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行不寂,心不忌
我們兩個傻傻的十指緊扣著,互相對望了好久。我把他從頭發絲到下巴上的胡子茬,每一個細節都細細打量了一遍,他大概也快要記得我每個毛孔的樣子了。
以前我們都沒有機會,也沒有勇氣這麽仔細的欣賞過對方的臉,大部分時候不是我羞得低下頭,就是他不好意思的漲紅了臉。這會兒終於能肆無忌憚的大飽眼福了,情人眼裏出西施的兩個人都久久挪不開眼睛。誰也舍不得鬆開好不容易握在一起的手,誰也舍不得打斷深情款款的對望。直到譚天的肚子發出咕咕的叫聲,我忍不住笑起來,譚天也不好意思的跟著笑,我們倆這才準備去吃飯。
走在路上譚天問我:“你那段時間沒去彈琴,也沒在寢室,是家裏有事嗎?”
“唔,我去買房子了。” 我把和歐陽飛宇看房買房的事跟譚天一五一十說了一遍,包括見到歐陽飛宇的家裏人。說完我觀望著譚天的神色。
提到了歐陽飛宇,譚天神色有一丁點不那麽自然,但是轉瞬即過了。“你這投資房我看很有前途,以後肯定會漲很多,說得我都心動了。” 譚天貌似在誇獎我買房買對了,但是說得有點漫不經心,我覺得他有話沒說。
果然過了一會他踟躕了半晌又開口說:“歐陽飛宇喜歡你,你知道嗎?”
“嗯,我知道。” 我坦然的回看著譚天,沒有絲毫隱藏的說,“他前些日子剛來找我挑明了,不過我沒有回答他。” 於是我把跟歐陽飛宇之間的那次對話對譚天複述了一遍。
譚天聽完,停下腳步說:“歐陽飛宇人很好,對你也好,以前是我……是我不好……” 說著拉起我的雙手,在我手背上深情的吻了一下,感慨的說道: “謝謝你還願意等我,我差點就錯過了你。”
我鼻子一酸,眼圈也有點熱,是啊,若不是我一根筋,不肯退而求其次,我也會錯過譚天的。想到差點兒彼此失之交臂,我們又都緊緊握住了對方的手。
過了一會,我想起一件事,我覺得由我主動講比較好:“你想讓我告訴歐陽飛宇咱倆……”
“沒關係,慢慢來,大家都還是朋友,多給各自一點時間,順其自然好了。” 譚天大度的說到。
聽他這麽說,我很欣慰。譚天沒有因為我跟歐陽飛宇去買房而拈酸吃醋,也沒有迫使我和歐陽飛宇斷絕來往。我不喜歡小肚雞腸,愛吃醋,會限製我交友和行動的男人。我當然會掌握好跟別的男生的社交分寸,我也希望對方會完完全全的信任我。譚天的反應讓我很放心,他的心跟他的手掌一樣寬厚。
譚天撫摸著我的手,突然他摸到了我食指上那條凸起的刀疤,他抬起我的手想仔細看一下,我很不好意思的要縮回去,卻被他緊緊拽住。
“很難看的,不要看。”我試圖把手從他掌心裏抽出來,可是沒有成功。
“讓我看看,我又不嫌棄你,你躲什麽。” 譚天執拗的拽著我的手說。
他說的這句“我不嫌棄你”突然讓我的心平靜下來,不再掙紮收回手。我貌似驕傲的外表下終究隱藏著一顆怕遭人嫌棄的心,譚天的這句話仿佛給了我一顆定心丸。
雖然已經過去快一年了,手指上的刀疤仍舊很明顯,縫過的針腳像條毛毛蟲,醜醜的扭曲著。譚天把我的手舉到他唇邊,在刀疤處輕輕吻了一下:“我得好好教教你怎麽拿刀。”
登時我心裏好像生出一眼溫泉,汩汩的暖流四溢。這一吻比剛才在臉上的蓋的“章”更讓我覺得溫暖甜蜜。因為我覺得喜歡一個人是從對方美好的地方開始,可愛的外形,鹹淡相宜的性格,博聞強記的才學,而愛上一個人是從能接納對方不那麽美好的地方開始。我知道譚天很喜歡我,喜歡我笑起來眼睛彎彎的樣子,喜歡我會彈琴作曲,喜歡我單純不世俗,可是他現在大概還並沒有完全能包容我他認為的性格上嬌驕之氣。不過他現在既然能接受我手指上這條醜陋的傷疤,那麽他對我的愛也許會從此一點一點開始。
譚天用雙手把我的那隻手緊緊包起來,思索了很久,然後看著我說:“以前我有些地方做得不好,讓你不高興,是我不對。現在我們在一起了,以後你如果再有生氣的時候,可不可以直接過來告訴我,不要什麽也不說的跑掉。你跑得太快了,我怕哪次我一時沒反應過來追不上你。”
我第一反應本來想說,那你不要讓我生氣啊,後來又想說那你也跑快一點啊,但是麵對他那麽懇切的語氣,我不想再瞎搗亂,於是說:“好,我以後不跑了。”
不過末了,我還是有點不甘心,笑著補上一句,“不過你最好不要讓我太生氣。”
我暗自希望他會給我一個承諾說“我以後保證不讓你生氣”,哪怕就是哄哄我也行。可是譚天沒有像我期待的那樣說出這類雖然假大空但是女人特別愛聽的話,他也沒有笑,而是又吻住了我的手,一遍又一遍認真的說:“別跑!真的,別跑!”
他的語氣近乎祈求,就好像一個聽到媽媽生氣時說“你不聽話,我就不要你了”的孩子一樣的不安。我突然意識到不是隻有我會沒有安全感,譚天也會。當我很多天沒有出現在鋼琴房時,當我撒腿跑掉不理他的時候,他也會有不安的感覺。想到這裏我的心軟成了一團棉花,認真的承諾說:“好的,我以後不跑了。”
其實我之前生氣也不過是因為覺得他忽冷忽熱,對我不好,覺得自己肯定有被他嫌棄的地方。現在我覺得譚天也許並不是嫌棄我什麽,而是有很多他自己的顧慮。
雖然我還不知道曾經是什麽阻礙了他,但現在反正他已經跨出了這一步,說明我對他來說比那些顧慮的事情重要得多,而且他剛才也道過歉了呀, 這就夠了。
隻要他將來用心的對我好,我才不想跑呢,我隻想一直待在他身旁。
譚天臉上帶著一絲絲遲疑,好似在衡量我這承諾的有效性,好一會兒以後確定了可信性,才緩緩露出了笑容。譚天笑起來的時候,上嘴唇的左邊會揚得比右邊高些,下巴那裏會出現一個豌豆大小的漩渦,眼睛不會像我這樣彎起來,仍舊大大的閃著水晶球般的光彩。我喜歡看他笑,不喜歡看他一臉嚴肅的表情,譚天應該也是一樣喜歡看我笑。以後我們就多做會讓對方笑的事情不就行了嘛,這樣誰也不會不安,誰也不會跑掉了。
過去的一整個春天裏,我們都在你躲我藏、猜來猜去的打啞謎,這場捉迷藏遊戲終於隨著綿綿不斷的春雨一起結束了。暮春的夕陽,不熱不燥,暖暖的裹在我倆身上。路邊的泡桐樹開滿了一串串粉紫色的花,散發著陣陣芳香。一陣微風吹過,花朵們爭先恐後的搖曳著裙擺,窸窸窣窣的擠在一起跳舞,像一個個小喇叭鼓起腮幫子,為我和譚天奏響一曲人生新篇章。從此以後我們將在一起, “行不寂,心不忌”。
譚天今天給足了我期望已久的安全感,我的心被暖暖的包圍著,腦子又開始活泛起來想搗點蛋。我的手指在他手心裏不安分的撓來撓去,一會摸摸他手掌的每一根紋路,一會輕輕摳一下掌根的小繭子。
譚天被我撓得癢癢的,一把用力握緊我的手說:“不許動。”
我嬉皮笑臉的還想掙紮一下,可是我哪裏是他的對手,手根本一動也動不了,隻好乖乖聽話。把我製服後譚天開始依葫蘆畫瓢反撓我的掌心了,可是他發現我不但不怕他撓,還樂在其中,非常鬱悶的不知道還要不要繼續撓下去。我看他反擊沒成功樂得哈哈大笑起來。
那一刻突然我理解了“有情飲水飽”這個詞的含義,熱戀裏的兩個人沒飯吃沒水喝也沒什麽大關係,隻要互相看看對方,捏捏手也能開心滿足得一塌糊塗。
自那天後譚天果然經常到鋼琴教室來找我,有空的時候就聽我彈會兒琴,說會兒話,忙的時候過來看我一眼打個招呼就走。不過沒有緊急的事情他從來不會去寢室找我,我們也很少一起吃飯上自習,更不會像很多校園熱戀情侶那樣整天形影不離粘在一起。以至於連楊豆豆都沒有發現我跟譚天開始談戀愛了。
我倒並不太介意這樣的相處模式,我自己也有很多目標要實現,從早忙到晚,能每天看見他跟他說一會話我就已經心滿意足了。楊豆豆那裏等過段時間我再找機會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