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在魁北克,我為林鬆拍的這個照片,讓她至今都很喜歡
天氣預報說,這是加拿大最久的一次沒有下雨;預報過後,整個城市就被霧蒙蒙的細雨籠罩著,一層一層,迷上眼睛。到處都很冰冷。對於我這個很情緒化的人來說,雨季到來往往是我整個人最“DOWN”的時候。會想起很多事情,很多人;這一次,讓我想起的是蒙特利爾,和在蒙特利爾認識的人,發生的故事。
我是一個很喜歡單騎走天下的女孩,06年的春天,有一個難得的10天假期。我忽然很想去旅行。沒有過多準備,事先在網上查到蒙城華人網,然後發了一個帖子“單騎走蒙城”,帖子裏我寫著:
“3月11-21日我計劃從多倫多到蒙特利爾自助遊大概十天,之後返回多倫多。在這十天內,我想好好竄竄蒙城的大街小巷,找找好玩的,好吃的好看的有趣的地方;冬天的蒙城,應該別具風情浪漫。我是女孩子,開朗活潑,獨立自主,如果有女孩子也一樣有時間有精力的話,大家一起出去玩搭個伴挺好的;如果男孩子也可以,大家費用可以AA。”
帖子發出來後,大概有將近50個人加我的MSN,去掉一半比較BT的人,譬如:上來就發一條信息,什麽可以住在我家,我的床分一半給你之類的。又譬如理直氣壯地上來就邀約ONS,被拒絕後還委屈地說你上麵明明寫著你是一個開朗活潑的人。(小女子實在佩服如此的聯想能力)
篩選了之後,有10個人躍入我的視野,其中有男孩和女孩,都在蒙特利爾住。其中的有些留下來,成為我的朋友。另外的一些,就這樣擦身而過,不過那些快樂的、放肆的、難過的、心跳的經曆,成為記憶裏麵很特別而又難忘的故事。
在這10個人裏麵,就有後來成為我死黨的SONG。
我總覺得,找到一個誌同道合的朋友本就不容易了;如果這個朋友還是一個超級棒的旅伴的話,簡直就是一個寶貝。後來我和SONG一起背包跑過很多地方,從魁北克到PEI、紐芬蘭、哈利法克斯……在旅途中曬黑變瘦,結識新朋友,發掘有意思的地方,玩得酣暢淋漓,不過這是後話了。
和SONG約在蒙城最大的書店的地下室見麵,她走過來的時候我正眯著眼睛仔細看一個玻璃罩子用甲蟲做的項鏈。印象最深刻的是SONG耳朵上的翠綠色耳環,隨著說話的頻率一搖一搖的,很是嫵媚動人,讓我一時間有點發呆。SONG帶我去了“蒙特利爾最好吃的poutine”店,坐在店裏,素不相識的我們很快就聊開了,還小講了一下彼此的感情話題。後來還去了SONG的家裏,在MCGILL校園對麵的一棟讓我想起泰坦尼克號的古老矮層樓裏,電梯是那種嘩啦一下用力關上的鐵門。第一次去地道的魁省老人的家裏,淡淡優雅的顏色、到處可見的古董家具、SONG還變戲法地給我變出了一盤印度飛餅和鹽烤蝦,我們喝著加檸檬加冰的VODKA,坐在寬大的廚房裏,一時間讓我有種回到60s法國電影的錯覺。
SONG還帶我認識了她的死黨帥哥D和當時D非常漂亮的男友;這也是我第一次那麽近距離地接近這種情感。看到那麽漂亮幹淨的兩個男孩子站在我麵前,條紋的淺色襯衫,袖口鬆鬆地挽上去、黑黑的眼睛、幹淨的短發,高高頎長的個子;有種賞心悅目的感覺。我們一起去吃DINNER喝酒,那是一家很有趣的墨西哥餐廳,霓虹燈招牌是3個彩色的草帽組成;聽著D講著他剛剛從古巴旅行回來喝的一種味道非常好的酒,看著他叫了同樣牌子的酒,和他的小LOVER一起湊著頭用一個杯子喝酒,眉眼如畫,心裏想著,真是一對壁人。去蒙特利爾最大的GAYBAR去跳舞,第一次看到那麽多身體巨好又非常漂亮的男生,女孩子在GAYBAR裏麵就像浮雲,漂亮性感根本行不通,都不會有任何一個男人多看一眼。第一次體會到自己是背景空氣的感覺。
隔了一年再去蒙特利爾,在SONG的介紹下,又多認識了好幾個非常有個性的美女,基本上都是MCGILL的博士。原來美女也是可以做學問的,而且做得相當相當優秀。那個有點像沙龍的小聚會,讓我這個自詡很小資的人忽然覺得,原來自己一直都未夠資格談小資,FANSY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
和SONG在一起可以毫無顧忌,她是一個非常有個性的人,我想我可能這輩子隻能和她一起才可以做出很多瘋狂的事情:3天不睡覺暴走;到一個完全完全陌生的地方,走入當地最大的PUB跳舞,全場都是碧眼金毛的鬼子,隻有我們這兩個異族的黑眼黑發的姑娘;坐在淩晨3點的街頭抽煙,在太陽下麵的街頭草地上睡覺……
世界上大多數人都在按部就班地生活,波瀾不驚。但我想,在這個世上總有著一些人,他們是為夢想而活的,為了心中的夢想可以舍棄很多,可以義無反顧。這個夢想,可以是事業、可以是愛情。
Song平生的第一個服裝設計作品
SONG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這個北外的高材生,MCGILL的碩士,有一天忽然對我說,想去學設計。毫無一點點藝術功底的人,如何與那些從小就開始學畫的人一起上課,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更何況放棄掉MASTER的身份,回到COLLEGE,重新回頭去碰觸一門完全完全陌生的學科。每個人都覺得這是件絕對不可能的事兒。但是SONG不以為然,喜歡就是喜歡,怕三怕四的,這樣的活著有什麽意思?因為底子薄,在上課後、周末時間、各種假期時間,SONG都會一個人默默在學校的大設計室裏麵設計服裝。廢寢忘食,有時候一天隻吃一頓飯,也就是在那時候讓原本略胖的她體重驟減20磅,成為一個往模特身材靠攏的紙板美女。
3年過去,如今SONG已經有一個相當豐富的個人設計網站,也同時在擔任蒙特利爾本地的一家設計公司的設計師。
SONG的文筆也是我非常欽佩的,愛情小說寫得行雲流水,優美動人;平時的散文隨筆也犀利得不像出自女人之手。看著她的文章我時常在想,上天有的時候會格外偏愛一些人的。
SONG也是個對朋友非常熱情大方的人。SONG在上學期間同時也去一些地八嫩(便利店)打工,賺取一點點有限的生活費。因為學設計需要買價格昂貴的材料、顏料以及工具,節省得不能再節省的SONG就開始克扣自己的口糧,一周買一次菜,每次都是大老遠跑到DOWNTOWN一家最便宜的中國超市,因為肉類比較貴,她都是用最便宜的熱狗腸來替代,本來就已經很瘦的身材,讓人看得很心酸。
記得我第二次去蒙城的時候,SONG盛情款待我,幾乎把冰箱裏所有的吃的都拿出來了,滿滿做了一大桌菜,還特地去買了葡萄酒。我知道那是一周的開始她剛剛采買,問她接下來的一星期怎麽辦,她笑笑,沒關係,我還有一條麵包。她後來到多倫多看我,發現我家裏有個大籃子是專門用來盛放零食的,驚訝地叫起來,連聲說奢侈奢侈。同樣作為女孩,SONG和GRACE一樣,都是從來不吃任何零食的,化妝品也極少用。知道她鍾愛安娜蘇的林中精靈,買了一個大瓶裝的送給她,算是彌補一點點我的心疼吧。
我們的燭光晚餐
不過對於各類的音樂劇以及畫展,SONG卻毫不吝惜,她的人生哲學是,飯可以不吃,但是藝術不可以不欣賞。每到一地她總會留意當地正在上映的舞台劇或者藝術展,和SONG在一起,總感覺頭腦很充實。
隔著5個小時的車程,SONG在蒙特利爾快樂地生活著,用她的話說,忙、窮並興奮著。希望她的藝術之路可以走得順暢而悠長,也祝願她的生活越來越富足。我期望,並不是所有的藝術家,都必須走一條清寒的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