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同胞們,我們都要向路得學習。路得記簡介zt

(2009-03-04 12:14:35) 下一個
背景

本書與以斯帖記是聖經中僅有的以女子作書名的書卷。路得是士師時期的摩押女子,是戴維的曾祖母。

本書作者不詳,但按其內容與體裁來看,應是王國時期的作品。它所記的事跡發生在士師時期,有人猜測是米甸人入侵的時候(導致饑荒)。

按摩西律法規定若有人因貧窮等原因而賣掉田產,與他最親的親屬有義務將產業贖回(利25:25);且若有人死了卻沒有兒子,他的兄弟應娶他的妻子,生下的頭胎兒子算為死者的後代(申25:5-6)這規定後來推廣到同族親人。本書記載以利米勒與他兒子都死了,他的親屬理當娶瑪倫的妻子路得,而為死者立後。但是,這樣做要花費金錢買贖,費財費力管理,要供養寡婦及日後生的兒子,而所生的兒子與田地最終都不歸自己,所以人若沒有敬畏神的心,往往就不願意這樣做。路得對波阿斯的要求是合理的,波阿斯也因敬畏神而履行約定了,結果成就了一件美事,他作了至近的親屬(原文意為為親屬盡本分者,指贖名及贖業者),也延續了神的計劃,作了戴維及戴維那子孫(耶穌)的祖先。


特色重點

路得記記載一個由悲慘轉為歡樂的故事,其文章有著很奇妙的結構。它的開頭(1:1-5)與結尾一段(4:13-17)都同樣用了71個希伯來字,各描述悲慘與歡樂的對比情景;兩段之間則分為四幕,每一幕的開頭都點出了該幕的主要情節(1:6歸回;2:1遇波阿斯;3:1為路得找安身處;4:1城門決議),而關鍵點正好在全文中央(2:20)。全書也有很好的對比,如甜與苦(1:20),滿與空(1:21),活與死(2:20)路得與俄珥巴,波阿斯與某親屬。而路得與波阿斯也是很顯著的對比,一位是年輕窮困的外邦寡婦,一位是中年富裕有名望的以色列人。這些寫作技巧都是在強調故事的重點-----內奧米因路得與波阿斯的無私,而由缺乏致豐富,(注意她回到伯利恒{意為糧食之家},正是收獲季節,後來得到了大麥,至終得了兒子)。特別是這件事發生在士師時期,在一個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的紊亂時代,使我們看見在一個黑暗的環境中,仍有敬畏神的人持守了美好的見證。

但是,作者所要表達的似乎不隻是一個倫理故事,其後還有更深的含意。作者在結語中記載了戴維王的家譜,顯示他記載整個故事的目的,是在追溯以色列君王的本源。士師記讓我們看見以色列需要王,路得記就讓我們看見王是出自何處,他乃是出自遵守神誡命的人,出自具備無私之愛的人。

而這些具有無私之愛的人中,竟然有摩押女子。她本是不得入耶和華的會者(申23:3),卻因她忠心的跟隨,完全的奉獻,使她成為以色列君王的祖先。由此可看出神不看人的血統和外貌,衪終要按人的內心來悅納各人。

無私的愛又是在何事上表現的呢?乃是從救贖行動表現的。救贖是本書一個重要概念,它原文的相關字在本書共出現了23次。本書中的贖,包括在神的子民中贖回名分及贖回產業,而贖的行動乃是由至近的親屬所進行的。它所預表的基督,也救贖了我們,使我們在天有名分與產業。救贖不但使我們個人得益,也促使神國度的君王出現,國度得以實現。

路得記的事件發生在土師時代(一1)。那是以色列的黑暗時期,人都按自己的意誌各行其事(參士一七6;二一25)。正當以色列國大多數人離棄主的時候,這位名叫路得的外邦女子對神的信心,倒叫人刮目相看。

  士師記是整個以色列百姓曆史中最慘痛的一頁。那時以色列百姓受盡外邦人的欺壓,就是神子民本身也常背叛神,轉去敬拜偶像,道德低落,境內一片混亂。當時缺少像摩西、約書亞那樣的偉大領導人物,每當一個士師興起,隻帶來極短暫的悔改,好象在一片黑暗中閃過極短暫的火花,瞬息過去後,神百姓仍淪落在無邊的黑暗中。到了最後,連這樣短暫的複興亦不複見,所以士師記最末了的一句話,是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至此,神兒女之命運似乎已經到了盡頭。

就在這樣一個使人無望悲痛的光景中,忽然出現路得的故事,使我們頓覺峰回路轉,在萬暗之中看見了一線美麗的曙光;所以路得記在聖經中實居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結束了荒涼的士師時代,引進大衛王權的榮耀。

  這卷書的鑰詞是“贖(回)”。另一個是“親屬”,這詞出現了十二次。波阿斯贖回屬於親戚以利米勒的地土,讓他的產業存留他的名。他是基督的預表,是那真正的救贖近親。摩押人路得活演教會為基督的新婦,因他的奇妙恩典而得著救贖。

  全書中處處引人注意一個主題:人進到神的國,不靠地位、名望與血統,而是靠一生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去愛、去關懷幫助別人。“愛人如己”的精神在本書裏發揮得淋漓盡致。全書的主旨,乃在教訓我們信徒在凡事上都應當憑著信心,不可憑著眼見。

“路得記是一本小書卷,其評注常列在土師記後。短短八十五節,描述一個玫瑰園,它的香氣和滿園的花萼。今天的旅行者仍可以在約但河附近的以色列和摩押的荒蕪廢墟找到他們的芳蹤。我們想象到的形容描述,如論到當中充滿的意念,其所代表的曆史價值,及其所展現的純潔和魅力,都不足以評價這個短篇故事的重要性及其優美。”——赫塞

麥智賢指出:“路得記主要是個女性的故事,神認可這書並收錄在他神聖的文獻內。”美國政治家兼發明家富蘭克林的一次經曆,正好描繪這卷書的吸引和優美之處。他在法國法院工作期間,聽到一些貴族輕蔑聖經的說話,指聖經欠缺風格,不值得閱讀。但是在美國殖民地長大的富蘭克林雖不是信徒,但自小接觸聖經,有機會認識到聖經是文學精華之作,所以他決定玩弄法國人一番,讓他們見識一下。

  他重新抄寫路得記經文,把故事人物名字改為法國名字,然後誦讀手抄本給法國當權者聽。結果他們都稱讚此乃優雅、簡潔、感人的故事。他們問道:“太引人入勝了!富蘭克林先生,你從哪裏得來這文學精華?”他回答說:“這來自你們輕蔑的那本書——聖經。”那z個晚上,巴黎有不少人麵紅耳赤。今日這些有聖經文化的社會中,人們普遍忽略神的話,我們也當感到羞愧吧。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