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詒和錯在哪裏zt
(2009-04-29 12: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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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詒和錯在哪裏
章詒和對於告密者黃苗子的點名譴責引起了中國知識界的普遍關心。指責章詒和的人持以下觀點:
1。 章詒和在證據不足,細節有誤的情況下,單方麵指名道姓的將對方亮之於媒體,侵犯了公民、法人名譽權、人格尊嚴和隱私。此風若長,無疑會引起社會相互攻擊之風四起,冤案叢生。
2。 告密行為是當年社會製度的產物,今天追究個人責任是不公平的。
章詒和認為自己沒有錯, 理由如下:
1。 我說黃苗子的事情是有事有據的,斷無誣陷,白紙黑字,我絕對負責,可以對簿公堂。
2。 將當年這種小人卑鄙的行為都用一句社會造成的,毛澤東的政策造成的,豈不是便宜了這些小人。而且這些賬不算,社會的公義得不到申張,這些卑鄙行為的因素潛伏在那裏,氣候一起,就會重現。
雙方各據己理,相持不下。筆者先不論孰是孰非,從個人的經曆談起。
一九六四年,彭真在北京市的大學中,發動了一場清理思想運動,我在這個運動被定成反動學生。現在回看起來,我這個反動學生純然是被劉少奇、彭真當做牌打出來的,我的所謂反動言論差不多全是劉少奇,彭真之流散發的反對大躍進,反對三麵紅旗,反對大學毛澤東著作的言論。為什麽這些共產黨的黨魁們要將他們自己的觀點強加到我們這些小小的學生身上呢? 這個題目無關今天的主題,容以後再談。這裏隻想談談,在我成為反動學生前後,周圍同學的告密和揭發問題。
如果脫離那個大環境,用今天的氣候去理解那個時代,肯定會下筆毫厘,失之千裏。對於那個時代,告密不但不是卑鄙的行為,而且是一種站穩無產階級立場的表現。不是每個人都享有告密權的,隻有被黨信任的積極分子才有這個權利。告密人從不因為告密感到任何羞恥,相反一個個昂首挺胸,神氣活現。大部分同學也不但不歧視告密者,而是為苦於得不到黨和團的青睞,擠入積極分子的告密隊伍而自慚形穢。說那時的大學是一個不務學習正業,人人爭寵,互相擠奪政治地位的舞台,並不為過。這些六十年代初期大學的真實情景,今天已沒有多少人肯提供真實的回憶了。現在一個個說起那個時代就慷慨激昂的大罵毛澤東,儼然當時都已經是鄧小平的地下工作者了,有意無意的去忘記自己挖空心思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的真實情況。
綜上所述,告密並不是一個適合當時國情的恰當詞匯。告密是偷偷摸摸的,見不得太陽的,當告密成了一種光榮,成為一種時尚,它就不再是告密,而是對壞人監督和揭發了。
下麵說說在當時大環境下,揭發和監督者的心態問題:
1。 頭一類是黨團分子,這些人儼然以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自居,在暗中指揮布置,自己往往不直接上場批判和揭發反動學生;
2。緊緊靠攏黨團分子的要求進步的積極分子,我的反動言論很多來自這些人的揭發,他們和上一類人構成了揭發和監督的主體。揭發內容大都是無中生有、斷章取意、歪曲原意、上綱上線。歪曲的嚴重程度,與這些人要求進步的程度成正比。如果揭發人的出身不好,或者父母是右派或者判刑什麽的,那麽更是雪上加霜了;
3。 第三類是被迫揭發同學,這些人本身接近反動學生的邊緣,受到黨團積極分子極大壓力和威脅,為了戴罪立功,不得不揭發;
4。 第四類是假揭發同學,這些人要求進步無望,或者興趣不大,對我的批判往往是帽子大,雷大雨小,語言激烈,沒有具體內容;
5。第五類是無須揭發類,大部分出身幹部家庭,或者工人貧下中農,他們沒有壓力,甚至連裝模作樣的劃清立場也不做,有著與己無關的隔岸觀火的樣子。
但是即便在政治非常嚴酷的時期,也有良心未曾泯滅的人,雖然稀如鳳毛。記得我被定成反動學生後,不管走到哪裏,都有三個學生跟隨和看管著。有一次我們去食堂,有一個姓何的女同學,不避嫌疑的走到我麵前說,隻要好好改造自己,你還是有前途的,千萬不可想不開(自殺)。在那個形勢下敢於這麽做,現代人很難想象需要多大的勇氣。還有一個劉姓的同學,在我被送到北大荒改造後,默默地將我留在宿舍中的鞋和書籍,收拾起來,送回我家裏去了。母親告訴我,他將東西留下時,表情非常難過,隻說了一句話,“上海人太壞了”。劉和何後來成了夫妻。闊別中國二十年,我回國前,找了一個美國雕刻匠,在水晶上刻了“高風亮節”四個中國字,送給他們夫婦。
還有一個自己也差點定成反動學生的,揭發我材料最多的姓郝的同學。畢業分配後,他背上了沉重的良心包袱,一真在給學校寫材料,說明當時的揭發材料是被逼違心做的,為我申冤。但是在那個肮髒時代中有著這份潔淨心靈的人畢竟是不多的,大部分人到今天也不認為有什麽錯。記得我在第一次出國回去以後(85年左右),被調大學教書, 很快升成教授,這時我的社會地位已經在我班的同學之上了。有一天我在食堂中吃飯,當年我班的卜姓同學熱情的走了過來,她與她丈夫楊姓的上海人(父親哥哥都是右派),是當時我班僅有的黨員, 我被定成反動學生,有著她丈夫的巨大能量。卜黨員告訴我,現在楊黨員對於階級鬥爭非常痛恨,尤其對毛澤東非常痛恨,他現在正在研究係統工程,研究怎樣用科學方法來管理單位和工廠。他是趙紫陽智囊團外圍組織的人,到處請他做報告,非常忙。卜黨員又說,楊非常看重我的
數學功底,希望能和我合作,研究係統工程。我默默聽著,不說話,後來卜黨員有些急了,我才說“卜XX, 當年你們拚命頌揚毛澤東,我沒有反過毛澤東,你們將我打成了反毛分子,我差點將命丟了。今天你們自己反起毛澤東了,罵毛澤東的話可比強加在我身上的要厲害多了,我今天還是不罵,也不頌揚,等到將來如果政治又轉向的時候,想聽聽你們又會說什麽呢?”,卜看著我,狠狠地一個字一個字的對我說“你神氣什麽,如果沒有鄧小平,你們不還是反革命”,氣衝衝的走了。
現在讓我回到章詒和的題目上來吧。首先我是決不會像章詒和那樣去與我班同學糾纏當年的恩怨和算帳的:那些心中覺得對不起我的同學,不要我說,自己已在懺悔;而不知錯的人,跟他們辯論,不但可能浪費時間,搞不好,還會反咬一口,弄成我當年就是毛澤東的孝子賢孫,他們當年就是改革派。
不去糾纏這些往事的更重要原因是因為除了那些由告密、揭發、或者監督造成人命的惡劣案件以外,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是一個民族素質問題,是一個社會製度高壓下的人性表現問題,法律能夠對一個民族的大多數去審判嗎?何況即便要法律能夠給那些被害得家破人亡的人公正,現行法律也是做不到的,現行法律帶有強烈保護中國這半個世紀來既得利益人的傾向。
對一個社會來說,思想、人文、政治和法律是四個不同層麵的東西。思想為始,一個社會的未來取決與這個社會目前思想的深度,一個沒有思想的社會是行屍走肉,沒有前途的。
文學是人性的剖析,文學的真實,不是個體事情的真實,深入到人性的文學真實是用人的良心去感覺,判別的。當人性超越一定深度的時候,它打破了民族、時代、信仰、國家的界限。我們看電影生死朗讀時,雖然我們不是德國人,也不生活在那個年代,但是我們仍被深深感動了,因為作者的深度穿越了時空、民族、政治信仰、觸到我們的靈魂,我們用良心在判別真實和對錯。
如果思想是政治明天的基礎,文學是人靈魂的探索,那麽政治就是民族思想和人文綜合水平的體現,而法律是保證政治實現的工具。如果是民主社會,法律更是保護人權的工具。
對於中國那個幾乎是全社會政治犯罪的時代,和今天幾乎全社會經濟犯罪的時代,思想的探討,文學呼喚起到的作用與法律的作用至少同等重要, 因為我們不可能去審判每一個人。而且一個非建立於民主基礎上的法律本身就是跛足的,能給多少公正給受害者,本身就是疑問。這個被極端專製反複傷害了的民族,已經變得非常自私、短視、狡黠和殘忍,對道德、信仰和正義還剩有多少信心?恐怕它需要治療尤於審判。而有正義感和抱負的作家和思想家正可以以此對這個民族產生律師和法律無法達到的影響,如果中國能夠產生很多像辛德勒名單那樣深刻的作品,這個國家和民族的希望和轉機可能開始慢慢升上地平線了。
章詒和是一個文學家,她本可以在起到她的作用的領域中發揮她的長處,卻誤走到一個律師應該注重的領域,去棄長揚短了。一個作家,應該從個體的真實中去追求民族的真實和人性的更高層次的真實,以她對人靈魂的剖析來折服更深的人心,而不是陷入個案中去追求個案的真實,做起她不內行的律師的事情來。不要說目前的法律離能夠給這樣案子公正還差得很遠。就是在中國將來政治充分民主以後,法律完善之後,這也不是章詒和的正途。
說句題外的話,如果章詒和非去打這樣的官司,就像我去強迫揭發我的同學認錯,或者章詒和去要求黃苗子認錯,記住一個小兔子在逼得無路時也會反過來咬你一口,何況這些都是身經百戰的人精,當年為了榮升高擢或者保護自己,尚不吝道德,大肆揭發他人,現在事關本身榮譽,非與你誅死相拚。在當今的法律條件下,鹿死誰手,不容樂觀。
說了章詒和的負麵話,也要為她辯護幾句。中國的事情,百廢待舉,思想家不思未來,熱忱於和諧,政治家不視民怨,致力發財,法律家麻木不仁,無視民冤,逼得有熱血的文學家,跳出本行,披掛上陣,為民申冤,不也是在中國特色下逼出來的特色嗎?
而在章詒和真正專長的領域中, 那遙遠的希望和微弱的燈火,思想和人文,中國真正的思想和文學又在哪裏呢?
這也許才是我們真正擔心和憂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