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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2008-06-13 17:20:01) 下一個

ZT: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http://www.gmw.cn/content/2008-05/20/content_769530.htm

內容提要

  考古學的證據表明,早在1萬年前到4000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和新石器時代,西藏史前時期的文化就同中國華北的舊石器、新石器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並且融入自成體係的中國考古文化的大圈子內,成為中國遠古文化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人類學

家的最新研究表明,西藏人與其他地區的漢族和少數民族都源於以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為代表的中國北部的晚期智人。藏族在種族上與我國絕大多數人口屬於同一個種族類型。中國的曆史是漢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共同創造的,“中國”這個概念是隨著曆史的發展而逐步擴大的。13世紀以來,西藏始終置於中國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僅這一點就比美國建國要早5個世紀。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論斷。這裏所說的“自古以來”,不是說“自元代以來”,而是說“自有人類活動以來”。這裏所說的“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也不是說“西藏自古以來的政權都是中原政權或中央政權有效管轄的一部分”,而是說“西藏這塊地方自有人類活動以來的曆史都是中國曆史的一部分”,抑或是中國邊疆史的一部分,抑或是中國少數民族史的一部分,而絕不是任何外國曆史的一部分。

  “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中國曆史地理學已有理論基礎之上的

  中國曆史地理學的開創者和奠基人譚其驤1981年5月在中國民族關係史研究學術座談會上作了一個著名的講話,題目叫《曆史上的中國和中國曆代疆域》。其中談到:“我們是如何處理曆史上的中國這個問題呢?我們是拿清朝完成統一以後,帝國主義侵入中國以前的清朝版圖,具體說,就是從18世紀50年代到19世紀40年代鴉片戰爭以前這個時期的中國版圖作為我們曆史時期的中國的範圍。所謂曆史時期的中國,就以此為範圍。不管是幾百年也好,幾千年也好,在這個範圍活動的民族,我們都認為是中國曆史上的民族;在這個範圍之內所建立的政權,我們都認為是中國曆史上的政權。簡單的回答就是這樣。超出了這個範圍,那就不是中國的民族了,也不是中國的政權了”(譚其驤:《長水粹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頁)。

  譚其驤論述了確定這個標準的三條理由:

  (1)中國的曆史是漢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共同創造的,所以,曆史上漢族建立的政權,如漢朝、唐朝、宋朝、明朝固然是屬於中國的;其他民族建立的政權,如藏族的祖先吐蕃人建立的政權,契丹人建立的遼朝,黨項人建立的西夏,女真人建立的金朝,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滿族人建立的清朝同樣也是屬於中國的。即使這些政權之間曾經是互相對立的,即使某些民族、某些政權曾經在一段時期內不歸中央王朝的管轄,但這些民族以後都逐漸融合在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中了,他們活動的這些地區當然都是曆史上中國的一部分。那種認為隻有漢族政權管轄的地區或者隻有中原王朝統治到的範圍才能代表中國的看法,顯然是錯誤的。

  (2)“中國”這個概念是隨著曆史的發展而逐步擴大的。春秋時所謂中國,隻是指黃河中下遊地區,此外就不算中國了;以後逐步擴大到了長江流域、珠江流域,也包括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的範圍。例如匈奴等民族建立的十六國、鮮卑人建立的北魏,到唐朝就已經被認為是中國的一部分了。這是後人客觀地承認了的曆史事實,糾正了當時人們的民族偏見的認識。所以我們今天講曆史上的中國,當然應該站在今天的立場上看曆史,而不能用春秋人的或者唐朝人、宋朝人的眼光來劃分中國和非中國。

  (3)鴉片戰爭以前的清朝疆域是幾千年來曆史發展所自然形成的,是這一範圍內的各民族經過長期的交往,包括一次次的統一和分裂而最終結合成的。這些地區在曆史上先後都曾經隸屬於同一個政權,或者曾保持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密切聯係。所以這是曆史發展的必然結果,並不是單純依靠清朝軍事上的勝利所能取得的。相反,在清朝打敗準噶爾部統一新疆以後,中亞的一些國家曾要求加入清朝,但卻被清朝拒絕了。如果真的要進行軍事擴張,那不是最好的機會嗎?但清朝並沒有再向外進軍。而在這以後,中國被帝國主義掠奪走了東北、西北的大片領土,我們當然不能把這種結果用來代表曆史上的中國,當然不能認為被帝國主義占去的領土本來就不是曆史上的中國的一部分。

  譚其驤強調指出:“我們一定要分清漢族是漢族,中國是中國,中原王朝是中原王朝,這是不同的概念。在1840年以前,中國版圖之內的所有民族,在曆史時期是中國的一部分。就是這麽一條,沒有其他標準。”“有些同誌要把吐蕃說成是唐朝的一部分,這是違反曆史事實的。唐和吐蕃敵對戰爭時多,和親通好時少。就是在和親通好時,唐朝也完全管不了吐蕃。漢朝和匈奴,唐朝和突厥、回紇的關係,基本上也是如此。我們隻能認為吐蕃、匈奴、突厥、回紇是曆史上中國的一部分,但不能說它們是漢唐王朝的一部分。”(同上,第16、19頁)

  譚其驤在這篇講話中所提出的論點,不僅成為中國曆史地理研究的理論基礎,也成為他所主編的《中國曆史地圖集》的理論基礎。《中國曆史地圖集》(已於上一世紀80年代出版)是我國曆史地理學最重大的科研成果。這部巨著共8冊、20個圖組、304幅地圖,收錄了清代以前全部可考的縣級和縣級以上的行政單位、主要居民點、部族名以及河流、湖泊、山脈、山峰、運河、長城、關隘、海洋、島嶼等約7萬多地名。除曆代中原王朝外,還包括在曆史中國範圍內各民族所建立的政權和活動區域。《中國曆史地圖集》以其內容之完備、考訂之精慎、繪製之準確贏得了國內外學術界的高度評價,被公認為同類地圖集中最權威、最優秀的一種。這就說明,譚其驤所提出的論點不僅為中國曆史學界所公認,也為國外曆史學界所公認,以至成為世界各國研究其國家曆史時所通行的原理。我們所說的“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就是建立在譚其驤的著名論點的基礎之上的。正如我們在談到新疆、內蒙古、寧夏、東北、台灣、雲南、貴州、兩湖、兩廣以至北京、南京等地時一樣,這些地方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必深究它們分別是在什麽時候納入中原政權或中央政權的有效管轄。

  西藏的特殊地理環境決定了西藏對外交往的主要方向隻能是中國內陸

  我們在考察西藏時,首先看到的是西藏的極為特殊的地理環境。這種特殊的地理環境,是原本位於南半球的印度板塊向北漂流,在距今4000多萬年前與北半球的歐亞板塊碰撞的結果。整個喜馬拉雅山脈,是作為印度板塊的前沿,在與歐亞板塊碰撞的過程中隆升起來的;而雅魯藏布江一線,正是印度板塊與歐亞板塊的邊界。西藏高原在距今400萬年前,還是一個高不過千米的平原,直到340萬年前才開始整體強烈上升,並延至現在,此間累計上升了3000至3500米。在距今10萬年前,西藏高原的麵貌已經大體成為今天我們所看到的這個樣子。

  整個西藏高原是被南緣的喜馬拉雅山、北緣的昆侖山、東北部的唐古拉山、東南部的橫斷山脈緊緊包圍著。從西南麵到南麵的整個國境線上,蜿蜒高聳著弧形的喜馬拉雅山脈,從高原南緣的珠峰地區到南亞次大陸恒河平原的直線距離僅有百餘公裏,但兩地的相對高差竟達6000多米,這樣的地形高差無疑對西藏高原與其南側恒河平原的大規模直線交通形成了極大的阻礙。高原北部邊緣的中西段地區,其“階坎形”地貌特征也十分突出,橫亙在這一地區的昆侖山以4000多米的高差急降到北側的塔克拉瑪幹沙漠,而塔克拉瑪幹沙漠的地理條件亦較惡劣,素有“死亡之漠”之稱,因此,昆侖山南北兩側的地形和自然條件都使這一地區的直接交往通行幾無可能。藏東地區的橫斷山脈,由於南北向平行峽穀地貌十分突出,峰穀相對高差較大,故對東西方向交通的阻隔作用較大,但該地區平行河流及峽穀卻對南北方向的交往通行比較有利。

  西藏高原的東北方向,雖有唐古拉山的阻隔,但情況與其他方向不同:今青海省的地理條件與西藏高原相似,海拔高差和坡降很小(不超過幾百米),擋不住西藏高原的居民從這裏走出去的步伐。加之這裏又是中華民族的兩條“母親河”——黃河、長江的發源地,更把黃河、長江上下遊的居民緊密地聯係起來。因此,青海地區自古以來就成為西藏高原同外界交往、聯係的主要通道。中國華北的舊石器文化和早期新石器文化是經由這一通道傳播到西藏的,古代羌人之一部分是經由這一通道深入到青藏高原腹地的,唐代文成公主是經由這一通道進入西藏的,薩迦班智達是經由這一通道去涼州會見成吉思汗之孫闊端的,吐蕃時期的“唐蕃大道”以及後來的“朝貢之道”也是經由這一通道而形成的。可以說,正是由於這條通道的存在,才使西藏高原的遠古先人同甘、青古人類發生了密切聯係,才使西藏高原的新、舊石器文化融入了自成體係的中國新、舊石器文化的大圈子,才使藏族人同中國境內的所有世居民族一樣均為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才使藏族同中國其他各民族一樣匯合到整個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中來。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社會物質生活條件”這一概念無疑包括社會所處的自然環境,即地理環境,因為地理環境是社會物質生活必要的和經常的條件之一,它當然影響到社會的發展。西藏的曆史發展特別是早期發展證明,地理環境有著相當大的製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例如在影響西藏對外交往的主要方向上)甚至有著決定性的作用。

  西藏的考古發現表明中國的新、舊石器文化是自成體係的

  就我國至今發現的資料及研究結果來看,距今1萬年以前的石器文化大體屬於舊石器文化,距今1萬年至4000年前的石器文化大體屬於新石器文化。

  中國現代考古學家蘇秉琦在為白壽彝總主編的《中國通史》第二冊所寫的序言中指出:“正如中國的遠古人類化石有其自成體係的特征一樣,中國的舊石器文化也有其自成體係的特征,而且表現得更為鮮明一些。……如果說中國舊石器文化富有特色,自成體係,那麽中國新石器文化也是這樣,隻不過內容更加豐富,譜係更加繁複罷了”(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第2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序言)。中國的遠古人類化石有其自成體係的特征,即全部屬原始蒙古人種。中國的舊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也都有其自成體係的特征,即彼此都有一定的聯係,且與中國以外的其他舊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有較明顯的區別。

  西藏的舊石器考古工作,由於僅限於地麵采集,沒有相關地層方麵的佐證,其可靠性還很難說。已獲得的標本,以蘇熱的舊石器最為久遠,大約距今5萬年前。其他標本,多為距今1萬年前。西藏舊石器同屬一個文化傳統,其類型和加工技術與內地舊石器較為接近,尤其與華北舊石器近似。甘肅的舊石器也屬華北舊石器係統,而且是由東向西傳播的。因此可以設想,華北的舊石器文化是經由甘肅、青海傳播到西藏的。

  西藏新石器時代遺址大體可分三種情況:(1)不見陶器、磨製石器,隻見細石器和大型打製石器或單純細石器的新石器地點,年代多在新石器時代早期;(2)細石器和陶器、磨製石器等共存的新石器遺址和地點,年代多在新石器時代中期;(3)不見細石器的新石器遺址和地點,年代多在新石器時代晚期。

  細石器和陶器、磨製石器等共存的典型代表是昌都卡若遺址,它代表了西藏高原東部地區以農業為主、兼有畜養,狩獵占有重要地位的經濟文化類型。卡若文化更多地是受到馬家窯文化的影響。而馬家窯文化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個分支,仰韶文化又是由華北早期新石器文化發展而來。

  中國華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主要發現於黃河中遊和漢水上遊地區,包括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大地灣文化和李家村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大體在公元前5500-前4800年之間。它們都早於仰韶文化,又都與各地區的仰韶文化存在淵源關係,因此,有人把它們統稱為“前仰韶”時期新石器文化。仰韶文化,屬黃河中遊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其分布以渭、汾、洛諸黃河支流匯集的中原地區為中心,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約為公元前5000-前3000年。馬家窯文化,屬黃河上遊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主要分布在甘肅省,以隴西平原為中心,東起隴東山地,西到河西走廊和青海東北部,北達甘肅北部和寧夏南部,南抵甘南山地和四川北部。它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個地方分支,故又名甘肅仰韶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約為公元前3300-前2000年。目前普遍認為它是繼承仰韶文化而逐漸向西擴展的。

  西藏新石器文化與甘青地區的新石器文化的確有不少相似之處,反映出這兩個相鄰地區在原始時代的關係比較密切。不過,當我們進一步追溯其根源時,卻發現西藏的新石器文化中有些因素明顯是中原文化的影響,甘青地區不過是中原文化向西傳播的通道而已。因此可以設想,西藏新石器文化的傳播路線大體是:中國華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黃河中遊地區的仰韶文化→黃河上遊地區的馬家窯文化→西藏的卡若文化→雲南白羊村和大墩子的新石器文化。

  考古學的證據表明,早在1萬年前到4000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和新石器時代,西藏史前時期的文化就同中國華北的舊石器、新石器文化建立了千絲萬縷的聯係,並且融入自成體係的中國考古文化的大圈子內,成為中國遠古文化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中國現代史學家田居儉在其《必須尊重中華民族的曆史淵源》一文中,概述了包括西藏曆史在內的中華遠古曆史在中國土地上發展的基本脈絡:“近代以來,曆史學者通過對曆史文獻與田野考古、古人類學、古文字學、民族學等資料的綜合研究,厘定了中華遠古曆史在中國土地上發展的基本脈絡:由‘猿人’(雲南元謀猿人、陝西藍田猿人、北京猿人等)、‘古人’(廣東韶關馬壩人、湖北長陽人、山西襄汾丁村人等)和‘新人’(廣西柳江人和來賓麒麟山人、內蒙古和寧夏的河套人、北京山頂洞人等)三個階段構成原始群時期,經以河南仰韶文化和浙江河姆渡文化為典型的母係氏族公社時期,以山東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為典型的父係氏族公社時期,到從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的唐堯、虞舜、夏啟、商湯時期,再到奴隸社會發展鼎盛的殷商、西周時期,以及此後奴隸社會衰亡與封建社會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漫長時期。考古學家更證明:‘中國文明的產生,主要是由於本身的發展;但是這並不排斥在發展過程中有時可能加上一些外來的因素、外來的影響。根據考古學上的證據,中國雖然並不是完全同外界隔離,但是中國文明還是在中國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夏鼐:《中國文明的起源》第80頁,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即使主張中國文明起源‘外因決定論’的西方學者也有人承認:‘不用說,中國的曆史是偉大的,它根植於遙遠的古代。在千百萬年中,中國一再表現出非凡的穩定性和對於古代傳統的忠誠。在這個古代,在中國的遠古時代,確實有不少稀世的、獨特的、隻有中國才有的東西,因而似乎可以明顯地證明對古代中國文明百分之百的土著性表示任何懷疑都是不對的’([俄]列·謝·瓦西裏耶夫:《中國文明的起源問題》中譯本第366-367頁,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原載《求是》雜誌2006年第3期)

  藏族人屬於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

  大約在距今5萬年前,人類體質發展到晚期智人階段。與此同時,世界上三大人種(即東亞和北美的蒙古人種,歐洲與西亞的歐羅巴人種,非洲的尼格羅人種)基本形成。中國境內的人骨化石全都屬於原始蒙古人種,而現代中國人基本上都屬於蒙古人種,因此可以說中國的晚期智人乃是我們的直係祖先。

  而中國不同民族的出現則是三四千年前的事,大約始於商代早期。

  我們知道,羌族的曆史同漢族的曆史同樣古老。在美國著名漢學家拉鐵摩爾(OwenLattimore,1900-1989年)看來,最初的漢族和最初的少數民族(包括羌族)本來是在同一地理環境中存在的同一種族,隻是由於平原、山地、草原等地形差異及進化速度的不同,才逐步分化開來。

  “中國地理範圍內逐漸加速的人類群體的‘前進’與‘落後’的分化……多半集中在同一地理環境中存在地方差異的範圍內。從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兩個起初模糊,但後來變得清晰的趨向:落後地區的社會組織逐漸形成一個進化遲緩的原始集團,而活躍地區的社會組織則與之分離,自行成為一個迅速進化的集團。到了後來,一個就成了‘蠻夷’,一個就是‘中國’。我並不是說少數民族人完全沒有進化。絕非如此。問題隻是兩個集團進化的程度不同”([美]拉鐵摩爾:《中國的亞洲內陸邊疆》,唐曉峰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7-178頁)。

  “(戎狄等少數民族)與東南及南方的少數民族一樣,是殘留於中國文化發展所及地區的後衛。他們在人種學上也許與漢族差別不大。也許他們就是古代住在整個華北的——包括西部黃土高原、東部大平原,也許還有蒙古及東三省南部的——漢族本源的民族中比較落後的一支”(同上,第223頁)。

  以上觀點可以說明中國的漢族和各少數民族何以基本上同屬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以後的分化(以及融合)是族群遷徙和適應不同地域環境的結果。

  中國古代羌族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不斷地發生分化。其中最大的一部分不斷向東遷徙,同漢族發生了密切的聯係,並且最終融入漢族之中,從而對漢族社會曆史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一部分西遷進入新疆塔裏木盆地,與當地土著同化,成為現代維吾爾族先民的一部分;一部分遠遷至我國西南地區,成為今彝族先民的一部分;一部分遷至今四川西北部,逐步發展成現代的羌族;一部分留居青海,演化成今天的土族;還有相當一部分,則遷入青藏高原腹地,與青藏高原的土著居民相融合,發展成為後來的藏族。正如費孝通先生在《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羌人在中華民族形成過程中起的作用,似乎和漢人剛好相反。漢族是以接納為主而日益壯大的;羌族則以供應為主,壯大了別的民族。很多民族包括漢族在內從羌人中得到血液。”

  按照大家公認的看法,西藏的文字是公元7世紀吐蕃時期創造的。因此,有關7世紀以前西藏曆史的記載,主要依據的不是曆史事實,而是傳說。傳說中悉補野部落的讚普從聶赤讚普開始共傳了31代,包括天赤七王、上丁二王、地列六王、德字八王、讚字五王等。一般推論,悉補野部落31代讚普經曆了六七百年,其起始年代應為公元前後,即西漢、東漢之交。

  據漢文史籍所載,此時處於藏地附近的古羌人部落有女國、附國、蘇毗、大小羊同、黨項羌等。後來,隨著吐蕃勢力的擴張,這些古羌人部落先後被吐蕃王朝吞並,並逐漸融入藏族之中。這就說明,西藏高原的土著居民早在公元前後即與其他民族特別是羌族發生了密切的聯係。

  現代科學已經證明,從人種上講,藏族人既不屬於歐羅巴人種(即白種人),更不屬於尼格羅人種(即黑種人),而是屬於蒙古人種(即黃種人),是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

  以下是一些現代科學資料:

  “人類學家的最新研究表明,西藏人與其他地區的漢族和少數民族都源於以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為代表的中國北部的晚期智人。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的研究人員通過對西藏林芝地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人骨、現代西藏人頭骨特征,以及對現代藏族體征的連續研究發現,藏族的體質特征與中國華北、西北地區的少數民族和漢族最接近。……不久前,中科院古脊椎與古人類所的張振標副研究員通過對西藏發現的細石器文化及1957年在雅魯藏布江和尼洋河匯流處的林芝村發現的新石器時代人骨研究推論,人類早在新石器時代已經勞動、生息於西藏地區。林芝人顱骨屬於蒙古人種現代人類型。他今天向記者介紹這項研究時解釋說,西藏藏族是由西藏新石器時代的古代居民為主體發展而來的。但是,後來隨著曆史的發展和人群的遷移,北部地區古代蒙古人種逐漸向南部和西南部擴展,其中有一部分進入西藏,並與當地居民不斷混血,最後形成今日的藏族”(原載1989年4月18日《人民日報》)。

  “1965年複旦大學的老師和學生對鹹陽民族學院的1542個學員進行了體質測量。這些學員來自西藏各地,代表了西藏地區藏族的基本體質特點。經過這次測量分析表明,藏族應屬蒙古人種。其體質特征如下:身材中等,膚色較深,為黃褐色,發型多為直發;眼色一般呈褐色,眼裂較寬,眼裂傾斜度外角略高於內角;具有蒙古褶;額傾斜度多直立,男性略較傾斜;眉脊略顯;麵寬中等,屬中麵型,女性稍闊;鼻根高度介於低與中等之間,女性偏低;鼻梁直,而鼻尖鼻基略向上翹,鼻孔大多為卵圓形,鼻型屬中鼻型;唇厚中等,但大多為凸唇;頭型屬中頭型。根據以上體質特征來看,現代藏族的體質特征與蒙古人種中的東亞種族類型最為接近。中國、朝鮮和日本的絕大多數人口屬於東亞種族類型。因此,藏族在種族上與我國絕大多數人口屬於同一個種族類型”(格勒:《略論藏族古代文化與中華民族文化的曆史淵源關係》,原載《中國藏學》2002年第4期)。

  西藏最終歸入中國中央政權的有效管轄

  公元626年(唐武德九年),唐太宗李世民登基,公元649年(唐貞觀二十三年),唐太宗去世;公元629年(唐貞觀三年),鬆讚幹布登位,公元650年(唐永徽元年),鬆讚幹布去世。二者在位時間相仿,去世時間僅相差一年。可以說,唐太宗和鬆讚幹布是同時代的人。在中國(包括漢族和藏族)的曆史上,唐太宗和鬆讚幹布都是雄才大略的君王。

  鬆讚幹布建立吐蕃王朝時,其勢力範圍南達泥婆羅(尼泊爾之舊譯),東抵西藏東南的門珞地區,西抵象雄,北麵隔昆侖山與西域相接,東北則以唐古拉山脈為界與占據今青海地區的吐穀渾相鄰,其勢力範圍大體與今天西藏自治區的範圍相當。但是鬆讚幹布登位後,很快就向其周邊廣大地區展開了強大的武力擴張,這種擴張延續了近兩百年時間,它不僅使吐蕃王朝一躍而成為一個統治疆域極為遼闊、勢力空前強盛的高原王朝,而且吐蕃王朝的擴張也對中國的曆史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為什麽吐蕃王朝擴張的方向隻是唐皇朝統轄的甘肅、陝西和西域,而不是向南方的印度發展?這裏的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從拉薩到印度,雖然距離很近,但中間橫亙著高大的喜馬拉雅山脈,這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著名藏學家任乃強有言:“西藏與印度之交通,古昔取道於拉達克與克什米爾。近世由尼泊爾境,最近世英人探險喜馬拉雅,始開大吉嶺新道。凡此,皆須逾越喜馬拉雅之軀幹,盤旋於懸崖絕阪之間,躑躅於冰天雪海之道,累月而後能至,絕難建設捷便和適之大道。”見任乃強《西康圖經》,西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58頁)。而從青藏高原到甘肅、陝西以及新疆,雖然距離遙遠,卻是居高臨下,具有難於被對方反擊的優勢。何況吐蕃人與甘肅、陝西及新疆的居民早有接觸,熟悉這裏的一切。

  當然,吐蕃王朝偶爾也曾攻入印度。公元648年(唐貞觀二十二年),唐太宗遣王玄策使往西域,為中天竺(即印度)所掠,吐蕃發精兵與玄策擊天竺,大破之,遣使來獻捷。王忠在《新唐書吐蕃傳箋證》一書中為此條作注時指出:“吐蕃雖破中天竺國,並未向印度發展,其故當與吐蕃與東方各族關係更為親密,始終欲東向侵掠漢族農業社會有關。而自然與人為障礙亦有關係,11世紀時之瑪巴譯師雲:‘最困難是莫八塘,到了一個大荒原,連牛馬也困頓難行。行經喀那,氣候奇寒,雖在盛夏也要凍裂指膚。’絨‘和泥婆羅又氣候炎熱。恒河洪流,驚濤駭浪,令人畏怖!加以途徑邊荒,旱災時聞,盜匪遍地。’自然情況數百年當無大異,可知吐蕃實視入印為畏途”(王忠:《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科學出版社1958年版,第33-34頁)。

  五代宋遼時期,即從907年唐皇朝滅亡到1271年元皇朝建立之前,共計365年。這一時期中國內地總體上處於分裂狀態。吐蕃地區自841年朗達瑪遇刺、吐蕃王朝解體到元初八思巴封為帝師,即1270年之前,共計430年。這一時期吐蕃地區也處於分裂狀態。

  從公元10世紀至13世紀前半期,處於分裂中的西藏社會逐步完成了由奴隸製向封建製的過渡。在此過程中,佛教在西藏再度興起。也正是在這一時期,藏民族從強悍走向衰弱,吐蕃王朝時期的尚武精神不複存在。一般認為,這是藏民族普遍接受佛教的結果。除了佛教的消極影響外,有沒有更深層的原因?

  吐蕃王朝的強悍與它的奴隸製社會性質有關,與它習慣於掠奪和戰爭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有關,與它以畜牧業為主、以農業為輔的經濟條件有關。吐蕃王朝統治的地區,不僅包括雅魯藏布江河穀的農業地帶,而且包括以畜牧業為主的整個青藏高原。與農業比較,畜牧業具有更大的流動性,需要更大的地盤,在人口的壓力下,必然要求向外擴張。這種經濟條件,孕育了吐蕃王朝的尚武精神。

  吐蕃王朝分裂以後,情況發生了變化。青海高原以遊牧為主的部落脫離了拉薩的管轄。西藏範圍的縮小,使得河穀地帶的農業更加重要,草原畜牧業下降到次要的地位。隨著農業在整個經濟中地位的上升,一個極其重要的現象出現了,這就是“谿卡”——封建莊園的普遍建立。封建莊園把農奴緊緊束縛在土地上,吐蕃王朝時期的巨大流動性和擴張性不見了,整個社會不再需要尚武精神。當然,藏族普遍接受佛教,對於重新塑造一個民族的性格也有重要的作用。

  譚其驤在談到元朝建立對於中國曆史發展的重大意義時說:“在12世紀我們這個中國分成七八塊,長江流域、珠江流域是南宋,東北和黃河流域是金,寧夏、甘肅的河西和鄂爾多斯這一帶是西夏,雲南是大理,新疆是西遼,西藏是吐蕃,分裂成許多部落的蒙古高原上是蒙古各部、突厥各部,整個中國分成七八塊,每一塊中間還不統一。由於從成吉思汗到忽必烈祖孫三代的經營,才出現了一個大統一的局麵,這個大統一的局麵是多麽珍貴啊!”(譚其驤:《長水粹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頁)

  1247年,西藏宗教領袖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讚同蒙古皇子闊端在涼州(今甘肅武威)議定了西藏歸順的條件。1271年,蒙古汗政權定國號為元,不久後統一了全中國,創建了繼漢、唐皇朝之後中國各地區、各民族大統一的中央政權,西藏成為元皇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個行政區域。13世紀以來,西藏始終置於中國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僅這一點就比美國建國要早5個世紀。此後曆經明、清、民國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西藏始終置於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曆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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