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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下鄉與農民工進城 -- ZT

(2009-02-10 16:46:17) 下一個

城市知識青年到農村去,這本身就是一個逆曆史潮流的反動。人類文明的進程或曰任何時代的現代化進程都是以生活城市化為標誌的,尤其是工業革命興起之後,人類的全部現代化內容也就是城市化,因為隻有城市生活才能實現工業化所必須的加工條件、資本運作條件以及市場條件,還有文化藝術的演繹條件、科學研究的條件乃至政治生活的條件。一句話,沒有城市就沒有進步。任何國家,它的現代化或富強程度都與其城市化程度成正比,發達國家之農業人口占總人口不到10%;象北美地區,它的農業人口僅占3.2%。需要指出的是,即使這些農業人口,他們的生活也是城鎮化的。而發展中國家農業人口均值約60.7%,其中非洲為68.1%、亞洲社會主義國家則高達70.8%。

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們曾經信誓旦旦要消滅的三大差別中,就有城鄉差別工農差別這兩項。而這兩項差別的被消滅,不是以城市農村化而是以農村城市化為目標的。從經濟的角度看,中國農村之小農經濟延續數千年,毛澤東也說:農業的根本出路在於機械化。我們暫且不去說現代化不等於機械化的話題,即使機械化也是必須依賴於城市工業才能實現的,沒有強大的城市工業,機械化隻是一句空話。何況,即使人口眾多的農村實現了機械化,那麽,必定會導致大量農村人口需要另謀生路,依舊隻有城市化一途才可能解決。把大量城市知識青年驅趕到農村去,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隻是一個愚蠢反動的政策,同時也是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人心喪盡。若無高度極權的強大力量,以及逆來順受的民族文化傳統,根本不可能行得通。

遺憾的是,沿襲兩千餘年的集權專製傳統體製,兼以曆史更悠久的儒家一統文化,加上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我們送來的國家壟斷經濟模式,人類曆史上最陳腐的專製模式在毛時代的中國到達頂峰。其標誌之一,在於非但沒有縮小城鄉差別,反而擴大並固化了這個差別。中國的農耕經濟早在先秦時代就已存在保甲製度,據《周禮》記載:“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沿襲發展至宋代,王安石變法使之完善化:“鄉村民戶以十戶組成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元明清都承襲了這個製度,清末時被“堅船利炮”衝擊而廢棄。民國時,同樣笑納了“十月革命一聲炮響”送來的“一黨專製”的國民黨於1932年81日,在鄂、豫、皖三省頒布《各縣編查保甲戶口條例》,又企圖重拾此製。這個條例規定:“保甲之編組,以戶為單位,戶設戶長,十戶為甲,甲設甲長,十甲為保,保設保長。”然而保甲製度僅僅是安居農村者的管理模式,它甚至還有普及教育、動員兵役、組織稅收等內容,成為“地方自治”的組織形式。而且,它並不限製城鄉之間人員自由流動,充其量不過稍微遲滯了這種流動而已,尤其是民國期間受到日軍的衝擊,反而以“逃難”形式加劇了人口的流動。

1951716公安部頒布實施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該條例主要是對城市戶口進行管理,規定了對人口進行管製的一套做法。195343,以準備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為由,政務院發布《為準備普選進行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的指示》和《全國人口調查登記辦法》,據此,各地相應地建立了戶口登記製度。這是城鄉分隔的開始。195569,國務院發出《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製度的指示》;195819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該條例限製“農村盲流”進入城市,有效地加強了全國戶籍管理體製,並首次提出了“暫住人口”登記等導致公民身份等級差異的內容;1964年,為解決國內經濟困難,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草案,該草案係統地規定了處理戶口遷移的基本原則,徹底堵住了農村人口遷往城鎮的最後孔隙,在城鄉之間挖掘了難以逾越的鴻溝,人類史上最巨大的“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在毛時代得以確立。那時民謠:“寧做街上狗,不當鄉下人。”就是最直接的寫照,為了“跳出農門”,不知有多少醜惡曾經發生。

但此乃“計劃經濟”的必需,它能有效地控製全體人民尤其是城市人口的衣食住行,使之受製於權力,“消滅三大差別”隻不過是個噱頭。城鎮的票證供應是它的特色,而廣大的農村人口則連票證也無,兼之以“集體化”政令控製,農民實際上已經淪為沒有任何權利的農奴!先生據此很輕易地就以“剪刀差”實現了對於農民的剝奪,以占人口90%以上的農民血汗滋潤城市“工業化”建設,卻絲毫也不準分享任何“工業化”之餘潤,遠比馬克思控訴的“羊子吃人”更甚。即使從道德層麵上探究,它也是極端反道德的。到人類史上罕見的“大饑荒”致使三千萬農民化作餓殍,證明他們連生命權也被無情地剝奪了。時至今日,沒有任何人向“農村人口”表示絲毫的歉意,相反,卻有無數奴才在喋喋不休歌頌毛時代的“豐功偉績”,我們民族道德淪喪到何種地步,可見一斑。

及至文革,先生的倒行逆施到達登峰造極的程度,就連繼承人鄧公也忍不住說一聲十年浩劫。據財政部數據,1968年,在上年下降13.8%的基礎上,工業總產值繼續下降5%。麵臨崩潰邊沿的城市工商業經濟根本無力吸納其新增勞動人口。為了避免城市的就業危機轉化為政治危機,毛再次把農村當成消災避禍的化糞池。一千餘萬城市知識青年就是在如此背景下得以實施到農村去,成為最原始最廉價的勞動力。而且,連同知青親屬在內的巨大人口在內,竟然逆來順受默默忍受了這項倒行逆施。直至幾年之後才有李慶霖那封訴苦信,可就連這封訴苦信也是得到禦批方才為人知曉,竟然還化作感恩一片,可見中華文化的奴性傳承已經到了何種地步!

本文不欲深究知青下鄉的成因及進程,隻說此舉的一個副作用:城市知青對於農村生活的衝擊。所有具有下鄉插隊經曆的人們都不難理解,當初知青下鄉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是微不足道的,我們公社的張書記就直白地說:毛主席自己也說過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咋還讓你們來受他們的再教育呢?他的結論是:政府養不活你們,讓俺們養。俺們也不願意養。不過毛主席說了,在農村工作的同誌要歡迎他們,俺沒辦法,隻好歡迎。充其量,知青們下鄉以後才知道,所謂貧下中農並不像他們的恭維者所描述的那麽偉大,他們肮髒、鄙俗、守舊、自私、膽小,除了先生顛倒黑白地把手是黑的,腳上有牛屎描繪得無尚榮光之外,沒人會如此恭維,就連魯迅,也隻能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雖然這些稟性中也蘊含著勤勞善良的因素,但畢竟不是知青們所受過的教育所造成的幻象所套得上的。反倒是,知青對於農村社會帶去的衝擊不可忽略。

小農經濟的最顯著特征就是自給自足,而他們賴以獲得保護的國家權力幾乎什麽都沒提供,反倒從他們的勞動產出裏收繳稅費,從他們的子弟中選拔兵員,當然,也會從他們中選拔極少數佼佼者加入統治集團,從而反過來加強對他們的統治。在這種積重難返的小農經濟籠罩下,中國農民早已形成了適合於此項經濟的倫理、道德、秩序。知青們的到來,使農民們第一次開了眼界,知青們的舉止與描述,使他們開始接觸到城裏人的生活方式。有一天,我看見幾個村姑圍觀女知青涼曬著的胸罩,盡管吃吃地笑著卻掩飾不住她們的豔羨之情。知青到來之後,村裏的女青年也開始厭倦她們穿著的大襟褂子,改穿對襟服飾了。在廣西山區,瑤老根們男女共浴的習俗是從知青下鄉後開始遺棄的,現在完全絕跡;在江漢平原,農村已婚女性夏季光膀子滿村逛的習慣也從知青到來後逐步戒除了。

農民們的文化生活是極其貧乏的,以我插隊所在淮河平原為例,他們除了聽唱書之外就是縣裏電影隊下公社時看電影,為了看一場露天電影,老社員們奔走十裏八裏是很平常的事情。緣由在於那些唱書的文革中被列為四舊,不準唱了。但並不能禁絕。我親曆本生產隊老社員們湊份子從緊缺的口糧裏掏出一些,為的是聽一次唱書,大雨來了就躲進家裏唱,我看見許多老社員擠不進屋就穿著蓑衣戴著鬥笠站在雨中聽。那晚唱的是《美貞進寶傳》,說的是一個胡編的宋朝故事,仙狐鬼怪忠奸惡鬥淫詞蕩曲攪合到一堆湊合成的,居然還有金兀術派妖女勾引嶽飛的很色情的描述。他們不知道什麽近代或現代文學,隻會欣賞原生態鄉土文學。知青們受到老社員傳授的知識不外三類:原始狀態的農耕技術;啟蒙式的性知識;大饑荒的曆史真相。而農村基本赤貧的生活狀態幾乎令知青們絕望,這種絕望最終導致1978年的回城潮。需要指出的是,這股回城浪潮不僅僅是知青對個人命運絕望的反擊,而且是對於那種擴大城鄉差別的倒行逆施的反抗,這是知青下鄉運動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還是它的惟一亮點。它證明,知識青年至少還沒被洗腦成為失去思辨能力的馴服工具


回過頭來說農民工進城。這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產物,也是中國經濟騰飛的強大基礎。如今,
中國製造遍布世界,其根基就在於農民工進城所提供的廉價勞動力。當國人津津樂道我們的
GDP持續走高的時候,他們幾乎沒有注意到它並非原創所導致,隻是廉價勞動力組合成規模效益的貢獻,以及環境、資源代價的回報。新的《勞動合同法》即將實行時,解除原本平安無事的勞動合同、許多外資企業尤其是台資企業轉向越南等地卻已先行一步了。不管怎樣辯解,這部法律傾向於勞動力一方然而又回避政府的責任,於是無可避免地會把負擔的砝碼從勞動力一方轉到企業那一方。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了,此處不贅。

鄧公的貢獻在於較大幅度減輕了毛氏倒行逆施的烈度,並沒有觸及它的根本。究其根源,在於繼承了這份遺產的利益所在,注定了既得利益者本能地維護所繼承遺產的合法性。他們既無遠見也無魄力剔除遺產中的非法成分,可持續性發展也就無可避免地要打折扣。改革開放其實隻是舊學為體,新學為用或曰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延續。無論改革還是開放,都隻對經濟手段而言,而且僅限於部分經濟手段。例如電視上一個討論節目中顯示,中國的十大富豪裏有六個房地產商,僅次於它的隻有製造業,那個討論便開始討伐房地產商的暴利。其實,所有能夠產生規模效益的經濟領域隻有房地產和製造業準予非公介入,其他的如石油、電力、電訊、金融、證券、傳媒、礦產等等,哪一樣不被權力緊緊地攥在手中?誰又有能耐在不準涉足的領域裏施展拳腳?至於政治體製方麵的改革開放,基本上是隻打雷不下雨,甚至連悶屁也不準放,例如文革禁區。

農民工這個歧視性稱謂即是捍衛毛澤東遺產的結果,它根本違反憲法,然而卻難於改變。民國年間,俺老爹他們從鄉下跑出來進入鐵路打工,沒有人稱呼他們為農民工,他們很快就以鐵路職工自居。當初我隻聽過老爹唱過一首歌:《咱們工人有力量》,理直氣壯。如今沒有哪個農民工有這份底氣唱這首歌,無論他們進城幹了多少年。我插隊的固始縣是中國打工第一縣,縣裏的幹部說全縣有近5、60萬人在外打工。2004年我回到村裏,約350名適齡兒童隻有2/3留在村小學讀書,其餘1/3跟著他們的父母在打工地就學。村裏基本看不到18-40歲男女,他們全都進城去了。就說北京吧,固始農民工從國家歌劇院、奧運場館到普通商品房建築都有他們的隊伍,掛靠著北京建工集團搞建設。一位領銜的小老鄉很自豪地告訴我:俺們做的工程100%優良!然而始終逃脫不掉農民工的地位。這是一個莫大的諷刺,僅僅因為他們是農村戶口,永世不得翻身地要低人一等,隻能做北京市裏的人下人。

農民工在城市裏出賣勞動力,但城市人口所享有的一切福利都與之無關。且不論城市人口所享有的低保、醫保、教育等都沒有農民工的份額,他們還不得不從勞動所獲得的微薄報酬中向城市人口支付房租等額外負擔。身份的不被認同本質上是一種人權歧視,我國政府1998年10月5日簽署、今年9月1日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徒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但此條款至少目前還寫在水瓢底下。這種歧視極容易造成自暴自棄,農民工同樣是犯罪、賣淫等醜惡現象的主力軍,至於那些令城市人口頭痛的劣習就更不待言。但有多少人想過,個中包含著多少他們對於城市報複的成分,又有多少對於公信喪失發泄不滿的成分呢?

知識青年的下鄉與農民工的進城看似兩個極端,但聯係這兩端的紐帶則是維持城鄉差別的舉措,有異曲同工之妙。假如前者是明火執仗的打劫的話,後者則是花言巧語的騙取,城市經濟在剝奪了農民工的“剩餘價值”之後,他們還得滾回農村去。知青與農民工,他們同樣是為戶口所困擾的人群,區別僅僅在於,前者希望尚存,後者幾乎絕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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