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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前兩天給我發來郵件,給我看她自己剛寫的文章。我看了覺得很有意思,所以一字未改地轉帖如下:
2006年時節,大陸與台灣官方尚未形成開放旅遊協議。我有幸參加繞道泰國去台灣的旅遊團,享有一次性入台10天的許可證。
2006年4月2日傍晚我團到達台北桃園機場。在入境處除了我們團的十幾個人外,偌大機場空寂寥寥,分外冷清,頓覺毛發緊縮。眼前沿途的台北街道與建築,也和想象中的繁茂偉象大不一樣。前來接機的導遊先生50歲上下,他的熱情照顧,無時無處滿臉堆笑,卻一下暖如春風。以後經七天多接觸,從他斷斷續續言談中得知,早年他曾在台擁有工廠。發生變故後,改持美金到大陸買斷日後可能發跡的多名畫家的處女作品,不想所賭失敗。又去販運過東北人參。二十多年奔來奔去,終是血本無歸。麵臨走向晚年,為著眼前生計,隻好幹起這不需本錢的導遊行當。有一次他自謔地描述年紀大了,幹導遊要介紹的許多數字背不下來,竟被老板罵道:“對著大堂穿衣鏡看著,喊三遍人民幣萬歲,記不下來別想幹了”!可巧一天傍晚,我老伴出去買相機閃存卡,付款時發現所帶人民幣不夠,正要退貨,老板一見他身上掛著住宿飯店的標牌,竟讓他拿走,說一會兒他可以自去飯店取款。按常理,東西拿走了,遇見賴賬的怎辦?如此種種善待大陸客,皆因能賺到人民幣要比賺到美金心甜啊。
我們在泰國的地導,和台灣所遇的先生截然相反。這位華裔非常自傲、自美地說,他有三個老婆,三處居所。尤其剛娶的第三位太太是在校碩士生,既貌美又小他二十歲。他幹導遊乃圖的是自挑接團時間,走走撂撂,不妨礙經營其他行當。他說泰國男女出生比例鬧得女多愁嫁,社會上有一定條件的女子,總願倒貼妝奩搶找夫郎。說起來,按咱們眼光,這位男士杆瘦、黝黑,不好講有大才華,怎奈偏偏有幾位佳人爭先恐後地奉承他,寵著他。他講話:“泰國王不是也隻生女兒,沒有兒子嘛!”
其實,大千世界目不暇接。在我們從台灣返經香港時,接待的導遊先生亦娶有兩位太太。他一麵小試房地產,一麵作導遊,當時手中已自有兩套高樓單元,他說:“在香港,房子最緊俏”、“手中有房心中不慌”,攢錢為趕快攢房。
香港的導遊好像沒有固定工資,多靠掙回扣和小費收入。能眼見許多商店門口公開擺著條桌,凡帶來大巴旅客的,當即分別發給導遊與司機紅包。所以,在1997年香港尚未回歸祖國前,我和老伴參加去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與澳門、香港的旅遊團時,逢香港一位女導遊可能沒拿到理想的回扣,當著餐廳老板麵,對我們羞辱說:“你們沒錢,這桌菜隻能這樣”!在候宿大廳,我老伴失手碰碎了一個玻璃煙碟,咱主動告知,不料被索要去兩倍的市場價。其實就在該地下商店自買一個同樣的煙碟賠他,就沒必要陪那麽多美金。賠過錢,還不算完,還要留下你的姓名和北京地址,帶有明顯鄙視和侮辱性質。氣得老伴甩給該經理一張名片。對方一見是中國某科學研究院的研究員、教授,不再吭了。我們回京後,終於接到一封遲到的道歉信。
在國內外各次旅遊中,我有沒有遇到專業大專學曆的導遊呢?有,偶爾。職業道德亦急待提高。2010年7月我去青海、甘肅兩省旅遊,在開往塔爾寺參觀的接站大巴上,巧遇一位省旅遊學院畢業的女大學生執導。心想這回一路兒,會給我們倒出她一肚子的學問,講出景觀種種神龍活現的故事吧。哪知一個小時的路途,她坐在車右前座,臉對司機,與其大肆聊天,旁若無客。以致大家一再喊她別騷擾司機,這是一車人命呀!這位大學生矜持心大,可能不屑“煩瑣”,認為不到塔爾寺不值得一談吧。有趣的是,她帶我們進地方特產商店門前,直白說:“你們買500元東西,我就可分到250。”真是位叫人哭笑不得的新型接班人。
最叫我難以接受的是一位巴黎華僑導遊。2005年6月6日—29日他帶領我們歐洲11國遊。這個團28人。除我老倆口和東北一對老人屬自費旅遊外,其他各位均有來路。一位深圳年青小老板,滿嘴不離他哥哥如何大款,當年手機國際漫遊還價貴惜用,他就每日不少於三、四次大聲呼談,顯示身價;恰巧有位來自雲南省某縣地礦局局長,由當地煤礦資助出國“考察”,竟認識煤行的他哥,一路不時地叫板,諷刺小老板;更牛的要數長春市某銀行技校校長叔侄,他家專給該行高息攬儲吃分成,年進賬百萬元,家有高樓,享有各種保險(注意:其母單過,他不迴避其母正享受著該城低保)。此次專為到巴黎采購大批國際名牌,以給相關高官送禮用。所買的名牌,哪怕一雙皮鞋,皆要求維護好明處的價簽;來自山東某基層單位的黨總支書記二人並不張揚,但聽我說去過澳大利亞、新西蘭,便打聽怎麽參團,公或私需要打多少保證金等等。華僑導遊早已見怪不怪,服務這些公費團員最有好處,公然明說:“大家誰需要某些消費的中文報銷發票,可按你指定數額提供”。特別可怕的是,在荷蘭界內,他教唆說:“荷蘭允許賭博和買情”,馬上就在中巴車內組織賭博,現金輸贏,開局成千近萬,為牌局彼此吵地臉紅脖子粗。他又組織一幫人傍晚去花街看裸體,意大利籍司機因該日已超過開車8小時,拒去花街。導遊後來對我們掩飾說:“他是嫌給的小費太少,我加錢後,不是也去了嘛”。
終於,快到歐洲遊結束時,此公亮底,聲稱這趟沒賺多少錢。此團乃是他出價,國內的國際旅行社拿到理想價位,把我們包賣(買斷)給他的。謝天謝地,此行我們總算全肢全尾回國啦。這種把旅遊人當商品“交易”倒手,竟在旅遊行業通行無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