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府的交通惡名昭彰。車多,路少,大家又分秒必爭。我在這裏開了十多年的車,自然練得又快又準又猛。車道該換就換,空隙可鑽就鑽,自認是“藝高人膽大”。
偶然的機會,聽到一位老美同事談到他開車的習慣,才頗有覺悟。
他說,他每次在公路上開車,看到有車要插到前麵,他會放慢速度讓別人進來。然後,他會特別注意前麵車子裏的駕駛,有沒有揮揮手致謝。“有的人總是認為什麽事都是自己做成的,沒有辦法看到別人暗中的幫助。”
不用說,我就是那種從來不揮手致謝的人。但是,這件事不能怪我。開車二十多年,從來沒學過這套禮數。該算是那種埋頭做事的人,我一向隻注意要把車子塞到空隙裏,不曾注意到車子裏的駕駛,更不用說和他們打招呼。不過同事的這段話,也讓我在尷尬中學到一課。
我開始做他做的事。開車讓別人擠到前頭,我會注意一下前麵的駕駛。有的人揮手致謝,我自然高興。有的人無動於衷,我會偷笑:“和我以前一樣的愣小子”。開車擠到別人前麵,我會揮揮手謝謝禮讓,雖然是交換瞬間長距離的善意,也令人愉快。說來奇妙,這麽小的動作,就顯著地改變了自己的心態。在大華府繁忙的交通裏,開車不必是爭戰,也是體會其他駕駛朋友們善意的機會。想來這些善意一直都在,隻是以前不懂得去體會,也不懂得要成為傳達善意的一員。
隻看到車際關係,沒看到人際關係,是一種人生的習慣。好像我們認真做事的時候,可能沒習慣注意到事情背後的人一樣。哪天終於覺悟到,事情做不成,多是人的問題。也許這個功課不隻是開車,而是調整人生的習慣:該花多少注意力做事,多少注意力做人,多少注意力培養自己成為怎樣的人?奈何學校裏不教這種學問,隻能靠自己在人生旅途中慢慢體會!
很好的例子。其實美國(尤其在鄉間)駕駛的習慣相當客氣,大家同時到stop sign,閃閃大燈,都是讓你先行的意思。客氣一點,大家都高興。
快畢業做intern的那幾個月,常常要開長途。那路上埋伏的警察特別多,對麵來的車常常閃應急燈。觀察到好幾次,突然悟出來對方善意的提醒;再有,那條路是單車道,但限速倒有70MPH,遇到性急的開車人,我會並上shoulder讓別人先過。然後,就看見對方閃著紅色的尾燈疾駛而過。慢慢就學會了,開車的隻有自己,可開車的過程,就有意思得多,一點都不寂寞,嗬嗬
嗬嗬,黃石公園的路上,久久不見人跡,偶爾看到一輛來車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