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壇的愛情專家白玫瑰寫了一篇“世界上最奢侈的事”,迫不及待地打開拜讀,發現,這“世上最奢侈的事情”竟是為愛去死。 仔細讀來,原來是說當愛情不能有結果時,應該珍視生命的寶貴,享受愛情的過程。這結論自是不錯的,可這“奢侈”兩個字還是給我一震, 接下來的半天,竟有些迷迷糊糊,難道是我理解錯了“奢侈”的定義? 百度了一下“奢侈”:
英譯: luxury
1、[The quality of being extravagant] 浪費,鋪張奢侈的性質
2、[Immoderate expense or display]揮霍無度,鋪張
3、[Something extravagant]
奢侈品 4、按照沃爾岡拉茨勒的說法,“奢侈是一種整體或部分地被各自的社會認為是奢華的生活方式,大多由產品或服務決定。”
好像和我的理解也接近,到底是什麽不對了?
潛了一天,偷窺壇上各位信男善女的回帖,突然意識到原來是“愛”字錯了。
實際上,大家稱作為愛而死,或殉情的,大多恰恰是為“不愛”而死的。往往是當愛已不再,而其中的一方無法麵對這落花流水的結局,於是將寶貴的生命也不再珍惜了。
愛是個兩體問題,當一方對另一方不再有愛,則另一方的愛在TA眼中就不複存在了;既然愛已不在,這份情就被浪費了,為愛而死就成了為了不被愛而被奢侈了。 為了一份沒有回報的,被棄之如敝屐的感情斷送了自己的性命,真的不值。
光棍節就要到了,狗肉鬥膽也來討論一下愛情,給各位還在愛情路上尋尋覓覓的信男善女們助助興。送上三個字:“悠著點兒。。。” Oops, 好像是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