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愛情是一種化學反應》,作者王安憶。)
李章是我丈夫,他喜歡拍照。最早的時候我們沒有照相機,要拍照須向人借,借來的照相機往往不順手,等順手了,膠卷也拍到頭了,那時候,膠卷也是很寶貴的。後來我們有了一個傻瓜照相機,我很喜歡,因為成功率極高,隻要陽光普照的大好天氣,穿一件鮮豔的衣裙很標準地一笑,就很過得去。可他不喜歡,覺得這樣的照相機拍了和沒拍差不多。再後來,才有了這架隨他心意的照相機,可是從此我就不願意讓他照相了,理由有兩條。第一,我受不了他的長時間的折磨,他的動作反應很慢,又因為珍惜膠卷,每一次按下快門都很鄭重,等他一切準備好,太陽已經西移,我臉上的表情也已經疲勞;第二,他太不照顧我的形象,我總是希望被照得好看一些,而他卻將“好看”當作次一等的要求,並且他似乎不太明白什麽是“好看”,什麽是“不好看”,這是最令我惱火的。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日子裏,他隻能去拍樹啊,花啊,山水,農舍裏的老人什麽的。
我不在乎有沒有他給我照相,給我照相的人很多,我還常常拿這些拍照經曆去向他顯擺,其實就是貶低他的意思。我曾經照過真正的明星照,那是英國服裝雜誌“ELLE”邀請的攝影家來為我照的。那是個年輕的女人,一個東歐人,名叫唐娜,她帶來了專業的化妝師,一個年輕人,提了一個皮箱,就地一打開,瓶瓶罐罐一大堆,還有一個燈光師,也是個女孩子。唐娜先到我的衣櫃裏看了一下,指定我穿什麽,然後與化妝師商量了我的造型,接下來那年輕人便在我臉上精雕細作起來,一切就緒之後還須試片。唐娜用一次成相的機器先拍了十來張,最後她說OK,表示所有的準備工作都滿意了。這時候,她走到我的身前,跪在地上,與我的眼睛平視,她的神情忽然變得非常嚴肅,她說:現在,讓我向你介紹一下我自己,我們馬上就要開始工作了,我們必須互相了解。她說她的理想是全世界的婦女都和平、平等、自由、幸福,為了這個,她將努力地工作。她還說中國的婦女也和所有的婦女一樣,承受著重荷,她希望我不要忘記這些。她的嚴肅感動了我,她的真誠也感動了我。然後,我們開始工作。她用她的表情提示我,將我帶入了一種創造的境界。最後工作完畢,唐娜,我,化妝師,燈光師便胡亂地熱烈地擁抱了一陣。這樣參與性的拍照是一種,還有一種則是我什麽都不需幹的。那是一個美國的攝影家,名叫約翰·帕爾瑪,一個大胡子,專拍肖像。他來到我家,看看我的樣子,又看看我的衣服,然後讓我和朋友聊天,他自己到陽台上去觀察地形了。等他什麽都弄好,再叫我去,我隻須站在那裏,隨便做什麽。他對我的要求極少,幾乎不要我做什麽。他給我拍的照片是我最喜歡的,是最最真實的我,他把我的形象拍得挺不錯,雖然臉上有一道很顯眼的皺紋,他把我的一件毛巾衫上的絨頭拍得很有暖意,而且他把我亂糟糟的陽台拍得極富詩意,帶有“五四”的味道。而將我拍得最好看的攝影師我以為是當初《文化藝術報》的攝影師金定根,他也是使我們被拍者受罪最少的一個。我覺得他是很懂得“好看”與“不好看”的肖像攝影師,他幾乎一眼看過去便可了解對方的優缺點,然後揚長避短。我去過他家的那個小小的攝影棚,那天我很疲憊,也沒好好地修飾,可依然照得頗有光彩。比較這些,我丈夫李章將我折磨得最久,可是照片最不令我滿意,他毫無顧忌地把我最看不得的部分照出來,一點不聽我對自己形象的意見。由於拍照拍得多,我也略微知道一些,自己什麽角度好,什麽樣的光線對我有益,而他一概不聽。所以我就更不樂意被他照相,他硬要給我照時,我便撅著嘴,虎著臉,老大不樂意,出來的照片簡直慘不忍睹。自從他參加了一個攝影家協會的學習班之後,我覺得給他照相時僅剩的一點的家常樂趣也沒了,凡是上公園的那種風景照他一律沒興趣拍,我要修飾自己形象,換兩件衣服,擺一種大眾化的姿態,被他稱作俗氣。他把攝影完全當作一種創作,張張都要出作品,無視像我這種群眾性的要求,弄到後來,我們幾乎完全不拍照了。
然後,就到了這年春天,我們趁了他出差之便,去南通作一次踏春之遊。次日早晨,事情都辦完了,應酬也完了,天氣極好,情緒也很好,我主動要求他給我拍照。這次拍照可說從頭至尾在吵架,我要這樣拍,他非要那樣拍。照相機在他手裏,他說不拍就不拍了,可腿長在我身上,我說不拍也拍不了。他說我擺出的樣子簡直沒法看,我說他錯過了我最好的瞬間,可是那天天氣畢竟很好,這種出遊的機會在我們也算難得,再加上他是真想給我拍一張照,一張可以去做封麵的照。有時候他給我拍的照片,畫麵不平衡,我問:這兒空出一塊幹什麽?他就說:寫雜誌名啊,比如“現代家庭”,比如“黃金時代”。可見此想望有多深。這次南通的照片可說是我們拍照曆史中的一次轉折,照片的效果不錯,有那麽一兩張可說很難得。通過這次拍照,他比較能夠接受我的某一些意見,比如要抓住人狀態好的時候,氣色與精神都有光彩。而且應當在各種情況下都試一試,因為拍照的偶然因素很多,有一些是始料未及的。而我也諒解了他的緩慢動作,因每個人的脾氣都不一樣,他不是那種反應敏捷的人,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的效果更好一些。總之,這一次照相是我和李章的一個和解。我漸漸覺得讓他照相的幾點好處,一是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有可能拍照,二是與他畢竟熟悉,做什麽表情都很放肆,還有第三,那就是他拍照確實有進步,他稍微懂得了女人的“好看”與“不好看”。偶爾地,他也給我來兩張那種或憑欄或托腮的鄉俗照片,滿足一下我的大眾心理。
他在攝影班裏可以學習技術,可審美觀念的重建卻還得靠自己。但這並不妨礙他喜歡去攝影班上課,和同學討論,星期天去作旅行拍照。這樣的活動,他從不帶我去,也不讓我與他的同學認識,交作品則避免交我的肖像照,他怕人家認出我,“王安憶的丈夫”幾乎成了他的名字。攝影班的同學都隻知道李章,他對他們說,老婆是作家協會的打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