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甘地的限度

(2008-04-04 12:53:48) 下一個
狄馬



與華盛頓、傑斐遜、林肯、邱吉爾、馬丁?路德?金等西方一大批傑出的政治人物相比,甘地從來不是一個優秀的政治家。他一生致力於印度的獨立和解放,可在南非又兩次效忠英國殖民政府,組織救護隊,幫助英軍鎮壓南非的布爾人和祖魯人起義。在一本叫《印度自治》①的小冊子裏,他對當時印度社會的分析片麵,膚淺,言不及義到了令人發笑的程度。他認為“統治印度的並非英國人民,而是現代文明——鐵路、電報、電話以及一切被譽為文明產物的發明創造”,因而“印度的出路在於放棄它在最近50年裏所學的一切:鐵路、電報、醫院和醫生……”像大多數保守的東方民粹主義者一樣,甘地從思想上排斥一切遙遠而陌生的東西,向往原始、落後、自給自足的桃花源生活。在一次談話中,他甚至異想天開地認為,造成印度人貧困的主要原因在於毀掉了紡車,並說,“假如我們不曾引進外國的產品,那麽今天,印度將滿地流淌著牛奶和蜂蜜”②。
  
  這種天真可愛而又頑固不化的複古主義論調,是我們從“五?四”以來一直到現在的國粹家那裏所聽慣了的,但事實上無論是在印度,還是在中國,這種男耕女織、小國寡民的東方烏托邦都並沒有給東方帶來任何福祉。
  
  因而,在我看來,甘地留給印度以及世界的遺產,與其說是政治性的,還不如說是道德性的;與其說是在思想方麵,還不如說是在人格方麵。
  
  甘地的傳記資料顯示,這個人的早年懦弱、羞怯,而且無論是算術、修辭,還是演講藝術都顯得資質平平。甚至在到了南非以後,少年人的虛榮心曾迫使他學習跳舞,竟因“隨著音樂的節奏做動作超出了我的能力”而放棄。但就是這樣一個平庸、愚鈍,從各方麵看都難以引人注目的孩子卻對自己的操行和道德評價表現出超乎尋常的注意。一個突出的例子是,父親死時,他因妻子懷孕不能到場而痛悔終生,認為是“動物式的情欲把我弄昏了頭”,不然,“我就能夠在父親彌留之際為他分擔痛苦”。
  
  這種禁欲的、帶有明顯自虐傾向的道德狂熱在甘地的思想中占據著核心的位置,使得他直到創辦他的“真理學院”時,還認為“西方民眾正在唯物主義這個魔鬼和怪物的鐵蹄下呻吟。他們道德的發展已經落後”③,甚至一廂情願地預言:“如果印度能夠實現自身的道德價值,它就不必害怕任何敵人,也不需要什麽軍隊”④。
  
  不錯,我承認他是一個偉大的宗教改革家,一個徹頭徹尾的理想實踐者,一個道德苦修的大師,一個知行合一的羯摩瑜伽教徒。但正如他的“非暴力”思想不能阻止印度教和穆斯林的火並一樣,他光芒萬丈的道德理想也不可能感召任何一個獨裁、專製、嗜血成性的國家,這在他給希特勒寫信這件事上反映得十分清楚。當1939年納粹的狼煙已經在世界燃起的時候,他曾在9月間致函希特勒,祈求和平。信是這樣寫的,他說:
  
  我的朋友們敦促我,以人道的名義給您寫一封信。我至今無法滿足他們的願望,因為感覺告訴我,給您寫信是對您的冒犯。然而現在我發現,不能再顧及這種感覺了。事關重大,我必須向您呼籲。我完全清楚,您是全世界惟一有能力阻止一場毀滅人性的戰爭的人。為了一個看起來似乎非常有價值的目標,難道必須真的付出這種代價嗎?
  
  難道您不願傾聽一個經過深思熟慮曾經成功地避免了戰爭的人的和平呼聲 嗎?
  
  不管怎樣,我都希望您能對我給您寫這封信表示諒解⑤。
  
  我不知道希特勒收到這封情真意切、一唱三歎的信後會有什麽反應,但我知道,阻止納粹毀滅人類的是各國的反法西斯戰爭,絕不是什麽“非暴力”!

  二


  我們在談論甘地運用“非暴力”技術,成功地達到了印度獨立的目的時,可能忽略了一個前提,那就是英國殖民政府的製度演變。這個曾經號稱“日不落帝國”的國家,無論它在統治印度以及其它殖民地時犯下多少錯誤,但有一點你得承認,那就是,這是世界上第一個發生資產階級革命的國家,盡管當時它的民主製度、憲政體係還很不完善,但它畢竟是民主製度,它的建國理念是在西方一大批啟蒙思想家的人道、人權、人性的原則上建立起來的。
  
  也就是說,這個龐大的帝國不管對殖民地在多大程度上貫徹它的“自由、平等”理念,但它畢竟是有規則可循的。在這樣的製度背景下,甘地可能會被拘捕,但拘捕他的一定是司法機構允許的國家警察,而不是幾個來路不明的克格勃和大內高手;他可能會被坐牢,但坐牢以後,他照樣可以讀書、寫作、會見親友,而不是一進牢門就被悄悄幹掉;他也可能遭到審判,但審判時他可以找律師為他公開辯護,而不是一旦拖出牢房,就被割斷喉管;甚至他也可能被判除死刑,但在槍殺之前,絕對沒有人敢把他的腎強行挖去,槍殺之後,也沒有人敢收他家屬的子彈費。在這樣的製度背景下,實際上倒是殖民政府的司法部門越來越不希望甘地被收監,因為多一次收監,就意味著多一次審判;多一次審判,就意味著甘地的“非暴力”技術多一次宣傳。“非暴力”運動能在英國治下的印度取得成功,並由這位熟悉英美憲政體製,而且在英國的大學裏讀出法學博士的甘地來領導,絕對不是偶然。
  
  尤其是二戰以後,西方整個知識界開始反思極權政治給人類帶來的巨大威脅,上層社會的有識之士也開始考慮如何在世界範圍內建立一種更為公正和人道的製度,國內一浪高過一浪的民主呼聲迫使英國政府不得不放棄它在殖民地的鐵腕統治,這些條件都在某種程度上成全了甘地。
  
  說到底,“非暴力”是什麽?它是一種建立在道德基礎上的宗教運動,實質是以吃苦隱忍的精神、以道義的力量邀請對方共同遵守人類的文明準則。它的真正難度在於對手也必須是一個講究基本遊戲規則的人,否則,你對他“非暴力”,他卻總是對你“暴力”,結果不要說甘地在對方的體製內尋找合法的鬥爭手段,就是性命能不能保住也得看英國軍隊的心情。所幸甘地碰到了前一種對手,這個對手盡管有它自己的“曆史局限性”,但近代社會的文明規則畢竟是建立起來了,這就為甘地戰勝它提供了根本的依據。
  
  1894年,甘地決定在南非定居,向最高法院申請注冊時,卻遭到律師協會的反對,理由是他們不願意看到有色人種加入他們的協會。但是法院卻依照白人律師和有色人種律師在法律麵前平等的原則裁定,甘地有權加入律師協會,這就使得甘地在南非從事抵抗運動有了一個合法的身份。同年,他又在南非創建納塔爾印度國民大會,從而為一個印度人在南非的永久性利益代表機構打下了基礎。這說明英國在殖民地的憲法並不幹涉印度人的結社自由,以後他們多次募捐、集會,政府也沒有找理由取締。
  
  最有意思的是,在1896年,為了讓家鄉人民了解南非印僑的生活和鬥爭,甘地撰寫了兩本抨擊南非政府的小冊子,在印度公開出版。這引起了南非白人的強烈不滿,當甘地在印度短暫停留回到德班(南非一港口城市)時,立即遭到當地群眾的大規模圍攻。他們向他扔石頭、飛磚塊和摔爛雞蛋,而最後竟然是警察局長的夫人撐開雨傘,擋住了瘋狂的人群,警察局長本人親自將甘地化裝成警察,又派兩個便衣負責保護他逃走。在倫敦的殖民地國務大臣張伯倫接到報告後,指示南非政府一定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而最後竟是甘地自己拒絕指證任何人,也不要求懲罰白人暴民。
  
  這就是近代社會的遊戲規則。在這個規則的製約下,你可以為印度人劃出一片隔離區,但平等的原則沒有打破;你可以將組織遊行的甘地逮捕入獄,但遊行自由本身並沒有被否決;你可以說甘地的言論超出了民眾的容忍度,但出版自由本身必須得到保護;你可以從心裏歧視有色人種,但當他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作為社會契約的組織形式,政府必須製止這種非理性的蓄意圍攻。
  
  這無疑為甘地“非暴力”技術的生長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我們試以被甘地成功運用的“絕食”來說明這個問題。據統計,甘地一生共絕食16次,其中針對政府的幾乎每一次都使他們大為惶恐,不得不讓步。但在這種“讓步”的背後,其實是一種“人的生命觀念”在轉變,我們可以設想,假如甘地的絕食不是“示威”給英國人,而是希特勒,是斯大林,是非洲某個部落的吃人生番,看看結果如何?我想最大的可能是白白餓死,而且餓死之後也無人敢收屍。
  
  在甘地“堅持真理”的運動中,其中有一次著名的“食鹽長征”。這是由總督頒布新的“食鹽法”引起的,該法規定,人們隻能到政府指定的食鹽專賣店買鹽,而且購買時要征收重稅。甘地決定反抗這項不人道的法律。
  
  1930年,他帶領成千上萬的信眾來到丹地海岸自製食鹽,導致5萬人被捕入獄。而他的信奉者,被後世譽為“自由的聖女”的女詩人薩羅吉尼?奈杜則率領2500名誌願者向蘇拉特進軍,準備占領那裏的巨型鹽場。△△社記者韋布?米勒給我們記錄了當時的情況:“甘地的信奉者們默默地前進,在離圍欄大約100碼的地方停了下來。經過挑選的一隊誌願者從人群中走出來,他們越過壕溝,向鐵絲網靠近……突然,一聲令下,一大群印度警察撲向迎麵而來的示威群眾,他們手中的包鐵長棒雨點般地落在誌願者的頭上。沒有一名示威者舉起那怕一隻胳膊抵擋一下落在頭上的棍棒。他們像九柱戲裏的木柱一樣栽倒在地……但示威者隻管前進,直到被打倒為止。”這是人類曆史上一次典型的以靈魂的力量抵禦暴力的感人嚐試,它的意義在於施暴的一方由此認識到了弱者心靈的偉大,不僅放棄了食鹽法,而且沮喪地認為,他們在這次事件中“丟盡了英國人的臉”。
  
  ——可對我來說,真正嚴重的問題是,假如他們壓根兒就“不要臉”呢?假如他們把警察換成軍隊,把棍棒換成裝甲車和坦克,事後不僅不以為恥,反而以為他們取得了“曆史性的勝利”呢?
  
  如果是這樣,我就要懷疑甘地的用心。因為一個真正“非暴力”的,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為號召的領袖,應當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犧牲。如果明明知道自己麵對的是一個完全不講規則的體製,卻偏偏還要號召手無寸鐵的人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反抗暴政,那麽,不管他的理由多麽堂而皇之,我都會懷疑提倡背後的動機。


  


  這就是“非暴力”的局限。它要求自己的是一種忍受痛苦的能力,而要求對手的則是要從別人的痛苦中覺察到自己的不義,否則,一切將無從談起。
  
  1938年11月,甘地曾建議猶太人以他為榜樣用非暴力抵抗的方式反抗希特勒,猶太領袖馬丁?布伯覺得很滑稽,就寫信反問:“聖雄,你知不知道,什麽是集中營,哪裏發生著什麽事?集中營裏有哪些折磨人的刑罰?有哪些緩慢和快速殺人的方法?”最後,他痛切地指出:
  
  對於那些不明事理的人,可以采取行之有效的非暴力態度,因為使用這種方式有可能使他們逐漸變得明智起來。可是要對付一個萬惡的魔鬼就不能這樣了。在某種情況下,精神力量是無法轉化成真理力量的。“殉道”一詞意味著見證,可是如果沒有見證人在場又該如何呢?
  
  因而,不管甘地的“非暴力”理論在印度,這個曾經誕生了佛教和其它眾多忍耐哲學的國家裏取得了多麽大的成功,也不管世界上曾有多少名流賢哲對它作過非同尋常的評價,它都不具有普適性。馬丁?路德?金在考察了印度的“非暴力”哲學後,以令人驚歎的筆調頌讚道:“這才是受壓迫人民在爭取自由的鬥爭中所應采取的在道義和實際兩個方麵都堪稱惟一健全的方法”。但他同樣忘了,他所生活的背景是美國,是一個曾經誕生了《獨立宣言》和華盛頓的地方,是一個把人權和自由視為空氣和麵包的國家。實際上,當時歧視黑人的不是美國政府,而僅僅是美國南部一些極端保守的州。一個鮮為人知的事實是,當1963年8月28日,馬丁?路德?金在華盛頓的20萬人遊行集會上,發表完他的著名演講《我有一個夢想》後,當時的總統肯尼迪當天就邀請他到白宮作客,並誠摯地說:“我也有一個夢想,我夢想有一天,新的民權法案能在參眾兩院通過”。三個月後,總統帶著這個不尋常的夢遇刺身亡。他的繼任者和國會同僚懷著對自由先驅者的愛戴和敬仰,通過了美國曆史上這部重要的以保護弱勢群體、捍衛自由理念著稱的民權法案。
  
  這給我們一個啟示,那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的立國理念是符合人性的,是建立在大多數人的幸福基礎上的,社會又有一個相對自由的表達機製,那麽,盡管由於曆史的原因在它的內部還有一些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群體,而他們自身運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反抗壓迫、追求自由的力量也遲早會和這個國家的主導性追求融匯在一起的。但如果一個國家的立國原則是反人性的,它的政府和官員不是根據社會契約的形式選舉出來的,它的憲法從製定的第一天起就是給外國人看的,那麽,“非暴力抵抗”就不僅沒有任何效力,而且有可能給暴力機關提供新的施暴口實。
  
  這就是甘地的限度,當然也是“非暴力”反抗的限度。
  
  注釋:
  ①此書又名《印度地方自治》,以下兩段引文出自甘地寫給一個朋友的信,裏麵對本書內容以及他孜孜以求的目標作了簡要概述。
  ②出自克勞斯?克勞斯特邁爾的《聖雄甘地,非暴力自由》,轉引自海默?勞《甘地》一書。
  ③④均出自1916年12月甘地在阿拉哈巴德的“經濟學協會”上的講話,轉引自海默?勞《甘地》一書。
  ⑤出自瓦爾特?萊弗的《印度與德國人》,圖林根1969年版,轉引自海默?勞《甘地》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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