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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私事耗用公款,斷不能從命 1949年政協會議宴請辭謝不往

(2009-03-09 11:56:17) 下一個
1949年政協會議宴請及一個政協委員的辭謝不往

為私事耗用公款,斷不能從命
摘自《1949年:中國知識分子的私人記錄》

參與政協會議的各界代表,文化教育界的名流們對張元濟幾乎都一致保持了敬意,除了那些與商務有淵源的,來六國飯店看望他的人一天也沒有斷過,僅9月10日這一天至少就有五撥人來看他(有些未遇),竺可楨、茅以升、蔡邦華、謝家榮一撥,梅蘭芳等一撥,梁思成夫婦等一撥,沈鈞儒、陶孟和等一撥,錢端升、馬敘倫等一撥。[62]期間馬寅初、嚴景耀、雷潔瓊、湯用彤、金克木、張東蓀、徐悲鴻、郭沫若、潘光旦等也都曾先後來看他。10月8日,郭沫若和於立群來訪,說看到《新建設》發表的《戊戌政變的追憶》,其中提到於晦若就是他夫人的祖上,所以想請他題詞。這固然是因為張元濟是出版巨子,他主持的商務印書館對近代中國的文化事業貢獻至大,更重要的還是他漫長一生中所表現出的人格風範,深受知識界的景仰。  

抗戰前夕出身於進士、翰林的張元濟竟然發奮用白話文寫了一本小冊子:《中華民族的人格》。他在書中指出:“社會上迷漫著一種驕奢、淫逸、貪汙、詐偽、頹惰、寡廉鮮恥的風氣”,與國人普遍“隻注重新知識,將人格扶植、德性的涵養都放在腦後”有關;如果隻注重知識的灌輸而把人格的扶植放在腦後,那就很容易誘導人們置良心於不顧,去竭力追求物質的享受;在這種情況下,許多人便以為“隻要搶得富貴,免得貧賤……什麽都可以不管了。長此下去,將造成整個民族的墮落”。政協會議期間,他不斷地將此書送人,僅日記中所記得到此書的就有張治中、邵力子、高汾、張難先、吳玉章等多人。“中華民族的人格”在張元濟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體現。1949年,在一個新的時代到來之時,張元濟依然恪守著那些他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即使在小事上也絕不含糊,絕不苟且。  

9月14日,張元濟曾托政協會議招待處給商務發過一份電報。事後他多次向招待處主任鄧子平詢問費用,鄧都不肯說。無奈他隻好讓人去電報局了解價格,134個字,共28140元,按照招待優待,私人電報半價計算,應付14070元。9月17日,張元濟當麵把電報費交給鄧子平,鄧還是再三推卻,並說賬已付出,不便收回。他懇切表示:“公款不可濫使,照章應繳半價,如收賬過於瑣屑,即收作招待處公用。”他再三要求,鄧才答應留下。[63]  9月18日,華北人民政府等20多家單位在北京飯店舉行盛大宴會,招待參加政協會議的著名人士。竺可楨說,那天出席宴會的有五百多人。“一席西菜加葡萄酒,費用相當可觀。如以每人六千元計,即三百萬元,或三萬斤小米也。”[64]明顯他對這樣的浪費有看法。與竺可楨相比,張元濟則幹脆“辭謝不往”。[65]  當時張元濟已83歲高齡,生活起居都需要有人照顧,所以有關方麵允許他的兒子張樹年到會陪伴,9月17日,招待處給張樹年送了零用錢,張元濟表示“不能領受”,“退回未收”。第二天(9月18日),他和政協代表中負責照顧的小組聯絡人李明灝談起零用錢和電報費的事。李說這是“規定供給,不必過謙”。但他認為“公家何等艱難,餘父子二人來此,食宿已極受優待,何敢再耗公款”?並鄭重表示以後送來,也“斷不能從命”。[66]  一個月後(10月18日),他在日記中寫道:“招待處送零用費一萬六千元。於原單上注明‘不敢領受’。”[67]第二天,他離京之時,招待處的鄧子平還要給他一大遝鈔票,說是車上無人伴送,“以此備雜用”,他堅決謝絕,“言之再四”,鄧才肯收回。[68]  9月19日,毛澤東約他同遊天壇之時,有六七個人拿著照相機,隨處為他們拍照,有數十次。事後他給陳毅寫信索要照片,並詢問價錢,表示要照付不誤。陳毅怎樣回答不知道,10月4日,陳毅派人送來天壇的照片。10月7日,他寫信給陳表示感謝。照片的錢有沒有付,他日記中沒有記錄。不過按照他的脾氣,他是一定要自己掏錢才能心安的。  10月7日,連《新建設》雜誌送給他的稿費一萬四千元,“及問,則來人已去”。第二天他就寫信托人送還。[69]大概他認為自己隻是口述,不應該收稿費。老人在這些小事上的認真是我們今天的人所無法想象的。  隻有9月25日,招待處帶裁縫來給張元濟量身材,要給他做棉衣,他“卻之再三,堅不允,因許之”。[70]  “及身已見太平來”,這是張元濟自挽聯中的一句話。

1949年秋天,當他北上出席政協會議期間,他不斷地將《中華民族的人格》一書送人,是不是意味著他認為“太平”時代同樣需要呼喚民族的人格呢?一個巨人的人格固然由他一生的事業書寫,更是由點點滴滴的小事構成的。電報費、零用錢、相片錢雖然是些小事,卻展現了張元濟的人格風範。這樣的人格取向在過去的知識分子中不是孤立的。這樣的人今天還有嗎?我禁不住提出這樣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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