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們在談論甘地運用“非暴力”技術,成功地達到了印度獨立的目的時,可能忽略了一個前提,那就是英國殖民政府的製度演變。這個曾經號稱“日不落帝國”的國家,無論它在統治印度以及其它殖民地時犯下多少錯誤,但有一點你得承認,那就是,這是世界上第一個發生資產階級革命的國家,盡管當時它的民主製度、憲政體係還很不完善,但它畢竟是民主製度,它的建國理念是在西方一大批啟蒙思想家的人道、人權、人性的原則上建立起來的。
也就是說,這個龐大的帝國不管對殖民地在多大程度上貫徹它的“自由、平等”理念,但它畢竟是有規則可循的。在這樣的製度背景下,甘地可能會被拘捕,但拘捕他的一定是司法機構允許的國家警察,而不是幾個來路不明的克格勃和大內高手;他可能會被坐牢,但坐牢以後,他照樣可以讀書、寫作、會見親友,而不是一進牢門就被悄悄幹掉;他也可能遭到審判,但審判時他可以找律師為他公開辯護,而不是一旦拖出牢房,就被割斷喉管;甚至他也可能被判除死刑,但在槍殺之前,絕對沒有人敢把他的腎強行挖去,槍殺之後,也沒有人敢收他家屬的子彈費。在這樣的製度背景下,實際上倒是殖民政府的司法部門越來越不希望甘地被收監,因為多一次收監,就意味著多一次審判;多一次審判,就意味著甘地的“非暴力”技術多一次宣傳。“非暴力”運動能在英國治下的印度取得成功,並由這位熟悉英美憲政體製,而且在英國的大學裏讀出法學博士的甘地來領導,絕對不是偶然。
尤其是二戰以後,西方整個知識界開始反思極權政治給人類帶來的巨大威脅,上層社會的有識之士也開始考慮如何在世界範圍內建立一種更為公正和人道的製度,國內一浪高過一浪的民主呼聲迫使英國政府不得不放棄它在殖民地的鐵腕統治,這些條件都在某種程度上成全了甘地。
說到底,“非暴力”是什麽?它是一種建立在道德基礎上的宗教運動,實質是以吃苦隱忍的精神、以道義的力量邀請對方共同遵守人類的文明準則。它的真正難度在於對手也必須是一個講究基本遊戲規則的人,否則,你對他“非暴力”,他卻總是對你“暴力”,結果不要說甘地在對方的體製內尋找合法的鬥爭手段,就是性命能不能保住也得看英國軍隊的心情。所幸甘地碰到了前一種對手,這個對手盡管有它自己的“曆史局限性”,但近代社會的文明規則畢竟是建立起來了,這就為甘地戰勝它提供了根本的依據。
1894年,甘地決定在南非定居,向最高法院申請注冊時,卻遭到律師協會的反對,理由是他們不願意看到有色人種加入他們的協會。但是法院卻依照白人律師和有色人種律師在法律麵前平等的原則裁定,甘地有權加入律師協會,這就使得甘地在南非從事抵抗運動有了一個合法的身份。同年,他又在南非創建納塔爾印度國民大會,從而為一個印度人在南非的永久性利益代表機構打下了基礎。這說明英國在殖民地的憲法並不幹涉印度人的結社自由,以後他們多次募捐、集會,政府也沒有找理由取締。
最有意思的是,在1896年,為了讓家鄉人民了解南非印僑的生活和鬥爭,甘地撰寫了兩本抨擊南非政府的小冊子,在印度公開出版。這引起了南非白人的強烈不滿,當甘地在印度短暫停留回到德班(南非一港口城市)時,立即遭到當地群眾的大規模圍攻。他們向他扔石頭、飛磚塊和摔爛雞蛋,而最後竟然是警察局長的夫人撐開雨傘,擋住了瘋狂的人群,警察局長本人親自將甘地化裝成警察,又派兩個便衣負責保護他逃走。在倫敦的殖民地國務大臣張伯倫接到報告後,指示南非政府一定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而最後竟是甘地自己拒絕指證任何人,也不要求懲罰白人暴民。
這就是近代社會的遊戲規則。在這個規則的製約下,你可以為印度人劃出一片隔離區,但平等的原則沒有打破;你可以將組織遊行的甘地逮捕入獄,但遊行自由本身並沒有被否決;你可以說甘地的言論超出了民眾的容忍度,但出版自由本身必須得到保護;你可以從心裏歧視有色人種,但當他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作為社會契約的組織形式,政府必須製止這種非理性的蓄意圍攻。
這無疑為甘地“非暴力”技術的生長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我們試以被甘地成功運用的“絕食”來說明這個問題。據統計,甘地一生共絕食16次,其中針對政府的幾乎每一次都使他們大為惶恐,不得不讓步。但在這種“讓步”的背後,其實是一種“人的生命觀念”在轉變,我們可以設想,假如甘地的絕食不是“示威”給英國人,而是希特勒,是斯大林,是非洲某個部落的吃人生番,看看結果如何?我想最大的可能是白白餓死,而且餓死之後也無人敢收屍。
在甘地“堅持真理”的運動中,其中有一次著名的“食鹽長征”。這是由總督頒布新的“食鹽法”引起的,該法規定,人們隻能到政府指定的食鹽專賣店買鹽,而且購買時要征收重稅。甘地決定反抗這項不人道的法律。
1930年,他帶領成千上萬的信眾來到丹地海岸自製食鹽,導致5萬人被捕入獄。而他的信奉者,被後世譽為“自由的聖女”的女詩人薩羅吉尼?奈杜則率領2500名誌願者向蘇拉特進軍,準備占領那裏的巨型鹽場。△△社記者韋布?米勒給我們記錄了當時的情況:“甘地的信奉者們默默地前進,在離圍欄大約100碼的地方停了下來。經過挑選的一隊誌願者從人群中走出來,他們越過壕溝,向鐵絲網靠近……突然,一聲令下,一大群印度警察撲向迎麵而來的示威群眾,他們手中的包鐵長棒雨點般地落在誌願者的頭上。沒有一名示威者舉起那怕一隻胳膊抵擋一下落在頭上的棍棒。他們像九柱戲裏的木柱一樣栽倒在地……但示威者隻管前進,直到被打倒為止。”這是人類曆史上一次典型的以靈魂的力量抵禦暴力的感人嚐試,它的意義在於施暴的一方由此認識到了弱者心靈的偉大,不僅放棄了食鹽法,而且沮喪地認為,他們在這次事件中“丟盡了英國人的臉”。
——可對我來說,真正嚴重的問題是,假如他們壓根兒就“不要臉”呢?假如他們把警察換成軍隊,把棍棒換成裝甲車和坦克,事後不僅不以為恥,反而以為他們取得了“曆史性的勝利”呢?
如果是這樣,我就要懷疑甘地的用心。因為一個真正“非暴力”的,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為號召的領袖,應當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犧牲。如果明明知道自己麵對的是一個完全不講規則的體製,卻偏偏還要號召手無寸鐵的人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反抗暴政,那麽,不管他的理由多麽堂而皇之,我都會懷疑提倡背後的動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