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用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2009-05-01 11:47:48) 下一個
 一條新聞,以及一句被用來嘲諷的話。

1. 新聞如下:
http://www.rjchn.com/n3971c7.aspx
杭州市人大發布互聯網新法規
網友“西湖之西”在4月26日發帖稱,5月1日起,杭州實行新的互聯網管理新條例,“開創了國內先例”,不但要求“網絡論壇實行實名製”,並且“嚴禁惡意評論”。

            記者多方詢問和查找獲知,帖內所指的《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是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7號發布,屬地方性法規。該《條例》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於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要求服務提供商登記用戶信息

            在被廣泛轉載的這則網友發帖內,“西湖之西”特別提出了《條例》內部分條款。
如《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信息審核製度,明確信息審核人員,發現屬於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信息的,應當立即刪除違法內容,保存相關記錄,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

            根據記者的查找,該條例二十三條所包括的條款除了“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還包括“鼓動公眾惡意評論他人、公開發布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情形。

            此外,《條例》第十九條還同時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該建立並落實安全保護製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提供電子公告、網絡遊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布信息審核功能,並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

            根據《條例》的解釋,規定中的“電子公告服務”,就是指在互聯網上以論壇、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

            《條例》最後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中,對應十九條的法律責任是: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六個月以內停機整頓的處罰;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2 . 一句被用來嘲諷的話--“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我會用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句西方流行的名言,很多中國人都頗不以為然。這句看似矛盾的話,其實有其深奧的道理。這個道理不是用來表白正義,或者表彰人權--而是用來彰顯,在國際舞台上一個成功的政治遊戲。

 

    想起來一個故事,雖然不知道是真是假。據說香港剛回歸時候,由於西方的挑撥和幹擾,當地有很多遊行示威,香港政府很是為難。壓製吧,怕招致更多非議;放任吧,怎麽能符合回歸後的政府工作要求。於是頗有政治頭腦的一位官員就想出一個招兒--同意一部分反政府的遊行抗議,同時自己出比這些抗議還多的、另一類遊行示威活動,比如,抗議政府太勤政愛民了,從不休息!這樣怎麽能保證未來持續的工作投入呢?再比如,房價物價太平穩了,投機沒有了機會,怎麽暴富呢……或者其他一些比我聽說的更準確的、聽來更真實的類似抗議。

 

    這樣的結果,大家可想而知吧!廣大民眾以及西方媒體對香港的遊行示威,還有什麽可說三道四的呢?

 

    仔細想想,有時候覺得我們有些政府官員真的很天真,在麵對西方對中國的言論自由和人權不斷攻擊時候(這裏筆者不想具體評論人權問題),隻是使用簡單的壓製、或安排很容易戳穿的故事來應對。其實,難道西方就是真正的人權平等樂土麽?非也!可是他們有更高級的手法,來製定保護富人的規則,成功地掩飾了資本的無情。比如,就在這樣人情味很淡的體製下,西方卻成功的炒作了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我會用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的概念,粉飾了他們虛假的平等人權。麵對這一成功的政治行為,我們卻像阿Q一樣--除了嘲笑,什麽也沒學到。為什麽我們就學不會西方的手腕呢?

 

    今天,我們又在2009年國內國際局勢複雜的時候,突然在某市發布一個互聯網實名製,不是貽人口實、授人以柄麽?如果不想讓網民在互聯網亂講話,方法多了……是不是?雖然戰略上來說,壓製,從某個角度來說是不可取的。在人權不斷地被西方拿來當靶子攻擊的時候,我們政府依然能夠我行我素,真是頗有大將風範!在或喜或憂、瞬息萬變的全球化格局下,在我們日益被西方媒體進行兩個極端的炒作時候,在我們又想跟西方玩,又不是很清楚如何玩的時候,能不能多些戰略戰術,少些看似何懼東南西北風的英雄氣概?

 

    曾經讀過一篇2006年麥肯錫季刊上的文章,提到中國公司在國際招標中屢屢受挫,雖然政府付出很大努力去支持和扶植,依然經常被西方的反中國的利益群體成功阻撓。這,表麵看似與文中探討的言論自由、人權沒有關係的商業領域與國際經濟滲透,其實,也是我們不會與西方玩政治的例子。因為人人都知道,西方的經濟利益團體和政客是相互勾結的。看看那些報道吧,看看一筆筆中國在海外投入的巨大損失,聽聽一次次蒙受不公平待遇的故事,真是讓人痛心!更不要談中國投無法想象的巨資辦奧運,期間遭受多少無數非難,以及奧運結束後不知何時能彌補的經濟利益了!辦奧運沒錯,但是,如何在這樣的國際盛事中,做好充足準備,以應對各種來西方的挑釁和幹擾,是應該預先考慮到的。

 

     其實,針對我們國家的思想和行為,在西方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並且人權--是被西方不斷利用、對中國進行政治鬥爭的一個重要的武器。但是,他們自己的人權又到底如何呢?他們隻不過是熟練地玩弄“人權”“平等”“自由”的概念遊戲,來掩飾幾百年來或激流澎湃、或暗流湧動的政治鬥爭。他們利用西方民眾千百年來的追求--平等與自由,來完成不斷地新舊利益團體之間的政權。仔細研究,就會發現西方並未給予廣大民眾真正意義上的平等與自由。但是,西方政客的成功之處在於,他們的做派,讓他們的人民認為他們有平等和自由。

 

    此種深奧不是一句兩句能說清楚的。我們也有這麽多的政客,也有遠勝於西方的東方智慧,何時,才能用他們的智慧,讓中國真正的屹立在世界之巔--山下是高呼喝彩的人群,而不是一片反對之聲,喊著我們成功炒作的口號和光環--我也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個觀點,但我會用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來捍衛你的平等與自由!--雖然未必是這樣的一句話。

 

(作者:依然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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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依然憤青 回複 悄悄話 唔……有道理!
不過,似乎中國的駐外媒體沒有這樣一支好筆!
回複 悄悄話 不矛盾。中國還是應該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當西方無理取鬧則要回擊其要害。以
網路管製為例,西方才有過中學生根據網上的內容製造校園血案,又有中年婦女上網冒
充少年,羞辱一少女而導致其自殺的事件。中國政府可以據此反擊西方。但由於中
國政府不了解西方,總隻笨拙的喊西方幹涉他國事務。
依然憤青 回複 悄悄話 中國政府“我行我素”與“笨拙而不了解西方”是不是矛盾?

既然我行我素(就是不用管別人的意思),何必要了解別人?嗬嗬
依然憤青 回複 悄悄話 師夷長技以製夷
回複 悄悄話 假如有天西方轉向了呢?發明了別的口號了呢?
他們曾經訂下國際法來保護主權,後來發現這樣束縛了自己的手腳,於是就發明了
個「人權大於主權」的概念。如果以西方的規則為規則,我們永遠被動。而且中國
國力今非昔比,起碼比朝鮮戰爭時強百倍。因此我覺得中國政府我行我素是對的。
其失誤僅在於其笨拙而不了解西方,因此才處處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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