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母親係列之二
回國後,母親“不認”我
丹奇 ( 2008 年 7 月 11 日)
還是 2004 年回國的遭遇,這是繼海關事件,保姆事件,和外婆事件後更加“雪上加霜”的一件事。此文絕無忤逆母親之意,隻是當作笑談,一饗讀者,二娛母親在天之靈。
母親一生潔癖,心靈手巧。雖然經濟上並不寬裕,但從來都是穿戴整齊,也從來把四個孩子拾掇得幹淨整潔。我們從小的衣服都是母親一雙巧手做成。她自學縫紉,不但解決了一家人的需要,還經常為朋友鄰居做衣服到半夜三更。母親邊踩縫紉機便教我認字。可以說,我的啟蒙教育是伴著縫紉機的“噠噠”聲開始的。我至今看見縫紉機便有如見到母親的感覺。與世人一樣,母親也有些虛榮心 (與她離奇坎坷的人生經曆有關,見另文)。希望我們從海外回來的,要“洋派”(現在每次回國,都覺得自己是從落後地區回來的,親朋好友也通過給我買時裝,委婉地暗示我的“老土”)。每次回國前,母親必千叮嚀,萬囑咐,要燙頭發,買幾件好看的衣服,要象是“從美國回來的”。我很“痛苦”地谘詢道 “從美國回來的應是什麽樣子的”,母親也一時回答不上來。
可是,我風風火火的個性,加上我成長的那個年代,響應的是“不愛紅裝愛武裝”的號召。“喬裝打扮”是資本主義的小資情調。甚至有一次從大學裏回來,畫了一下淡妝,就被我那當中學校長的父親一頓苛責。 從此不敢“塗脂抹粉”,唯恐背上 “風流”的罵名。 我的性格便是在如此的大背景下養成的。我從小到大,所有的服裝就三個顏色,紅白黑。 少年時期,以紅為主,生動活潑。青年時期以白為主,純潔清純。現在邁入中年時期,衣櫃裏全是黑衣黑褲黑裙,端莊嚴肅。 頭發也基本直發披肩,從不帶花帶卡。不是不想把自己打扮好些,而是不善此道,全被文革給“耽誤“了。現在養兒育女,更是無暇顧及。唯有出席公眾活動,比如代表國會議員為某社團頒獎,我當然會修飾一下。有時出席總領事館的活動,因為要代表國會議員致辭,必要講究一點。但也總是三種顏色的西服輪流值班。所以,也不會把自己弄得很狼狽。(你看,作為一個女人的生活標準,多低啊!), 我常常跟先生開玩笑, “ 我可替咋家省了不少脂粉錢呢”。
話說 2004 年回國,就因了我的沒打扮而鬧出許多誤會。這一次就更讓我對自己不可饒恕。前文提及,我這次帶女兒回國已有三月身孕。因為反應大,故而神色差。由於未帶春秋的孕婦裝,隻好整天穿了一件母親的開襟黑毛衣,反正也不出什麽門。而母親當時是個大胖子,體重 180 磅。我這 130 磅的身材裝進去,整個一“老大媽“的形象,全為圖個方便舒適。沒想到,這日,我剛好和妹妹從市場上回來。 看到母親正坐在公園的石凳上,與一兩個同齡的老人家聊天。我們中風的父親坐在輪椅裏默想。 遠遠的,我和母親打了個招呼。突然一句話鑽進我的耳朵, “這個不是你剛才說的女兒吧”。 母親期期艾艾,未置可否。我也突然沒敢叫媽,因為不知道母親與老者們說什麽來著,就沒隨便插話,唯恐給母親難堪。當時的感覺奇怪極了。在局促中, 我突然有種被“拋棄”的感覺。 等那些老者離去。 我嗔怪的問道:“媽媽,你怎麽不認我呢? ” 母親竟然答曰: “誰叫你穿的這麽窩窩囊囊的? ” 我差點沒暈過去。 “這叫啥話? 我這不是懷孕,臨時湊合嗎?”我提出“嚴重”抗議。 於是母親一頓辯解,“我沒有不認你,這不沒來的及回答嗎? 我剛才還在他們麵前誇你來著。”哦,原來母親在他們麵前描繪女兒如何成功,而我竟然不修邊幅地突然出現,完全與母親語言中描繪的“光輝”形象形成強烈的反差,給母親製造了尷尬。
我雖然“抗議”,然而,內心深處,我深感歉疚,因為母親一直以我為自豪。我成長的道路上,灑滿了母親關切的心血。母親對女兒沒有任何的奢求,唯獨希望在她象所有自豪的母親一樣對人介紹自己“優秀”的女兒時,女兒的形象能符合那自豪的標準。我為什麽就不能體諒母親的一番苦心,滿足她那點可憐的小小的虛榮心呢。我現在已能深刻體會母親當時的心境,因為我現在也在為我可愛的女兒而自豪啊! 假如她不聽話,穿上我給她買的漂亮裙子,我還會揍她的屁股呢。
母親,請原諒女兒的不聽話,隻是我已沒有機會在今生作出補償,來世我還要作你的女兒,並且保證“表裏如一”, 讓你對女兒的自豪滿滿地在胸間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