東省的中發[1973]4號文件:“林彪死黨先後竄來我省與易耀彩、辛國治、吳宗先、包玉清等秘密勾結,互相串連,大搞反革命陰謀活動。”這樣北海艦隊政委易耀彩,艦隊副政委辛國治,濟南軍區空軍司令員吳宗先,十三航校原副校長包玉清,濟南軍區軍區第二政委、山東省委第二書記袁升平先後被審查。
1973年2月廣州軍區政治委員兼廣西軍區第二政治委員、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革委會副主任韋祖珍因為廬山會議上的表現離職接受審查。
1973年3月中央下發關於湖南省的中發[1973]12號文件下發,講的是廣州軍區副政委兼湖南省軍區第一政委卜占亞“在第十次路線鬥爭中的嚴重問題”,認定卜占亞上了林彪的“賊船”。
除以上提到的人外,因為“九·一三事件”,還有不少軍隊高級幹部被打倒或者被批判,如總政治部副主任黃誌勇,總後勤部副部長王希克、伊文、張明遠、丁先國,陳龐、嚴俊、總後勤部副政委戴金川。國防科委副主任趙啟民、韋統泰,國防科委參謀長梁軍。海軍第二政委王宏坤,海軍副司令員吳瑞林。海軍上海基地副政委薛安祥,軍政大學政委張秀川,軍政大學副校長李丙令,武漢軍區政委劉豐,雲南省軍區政委雷遠高,43軍127師政委關廣烈。
空軍在這次清冼中涉及到的人最多,空軍副司令員曾國華,蘭州軍區空軍副政委王紹淵,空軍參謀長梁璞,空軍副參謀長白雲、何振亞,朱虛之,空軍情報部部長賀德全,空軍作戰部部長魯瑉,廣州軍區空軍司令員王璞,廣州軍區空軍政委龍道權,廣州軍區空軍參謀長顧同舟,空軍第十二軍軍長解耀宗,空軍三十四師師長時念堂,南空司令員劉懋功,空4軍軍長鄭長華,胡林信(時任南空政治部主任)、高浩平(時任南空政治部副主任)、解長林(時任武空副司令員)、查全倫(時任福空副政委)、張永亮(時任空3軍政委)、姬應伍(時任空4軍第二政委)、馮健(時任空5軍第二政委)、馬運河(時任空5軍副軍長)、王是橋(時任空5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吳雲山(時任空5軍參謀長)、吉世堂(時任空6軍軍長)、司中峰(時任空6軍政委)、沈科(時任空12軍副軍長兼參謀長)、張守恩(時任空 12軍副軍長)、馬進修(時任空12軍政治部主任)、馬傑三(時任昆指主任)海軍舟山基地政委政委、戰鬥英雄張益民,南空副參謀長牛潤武、季紅,空軍455政委,解放戰爭英模宮建。涉及軍隊的,地方上的;三總部和各軍兵種的;軍以上的,師團級以上的,營以下的。實在是成千上萬。
他們先後都被隔離審查或撤職,降職,處分。有些曾被認定有罪,後免於起訴或不予起訴。而林立果操縱的“聯合艦隊”的組成人員因地位不高,在這裏不再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