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師448團副參謀長談從越南回撤戰鬥失利
(2009-03-15 1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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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六一年九月入伍後,曾在任原陸軍五十軍一五〇師四四八團副參謀長、團黨委、軍黨委委員時,於七九年三月對越作戰的回撤戰鬥中,在師首長的直接指導下,由於少數上級領導的錯誤指揮,使全團受到了慘重損失。其錯誤在於,首先是我團在師首長的直接指揮下,違背了上級的命令,改變了我團的行動路線及方向;其次師當先頭營前進受阻遭敵側擊時,全團被阻在一個半山腰上,整天時間既不前,又不退;第三是在不明敵情、地形、我情的情況下又采取倉促的錯誤行動。當時我的任務是帶七連指揮一營掩護大部隊沿公路撤退,而在他們的錯亂指揮下,當天令我離開七連去一營高地,但到了黃昏時團指令我去團指揮所,當我到時,團政委李兆碧指著地圖給我下達命令,使我帶八連去攻占左側大山,後又加一連。在當時敵情、地形、我情均不清,既無戰鬥組織準備的時間,更無戰鬥保障,在整個夜間行動中不準我們作任何的行動標誌,且與我中斷聯絡,當我帶一、八連迂敵後,八連被打散,一連不知去向,與我完全失去聯係,八連失散人員後被重圍。在斷水斷糧的情況下,激戰了七晝夜,人已疲憊不堪,連野草樹皮都吞不下,解不出小便,連吃小便都沒有,完全失去了應有的力氣,為了保證能有人活著出去回到祖國,把情況帶回去,。出於此情況,由八連連長劉興武把附近的幾個人找到一起分析了當時的情況,作最後打算:一是堅持到底等待救援,直到最後一口氣;二是保證有人能活著出去回到祖國,把情況狂帶回不對。鑒於此,三月十八日決定由當時尚有一點力氣的四排排長帶二名戰士下山,為最後突圍創造條件,其任務是:一要摸清敵情,搞水上山,為最後突圍創造條件;二是此舉不成,一旦被敵抓住,不許投降,不準暴露山上情況,設法調開敵人,尋機逃跑,爭取活著回國。可此次行動失敗了。時至三月十九日上午敵向我實施了毀滅性打擊,在敵直接炮火的打擊下有人負傷,所剩數人被打散,不知何時這些人員分別落入敵手。在力不從心的情況下,我和三營通訊員分別於四時左右落入敵手,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當了俘虜。可我無任何目的與動機,無任何的組織與指揮,更無任何的叛離意思,這就是事實,是真實的事實。
1979 年3月5日華國鋒向全世界公開宣布從越南全部撤軍,四四八團於3月6日從廣西寧明集結地向越進發,按團編序列為二、三、一營的梯次於下午五點到集結地出發。因三營準時到達集結地,則三營變為第一梯隊先頭營向越開進。在師偵查科李參謀的隨同下與我同乘第一輛汽車引導部隊向越進發,七日晨倒帶越南高坪扣頓,部隊全部下車就地待命。不久官副軍長到了該地後,由團李兆碧政委傳達了上級賦予我團的任務:二營到朗登擔任阻擊,一、三營和四四九、四五〇團於朗登西北擔任搜索任務,令我團於當日感到打沙、那豫地區。在還沒有到達該地區就在那豫以東的吞片地區時部隊停止前進,沿公路西側山地露營。按團黨委決定,胡慶忠副團長和龍德昶副政委帶二營為團的主攻營,王廉智副政委和我帶三營為助攻營。可在八日晨李政委令我帶七連,胡副團長帶四連擔任前衛,在前麵交替掩護前進,同時交代了沿途都是友軍。在我與胡副團長交替前進中,胡先到那豫地區發現情況不敢前進,當我趕到時他給我說了當時的情況,發現屋子裏的人向對麵山上爬去了。我立即觀察了對麵山上的情況,因距離較遠難以確認,我叫而營號母向對方發信號,對方沒有任何反應,待我到較近的地方觀察了對麵山上的情況是敵情,親眼見著對麵山上的人已經進入工事。我返回原地後給胡副團長說對方是敵人,他說現在怎麽辦?我說打!他又說:我不行,你來指揮。在場的王廉智副政委說:現在一切聽付參謀長指揮。當時我在現場指著地形給所到的七個連隊的連長下達了作戰任務:四連為正麵進攻,七連為右翼進攻攻占右側大山保障正麵進攻,五連為左側穿插斷敵退路,六連、九連為預備隊、三炮連在戰鬥打響前三分鍾向對麵山上實施火力集襲,戰鬥打響的時間為12點。任務下達完畢我對胡副團長說:你向團指報告同時匯報我陣地區內敵情,我到前麵指揮。在四連迅速奪取第一高地的同時,七連已經攻占了右側大山阻擋了敵人的反撲。我在一號高地上親臨指揮,隨四連向敵發起猛烈進攻,在奪取二號高地的戰鬥中因四連副連長犧牲,三炮連的炮彈已打光,前進受阻,二營長向我報告用預備隊上。此時我見五連還沒有到達指定位置,我決心用預備隊向二號高地攻擊。正待下達命令,二營長說:團長命令停止進攻,就地構築工事組織防禦。此後我回到三營指揮位置,待次日九號在團指的組織指揮下奪取了二號高地。此次戰鬥我擔任右側進攻的指揮同時指揮團炮連對敵實施火力集襲,準確的摧毀了敵的暗炮陣地。七連在右翼進攻中進攻迅速,越過公路快接近一個村莊時發現了敵情,村裏有敵人活動,賓副營長向我報告:怎麽辦?我即令他將其全部消滅。就在此刻正麵進攻的部隊正迅速的向後撤,賓副營長又報告:他們都撤了我們怎麽辦?鑒於此情七連這時不得不放棄進攻的機會隨之向後撤。九日的行動是在奪取二號高地後向朗登方向發起進攻,為什麽還離預定的位置很遙遠而中途返回,且又無統一的指揮?八日黃昏團指令我到指揮所匯報前麵的敵情,我向師李師長、魏副政委、團長、政委匯報了敵人的主要兵力在左側大山後,團裏決定向朗登方向進攻。九日的行動是朗登方向,為什麽中途撤回,且整個行動又無統一的指揮?
十日令我到團指,李政委直接對我說,師長叫我帶師偵察連插到敵縱深去,其任務是什麽均未作任何交待。天黑前我同師偵察連一起到了七連高地,隨後師偵察科丁科長來到我處叫我在七連高地指揮,不與他們前往。這次的意圖是什麽,我的任務是什麽,與偵察連是什麽關係?我一點都不明白!在夜間行動中師偵察連又中途返回,這又是什麽原因?
十一日二營高地出現敵情,團李政委令我到二營高地負責指揮。待黃昏時返回三營指揮所王廉智副政委對我說團裏命令我帶七連指揮一營於十二日晨七時前撤離陣地掩護大部隊沿公路撤回。
十二日晨七點半二營陣地尚未撤完,待全部撤出陣地後我帶七連離開陣地到公路上,此時發現對麵原二營高地上到處都是亂扔的東西,同時整個部隊壓在公路上不動,不知是啥原因,又無法聯係,怎麽辦?必須弄清楚是什麽情況,我方能行動。在我給七連長李福榮交待注意控製陣地、嚴密監視敵情後,我到前麵去了解情況。可到前麵一看部隊不是沿公路走而是向左側山上走,我上山後遇著高立華參謀長,問他是什麽情況,他說不知道。再往前走時見到了團李政委,他說:你到前麵來幹什麽?趕快到一營去。我到了一營指揮所和鄭信友營長在一起,鄭對我說:他們沿公路都走了好幾公裏又叫返回,現在情況是啥?我說:我也不知道。就這樣我們毫不知情的待在高地上,下午李紹文團長等幾人到一營高地勘察地形,選炮陣地,什麽也沒說,不一會兒就走了。
到了黃昏是團指令我去指揮所,約八點左右到達指揮所,沿途見機關的人員擠在半山腰上,情緒低沉,有的說這次完了,要死在山溝裏了。我對他們說:你們怕什麽!我不是上來了嗎?到團指李政委指著地圖給我下達任務,他說二營前進受阻,被敵側的火力壓在了一個山溝裏,要我帶一個連去攻占左側大山。我當即提出對敵情、地形、我情均不了解,沒有把握。他說:你帶哪個連?我說:我要七連。他說:七連下不來,現在隻有八連。八連去過山腳了解情況,幹脆一連也給你,攻占後由一連控製大山,你帶八連到朗莊和胡副團長帶四連去四七五高地。你到了朗莊後指揮一連到朗莊,一連到朗莊後隨部隊行動。在確定誰跟我時,當時曾本恭股長說他跟我去,李不同意,最後叫陳鵬跟我,同時帶三名偵察兵。我說夜間行動為便於指揮要求部隊作標記,賈副師長不同意。如何與團聯係?我提出用電台暗號。賈副師長強調說:8:30時必須行動,大家一定要注意這次穿插要小群多路。快到出發時間了我尚不知八連和一連在哪裏。當去往八連陣地時,八連長來了。我一邊走一邊詢問情況,一邊交待任務。一連的任務由一營長交待。到了八連,因無時間向全連動員,我抓緊時間向骨幹做了任務交待,其具體任務由八連落實。到出發時間,一連趕到。我問一連長李和平任務明確沒有,他說明確了。我對他說:你連隨八連行動,占領右側大山後由你連控製,上山時你前麵由八連一個排,我隨八連到朗莊後,你再指揮到朗莊。並規定了各種聯絡信號。我叫他給我一個排跟我走,他說給二排。說完他說:你叫八連走得囉。我們就此開始行動。整個部隊再密林裏摸索下山。到了左側大山腳,我令重機槍掩護,一連從正麵向大山攻擊。此時一連長到達我身邊,我又叫他給我一個排由我親自指揮,隨八連迂回穿插到敵側後。他說二排馬上就到。一連開始向大山行動後,我八連邊走邊等一連二排。約過半小時,不見後麵有任何動靜。在行進中遇見八連衛生員羅國政向八連長報告副指導員犧牲了,叫人去抬。我令八連長把副指導員抬下來,叫二排歸建。部隊繼續前進,同時在行進的路上設了一個調整哨,叫他等二排,等到便一同前往趕連隊。前衛排到了一個山埡口時遇敵,付連長王立新帶著一排跑了。一排長史福林隻身一人來到連長處報告了前麵的情況,連長隨即下令架炮,就地構築工事。我令連長趕快與一排聯絡,派人把一排追回來,部隊必須強行通過。我當即詢問了一排長前麵的情況,他說敵人有暗火力點,過不去。我下令組織爆破,叫一排長帶爆破組上,把敵暗火力點炸掉。不久三營通訊員收到一連步話機呼叫說上山後找不到連長。我叫他趕快找到連長,向我報告,我們很快會向他們靠攏。此後便再也聽不見一連的任何信號。此刻八連二排也沒有歸建,一排又不知去向。我當時對周圍的幾個骨幹說:現在大家一定要聽指揮,團結戰鬥,戰勝一切困難,堅決完成任務!現在團裏已經通過了,我們必須強行通過。陳鵬接話道:團裏肯定沒有通過,還在山上。我問他:你怎麽知道?他說:肯定沒有通過,還在山上,我們隻有上山。指導員李鐵橋說:看來天快亮了,過是過不去,隻有上山。隨後不久,隻聽八連長一聲令下:我掩護上山。當時約有30人不約而同地往山上爬。在爬山的途中遇著八連長,我叫他給一排長說,叫他帶人控製山頭。部隊爬到半山腰時天已大亮,為了不暴露目標,停止了爬山行動,就地隱蔽。趁此不斷的向團裏聯絡,由於敵台的多次出現,聯絡十分困難,同時又不斷的向周圍搜尋失散的部隊,希望能聽見他們的聲音。大約在上午十點後收到了團裏的信號,立即向團裏報告了我處的情況:一連不知去向,八連二排隨一連去了,八連一排遇敵後跑了不知去向,我已完全失去戰鬥力,現在十分困難,要求夜間行動。
團同意夜間行動,於十四日趕到脊惆。因我趕到脊惆很困難,再次向團裏要求詢問我右翼是否有部隊,以便向他們靠攏。團裏對此沒有任何答複,從此中斷聯絡。上山後由於有部分戰士咳嗽可能引起敵方懷疑,曾一度從對麵山上向我周圍射擊,之後不見有行動。當收到團裏指示後我向陳鵬交待,叫他抓緊時間熟悉地形、沿途路線,準備夜間行動帶路,同時我叫他告訴八連長做好夜間行動的準備。近一天的時間沒有發現周圍有失散人員的任何動靜,實在是叫人失望。下午八連長來到我處,我給他說了團裏的指示,叫他做好夜間行動的準備,他說一排長帶著幾個骨幹跑了,我說現在不管他,待回去後再說。天剛黑我們就開始向山頂爬,因當時連長說山下敵人增加了布防隻能從山上走,故決定爬山從另一方向走。爬山的速度很慢,快十二點還沒爬上山頂,於是我超大家往前趕,上到山頂時發現大家停下不動,有的坐著睡覺,八連長在岩邊接幹糧袋。他說沒有下山的路,用幹糧袋連在一起往下吊。幹糧袋不夠,我順著岩邊找著一棵樹,我說順著樹往下滑。這時仍不見陳鵬跟上來,在我上到山頂時,發現他坐著睡覺不走,批評了他:他的任務是帶路,不但沒帶路反而坐著睡覺不動。在岩邊我對連長說:叫大家跟上,我先下。邊下邊問後麵的人跟上沒有。開始時有回答跟上了。在往下行的時候我不斷向後傳口令加快速度跟上。八連長在我後麵跟著。快到山腳發現很多草叢地,連長說:我們就在這裏等他們。這時隻有三人跟上,八連長和他的通訊員及三炮連戰士劉曉彪。我的警衛員費心才不知什麽時候沒跟上,我的物品都在他那裏。因大家都渴了就分頭找水,找了一陣沒找著。八連長說:走,不等他們了。我說:不行,這麽多人都還沒有下來,不能扔下他們,向他們發信號聯絡。話剛說完就聽見陳鵬在山上呼喊:七號,七號,七號!同時劉曉彪從上麵下來向八連長報告:糟了!敵人把我們包圍了!我順著他指的方向看見無數人影在晃動。此刻是走還是等大家?走,隻有四人,而後麵的是大多數。前麵敵人阻住了去路,當時我毫不猶豫向大家靠攏準備戰鬥,走不了也要把敵人拖住,為大部隊創造更多有利的條件。就這樣,我們失去了前進的機會。不久,天大亮了,敵人開始搜山,將要遇到我們的隱蔽位置時,不知誰向敵人打了一槍,敵發現了情況就往山下走。我們於是便被困在了半山腰上。
14日實施夜間突圍,分兩個組:八連長、四排長莫開富各帶一個組向山口突圍。在突圍中敵火力猛,封住了山口,無法接近,不少人受傷或犧牲。電台被打壞,報務員犧牲。我後麵的人沒有跟上來,我被敵火力壓回。當我快到隱蔽位置時,八連指導員等人也在隱蔽處坐著不動了。以後的幾次突圍均不成功,一次比一次困難,人員大減,力量薄弱,無戰鬥力,被迫困在山上,等待救援。
從 12日開始的夜間行動來看,我們過於倉促,無充分準備,無水無糧,加之自三月六日起部隊開進和連續戰鬥,戰士們有些疲乏。由於是夜間行動,不少人將自己所帶的重物統統扔掉,包括未經請示扔掉的六〇炮及無坐力炮。在山窮水盡,斷水斷糧的情況下我們仍然堅持戰鬥,為大部隊贏得時間,創造了有利條件。可我們在人員大減的情況下,有氣無力,失水嚴重,無任何戰鬥力可言,環境惡化,情況危急,等待救援無任何音訊,形勢逼人,怎麽辦!是等到最後一口氣困死在山上,還是采取積極的辦法,哪怕是有一個人能活著出去,也是勝利。鑒於此情,劉興武把陳鵬、陳繁榮、莫開富、李鐵橋找到一起,分析研究了當時的情況,分別談了自己的想法:一是堅持到底等待救援;二是困死在此;三是尋機突圍。大家認為尋機突圍也可能有人能活著出去。陳鵬說:去人摸摸敵情。當即李鐵橋說:就叫陳參謀去,他有條件能應付敵人。可陳不去,後決定由排長莫開富帶兩名戰士去摸敵情。其任務是:在摸清敵情後,設法搞水上山;二是一旦被敵發現,要想盡一切辦法逃出去,爭取有人能活著回國;三是不幸被敵抓住,不準投降,不準暴露山上的情況。誰知18日下山後有人向山上喊話,叫我們下去。當時我想他們已暴露,借此把敵引上山來給他們以脫身的機會,同時我們作最後的死拚。由一名戰士回答他們,我們不下來,叫他們上山來。之後就再無音訊。我們警惕著堅持不動,隨時準備死拚,仍繼續困在山上。
19日上午敵向我實施了毀滅性打擊,想把我們全部炸死。隨著敵人炮火的打擊,有人受傷有人犧牲,幸存人員被打散。在我下方隱蔽的陳鵬向敵方喊話,不要打了,我們下來。不知何時他們是怎樣下山的,以後八連長走到我處直逼我說:他們已經下山了,我們也下。我隨即回答:我不下,我就死在這裏。當時我在想,如果不順他們,很可能不明不白的死在那裏,不如隨之而去,跟大家一起繼續戰鬥,不讓任何人叛變投靠敵人。因此我必須為真理受辱而頑強的活著。隻要生命在就是勝利的希望。人心所望,完全失控,無力左右局勢這是客觀事實,則在客觀所致的情況下被迫無奈的於三月十九日下午四時左右落入敵手。
落入敵手後被繩索捆綁帶到一個集中點,不久待蘇聯軍官出現後,我們手腳被捆綁著用汽車押往另一個地方,經過幾天的審訊後又被手腳捆綁用汽車押往一個體育場,途中幾次想跑,但都未能實現,大家都是有氣無力,走路都是問題,無力與敵拚搏。到了體育場我被關在一個小屋裏與大家隔開了,但我看見體育場關有數百人,心裏很吃驚,為什麽有這麽多人關在這裏?又見不少人為搶飯吃而挨打,心裏很急。我想盡一切辦法了解情況,我利用解便的機會與外麵的骨幹接觸,發動骨幹開展工作,發動大家團結起來,堅持戰鬥,在與大家接觸的過程中曾幾次被敵人用皮鞭抽打。幾天後我被放出來與雷群榮等數人住在一起。我就抓緊時間開展黨的工作,發動群眾團結戰鬥,要求大家團結一致共同對敵,不準向敵說實話,不準出賣同誌,不準出賣黨和國家軍隊的機密,堅持鬥爭,一人不留的爭取活著回國。在和大家一起被關押中我積極的在做越獄準備,一旦時機成熟就組織帶領大家越獄。在曾關押美國戰俘的集中營數天後,敵發現我在活動,一天下午突然把二機連的一個排長和我從集中營押往到一個監獄,從此就開始了監獄的殘酷鬥爭生活,在不見天日的牢房裏受盡了摧殘和折磨、審訊、拷打、威誘,敵人未得到任何的好處,從而使我更加堅強,更堅定我的立場,任何情況也動搖不了我對祖國、對黨、對人民、對軍隊的忠貞。嚴守了黨和國家、軍隊的秘密,掩護和保護了其他同誌的安全。在回國前的一個星期,敵人把我從監獄裏放出來,我見到了一連的連長、指導員、副指導員。副指導員跟我說,連長、指導員不想回國。我問清了情況,分別對他們做了思想工作,在我等的幫助下,連長、指導員安全的回到了自己的祖國,充分的證實了這也是戰鬥的勝利。
綜上所述,五十軍軍事法院認定我犯“率部投降罪”是無根據的,與事實不符。根據我國《刑法》第十條的規定精神是“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法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而犯罪應是指中國公民叛變革命,投奔敵方或者被捕、俘虜後投敵進行反革命活動的行為。再根據《刑法》九十三條規定的策動投敵叛變罪是指“行為人本身投敵叛變或率領他人投敵叛變的行為。”而投敵叛變行為是指策動、勾引、收買或被俘後經不起考驗屈膝投降,或基於反動思想而自動投敵叛變,行為人實施了出賣組織、同誌進行反革命活動等方能認定為犯罪。是罪非罪的界限《刑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從犯罪的主觀條件上看“率部投降罪”必須是直接的、故意的,其目的就是叛變革命,帶領部隊投降敵人,同時進行反革命活動。而我被俘是基於無奈,沒有任何的動機與目的,指揮的失控是當時客觀存在的事實,當了俘虜也完全是客觀所致,不是主管所為。特別是在越監獄及回國後的一係列現實表現中,都已證實我是一個忠於黨、忠於祖國、熱愛人民的人。在越集中營和監獄中的鬥爭,開展黨的秘密活動,嚴守了黨和國家、軍隊的紀律和機密,掩護和保護了其他同誌。原團副政委龍德昶、二營營長雷群榮、五連連長譚安貴、八連連長劉興武、排長靳波等均可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