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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解讀(9)--以色列人為什麽行割禮

(2008-04-04 22:02:47) 下一個
出埃及記解讀(9)--以色列人為什麽行割禮耶荷華詳細告訴了摩西那個攻擊埃及的計劃後。 摩西依然猶豫不決, 擔心猶太人不會相信他同耶荷華見麵的故事, “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想想也對, 猶太人如果不懷疑, 那才真是奇怪呢。 如果哪個耶教徒不同意的話, 就請到所在的教會, 學校, 公司去宣揚自己見到了耶荷華。 要是沒被送到瘋人院, 那就真是神跡了。 耶荷華見摩西依然猶豫不決, 於是教了他幾個魔術。 第一是把手杖變成蛇, 第二把手放進衣服裏, 變成白色。 第三是把水澆到地上變成血色。 這三個魔術, 在今天看起來, 最多隻能算是魔術入門。 如果舍得幾十刀錢, 隨便參加個魔術愛好者培訓班, 變出的魔術肯定比這三個更精彩。 現代的魔術師, 莫說把手杖變成蛇, 就是變成老虎也沒問題; 川劇中的變臉, 轉頭之間就能數變。比把手放進衣服裏, 難度要高很多; 找點化學試劑, 不但能變出紅色的血, 什麽顏色的血, 都能兌出來。 魔術師大衛.科波菲爾能夠使自由女神像消失, 摩西要說服法老, 最起碼也該讓金字塔消失一陣子,如果憑這麽幾個低級魔術, 就號稱見到了創造天地萬物的神? 這個神的能力, 也有限了。 難怪埃及法老不與理睬。學會了三個魔術, 摩西居然還不敢去埃及。 強調自己口才不佳, 耶荷華有點不耐煩了, 忍著性子沒發火, 答應賜予摩西口才。以為摩西再沒有理由推托了。 誰想到這個摩西,摔手不幹,竟然對耶荷華說道:“摩西說,主阿,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這下耶荷華真的發烈怒了。 以耶荷華創造天地萬物的大能,並且當麵傳授了三個魔術,這個摩西居然還不敢去埃及, 推三托四的, 這未免也太不合情理了。 為什麽呢? 唯一合理的解釋, 就是這一段耶荷華同摩西的對話, 完全是摩西為了抬高身價而編造的謊言。 反映了摩西對是否要前往埃及的矛盾心情。摩西在米甸學會了幾個很可能源於兩河流域的魔術,他不甘於在米甸的平淡生活, 內心渴望去埃及幹一番事業。 但卻拿不定主意, 不知希伯來人會不會相信他, 更擔心法老會怎麽處置他。摩西見耶荷華真的發烈怒了, 也就害怕了。於是別了耶荷華, 回家同丈人商量以後, 帶上妻小, 手裏拿著一根拐杖, 踏上了回鄉的路。這段描寫其實是指摩西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 終於下決心要去埃及了。臨行前, 耶荷華再次對摩西麵授機宜。“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麵前。但我要使(或作任憑下同)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The LORD said to Moses, "When you return to Egypt, see that you perform before Pharaoh all the wonders I have given you the power to do. But I will harden his heart so that he will not let the people go.)上一節, 我們曾分析了耶荷華早已製定了攻擊埃及的計劃。 為了在埃及大顯神威, 千方百計地尋找借口。 最怕的是埃及法老同意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而失去了攻擊的口實。 所以, 出埃及記中, 耶荷華一而再, 再而三地強調要“ But I will harden his heart so that he will not let the people go。 ” 這句話, 明白無誤地告訴世人, 耶荷華“使”法老的心剛硬。 華人耶教徒在翻譯這段話時, 冒著下地域的危險, 擅自篡改原文。把“使”改成“任憑”。 凸現了哪怕隻有耶教徒那點殘存的良心,也會為耶荷華在埃及的濫殺無辜而汗顏。 試圖用“任憑”來減輕一些不安, 卻不知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 更加凸現了耶荷華埃及殺嬰的殘酷。 關於殺嬰的問題, 我們以後還會深入討論, 這裏暫時放過。 其實不論是“使”還是“任憑”, 都改變無法聖經中描寫的耶荷華處心積慮地設下騙局, 殘酷殺害埃及人的實質。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出埃及記中這一段真是太奇怪了!這個耶荷華同摩西在西乃山上見麵不久。 怎麽又在摩西去埃及路上住宿的地方“遇”見他? 所謂”遇見”, 我們凡夫俗子,如果他鄉巧遇故知, 必然開心得不行, 以為天意。因為我們既不能先知先覺, 又不會捏指一算。而這個耶荷華, 明明不久前才派遣摩西去埃及,開展地下工作,組織希伯來人造反。 他對摩西的行程了如指掌, 怎麽還搞這種驚喜遊戲? 說是遇見,名不副實。說成是埋伏, 或者伏擊, 還勉強可以。 但問題又來了, 如果這個耶荷華埋伏在摩西住宿的地方, 準備刺殺摩西。 那他為什麽又忘記了不久前對摩西委以重任:去帶領他的選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這豈不是自自相矛盾? 出埃及記對此沒有解釋, 留給讀者想像的空間。 出人意料的是, 摩西的老婆西坡拉,居然比摩西更能領會耶荷華的心意。 手起刀落, 割下了兒子的包皮。丟在摩西腳前, 耶荷華見了血腥, 歡喜而去。 我們在同耶教徒討論問題時, 經常被他們稀奇古怪的邏輯搞得莫名其妙。 不知這些基督徒產生那些混亂的邏輯是不是因為聖經讀多了。 出埃及記中這一段, 就是全無邏輯,一般人看來看去, 也弄不清楚耶荷華為何要出殺手。 而耶教徒一方麵看不懂,另一方麵對耶荷華和聖經又是不敢有半點懷疑。 隻能故作深沉, 編出了一段烏七八糟的解釋。 說什麽耶荷華要殺摩西是因為摩西沒有全心全意地遵照主的意圖。 完成這樣的重大任務, 必須要是個無比聖潔之人。摩西身在異鄉,忽略了割掉兒子包皮這樣的大事。耶荷華發現後,發大烈怒, 有心殺摩西, 好在西坡拉眼明手快, 不等耶荷華出手, 已經給兒子行了割禮, 於是摩西一家成為聖潔人。說這個解釋亂七八糟, 是因為它完全不合情理。如果非得要割掉包皮才是個聖潔人,那西坡拉也應該先割掉老公的包皮才對。摩西在埃及宮中長大, 不可能行割禮, 後來成人後, 出埃及記中也沒有提到摩西曾行割禮。如果耶荷華因為一段包皮而要殺摩西, 在西乃山上摩耶會時, 何不直接提出來? 按耶教教義, 人類原是耶荷華所造, 本已是完美無缺。 耶荷華怎麽可能要求摩西切除包皮呢,這明擺著嘲笑他造的人, 不夠完美, 豈不是自打嘴巴? 哪麽什麽才是這段荒誕不經故事背後的真實呢? 什麽是最合理, 最符合邏輯的解釋呢? 為什麽這個包皮又同政治聯係在一起了呢?我們先來看看什麽是政治:“政治是「各種集團進行集體決策」的一個過程,也是各種集團或個人為了各自的利益所結成的特定關係。”政治就是利益集團為了利益結成的特定關係。 了解政治, 首先得了解利益集團。 不幸的是, 人類社會形成各種利益集團, 是個不以人們意誌為轉移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實存在。 人們會根據膚色, 體貌特征, 語言, 宗教信仰, 衣著裝飾, 原居住地區,財產收入,教育程度等等等等標準來劃分出數不勝數的小集團。 而各個集團, 都希望屬於自己所在集團的代理人能夠獨掌大權,為集團謀求更多的利益。 這個從2008年美國兩黨總統初選也能看出端倪。 愛荷華州有大量的福音教派, 他們很少會投票給一個摩門教徒的, 這就是為什麽能言會道的帥哥羅姆尼難敵牧師哈克比。而黑人的選票, 很少會離開奧巴馬。 言歸正傳, 摩西在前往埃及的路上思考再三, 覺得單靠三個魔術, 和一個虛幻的耶荷華,還不足以形成一個死心塌地, 願意跟從他的利益集團。 要形成這麽個集團, 一定要徹底切割希伯來人同埃及人。可是畢竟埃及人同以色列人共同生活數百年, 很難截然分開。該怎麽才能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割出來呢? 文身是個不錯的辦法, 可是技術上要求高。裹腳, 留辮子, 蓄須等等耗時太久。摩西不愧是個極富創造性,了不起的政治家。 苦思冥想後, 終於心生一計, 想出了一條妙計: 為什麽不去改變人體的特征呢? 不能不說人體相對而言也算是完美了。 人體中多餘的, 能夠切除而不影響生命的器官並不很多。 比如盲腸, 扁桃腺等等, 另外還有些器官比如腸, 胃能夠部分切除。可是在那個年代, 要求以色列人個個切除盲腸, 或者是四分之一的胃顯然是不現實的。另外一些自殘的辦法, 比如打瞎一隻眼, 砍斷一條腿成本太高了, 對民族今後的生存發展不利。 還有些辦法會受到公眾的強烈抵製, 比如行割禮時, 多切一些把大家都變成太監。 恐怕多數以色列人寧願留在埃及受法老的奴役了。 相比之下, 行割禮成本最低, 收益最高的。 割禮所造成的死亡率很低, 除了短時間行動不便外, 不影響生育, 生產, 作戰。 而割禮的收益, 卻是無限大。一旦行割禮,就同埃及人徹底區分開了。 更妙的是, 包皮割去後, 就再無法長出! 所以那些割掉包皮的人, 就像是過河的卒子,要回埃及是不能的了。 摩西想出這個辦法之後, 在去埃及的路上迫不及待地先在兒子身上先行實驗。但西坡拉身為母親, 畢竟擔心孩兒性命。 內心一萬個不願意,被摩西逼著, 又不得不為兒子行割禮。心中怨氣難平,割禮之後,把兒子的包皮扔向摩西腳下,憤怒地說 ,“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 用現代的話說――你看看孩子流了多少血! 以色列人聽說連摩西都因為沒有為兒子行割禮而幾乎被殺剪除, 還有什麽人敢不行割禮呢? 而一旦行了割禮, 除了緊跟摩西, 還有回頭路嗎?――――――――――――――――――附耶教徒對耶荷華要殺摩西的解釋:問:出埃及記第四章二十四節“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這個“他”是指誰人?若指摩西,耶和華為何要殺他?又下文25節之“血郎”何意? 答:這“他”字應指摩西,因上句說:“摩西在路上住宿 ……。” 但耶和華何以要殺摩西,除了這裏簡略的記載以外,聖經它處完全未提這事的背景,所以隻能根據這幾節簡略的經文和上下文的記載推測。這事情大概是因為摩西在米甸所生的兒子,本應為他施行割禮,但摩西卻因為在外邦居住,忽略了這件事,或是因西坡拉溺愛兒子不肯為他施割禮,摩西則體貼妻子的意思,含糊過去。但這時摩西既肩負拯救以色列人的重任,要照神的命令回去埃及與法老王爭戰,神便在他同去的路上追究他這件事,並用最嚴厲的責罰來對付他,使他在剛開始事奉神的時候,學習絕對的順服,並認識神的聖潔。 “血郎”按《聖經新釋》的解釋是:“血郎,希伯來原文是hathan-damin,直譯是‘割出血”的意思。這一辭是用在婚前行割禮的年青新郎方麵的。西坡拉用這話,如果不是對著兒子說,意指履行了神約的禮儀的話,就是對著摩西說的,因為她做了這件事,就如榮獲新郎一樣得同她的丈夫。……”按筆者個人以為指著她的兒子說的更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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