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荷華殺害埃及長子及頭上牲畜慈愛公義嗎?--出埃及記解讀(12)
(2008-04-02 2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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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荷華殺害埃及長子及頭上牲畜慈愛公義嗎?--出埃及記解讀(12)
關於耶荷華擊殺埃及長子及頭生牲畜是否慈愛公義的問題, 網絡上曾有過無數次的討論。由於雙方的立場和道德標準相差太遠, 有時幾乎是南轅北轍,不但沒有真理越辯越明,反而是越辯分歧越多。 筆者也曾有幸在網絡上參與了對這個問題的討論, 當時天真地以為按人類的道德標準來看,可謂是非立判。然而同耶教徒接觸後才知道事情遠沒有那麽簡單。耶教徒為耶荷華擊殺埃及長子開脫的理由可謂五花八門,表現出了驚人的創造力, 有些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打那次辯論之後, 筆者開始注意相關的文章和討論。 也一直希望能把結果整理出來, 為那些有興趣但還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的網友, 省下一點時間。 如今趁著寫《出埃及記解讀》的機會, 總結一下, 也算是交了欠帳。
耶教徒為耶荷華辯護的理由, 往往出人意料, 委實不是不信耶教的人能夠想像, 所以這篇文章, 也難免掛一漏萬, 讀者如有批評補充, 歡迎提出。 本文整理過程中多處參考, 改寫乃至直接摘錄了許多網民發表的文章片段, 特別是文學城信仰家園的網友ICLL,嘁哩喀喳,二四七五等網友,無法一一列舉, 在此一並感謝。所以不可視本文為筆者原創,說是編輯整理可能更恰當一些。
《出埃及記》中記載的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並非真實的曆史事件。 如筆者在前文中分析, 出埃及記中的第十災, 更有可能是摩西組織的一場針對埃及人的暴動。在那場暴動中, 摩西等以色列人殺害並洗劫了居住在尼羅河三角洲附近的一些埃及人。以色列人很可能在那次暴動中打了一個小小的勝仗, 這個事件在隨後的數百年中,被以色列祭司們誇大並神化,貼上上帝的標簽,一來增加正當性, 二來鼓舞士氣, 增加凝聚民族的向心力。 隨著時間的流逝, 沒有人能夠確切地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麽事件, 衝突是如何開始, 發展和結束的。
《百怖經》中許多人物, 事件很可能是杜撰出來的, 即使曾有過曆史原形, 也多在“神化”的過程中失去了本來麵目。耶荷華本來是摩西為了創造猶太教而杜撰出來的神,他的出生同女媧,盤古甚至孫悟空的出生相比也並沒多少區別, 不過是時間, 地域, 文化上的不同而已。 許多耶教徒每每在討論中被駁斥得啞口無言時, 便質問對手:“既然你們不相信耶荷華,當然也不相信埃及殺嬰的故事, 為什麽還要討論這個殺嬰的問題? ”
盡管我們的確不相信耶荷華, 也不認為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是一個真實的曆史事件, 相反認為那不過是以色列祭司編纂的一個故事, 是弱小民族為了生存, 為了凝聚向心力的精神勝利法。但對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是否公義這個問題的討論, 依然是十分必要的。 因為這是個觸動了人類良知, 考驗人類道德的大是大非問題。並不因為是個虛構的故事而失去了討論的必要性。 正如同有人用黃話汙辱女性,我們也不會因為黃話中的事情沒有發生, 或不可能發生而置之不理。 同樣地, 我們也不因為《西遊記》隻是一本小說而就不能批判豬八戒好吃懶做, 貪財好色;不能鼓勵後代學習孫悟空百折不撓, 勇往直前的精神。
本來我們的確不必譴責上帝, 不應該譴責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但不少耶教徒, 一方麵堅持《百怖經》字字璣珠, 一句頂一萬句, 在相信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的故事千真萬確的同時, 又堅稱耶荷華對埃及長子的屠殺慈愛公義。 耶教徒這種混淆是非, 喪失人性的做法,凸現了耶教對人性的荼毒, 賦予了我們批判《百怖經》的現實意義。本文中主要觀點都是就經言經, 絕不表示筆者認同《百怖經中》屠殺長子的故事曾經真實發生過。
對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及頭生牲畜是否慈愛公義的認知, 其實是一塊照妖鏡――能夠照出一個耶教徒是個內心依然善良的普通教徒還是為上天堂而完全失去最基本的道德人性的極端教徒。 這種分辨, 可以幫助我們在現實生活中, 趨吉避凶, 遠離那些宗教極端分子。
閑話少說, 言歸正傳。 現在我們就逐一批駁耶教徒為耶荷華在埃及屠殺長子嬰兒的暴行開脫的狡辯之辭。
一. 耶荷華給了法老選擇權, 法老心剛硬不肯放走以色列人, 所以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的罪責在法老而不是耶荷華。
耶教徒常常狡辯道:耶荷華給了法老選擇的權利, 耶荷華在十災前派摩西警告過法老,法老本可以避免這個災禍; 在屠殺之前,還有九災,都通過摩西警告法老。 更有些耶教徒不知根據什麽標準把十災量化, 認定十災由輕而重,漸次升級, 試圖以此證明耶荷華目的原本不是殺人。
所謂“選擇權”是耶教徒最常使用的狡辯術。 不但用來為耶荷華埃及殺嬰辯護, 在有關《百怖經》其他教義的討論中,也常見耶教徒用“選擇權”來詭辯。 例如許多人對耶教中最邪惡的“因信稱義”教義不解, 無法苟同那些修橋鋪路, 樂善好施的人, 隻因不信耶教, 就要下地獄受永火的煎熬。 而一些殺人防火, 搶劫強奸, 無惡不做的人,隻要信靠了耶酥, 就可上天堂同“父”永遠幸福地在一起。 每當有人對這條邪惡的教義表達不能苟同時, 耶教徒就狡辯道:不是上帝要這些人下地獄,上帝給了他們選擇權, 是他們選擇不信耶教而自願下地獄。由此可見, 耶教徒嘴裏的“選擇權”, 其實同一個持槍的歹徒逼迫受害者接受被搶劫強奸, 不然就得丟掉性命一樣。 而歹徒實施了搶劫強奸,還自稱是接受了受害者的選擇,這種最無恥的強盜邏輯,也隻有在耶教中才能看到。
在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的討論中, 耶教徒采用的“選擇權”詭辯術同在“因信稱義”問題上的詭辯一樣, 也是一塊破爛的遮羞布, 其欺騙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來揭穿。
第一,擁有選擇權的是法老而被懲罰的是埃及人民
按照出埃及記的描寫,法老苦待了以色列人,甚至殺害以色列人的嬰兒。毋庸置疑,法老可說是十惡不赦。這樣的法老接受懲罰乃是天經地義,即便耶荷華把法老千刀萬剮或者使用教會最擅長的火刑伺候也不為過。
但耶教徒的狡辯故意把法老同無辜的埃及人民混為一體。按《百怖經》的敘述, 耶荷華給予了法老“選擇權”, 然而被殺害長子的是千千萬萬的普通埃及百姓。 這裏擁有選擇權的是法老而承受失去長子痛苦的是每家每戶的埃及人。甚至那些被關在牢房裏犯人的孩子。 換言之, 所謂的懲罰傷害了無辜的人。當上帝完全可以直接懲罰始作俑者法老時, 卻選擇了殘殺根本沒有選擇權的長子(包括嬰兒和動物)。如果耶荷華真心地給予埃及人民選擇權, 為什麽不給那些埃及長子嬰兒不被殺害的“選擇權”呢?
少數資深的耶教徒, 也明白對普通埃及長子的屠殺不公不義。就進一步狡辯說,“奴隸製下,貧民是國王的財產? 何況苦待以色列人的, 是埃及人, 埃及法老又不用天天出工?”
耶教徒在這裏開始離開《百怖經》而即興發揮了, 目的就是把法老的罪過, 硬性按在全體普通埃及人民頭上。 然而即使我們相信部分埃及人參與了壓迫以色列人,也沒有任何理由相信每家每戶的埃及人都參與了殺害以色列嬰兒的惡行。再退一萬步講, 即使每家埃及人都參與了壓迫以色列人的行動, 耶荷華懲罰的, 也應該是那些參加迫害以色列人的埃及人。 但按照耶荷華的標準, 隻要不是家中長子, 就可為所欲為, 不受懲罰。 而沒有參加壓迫以色列人的埃及長子, 甚至嬰兒,都要承受極刑。 這還有半點公義可言嗎?
耶教徒既然知道古埃及是奴隸社會,難道不明白奴隸社會中的奴隸是沒有自由的嗎? 他們即便在法老的逼迫下曾參與了壓迫以色列人的行動, 也罪不至死, 更別說他們無辜的家人了。 按照耶教徒這種歪理, 薩達姆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所以全體伊拉克人民都有責任。 美國以不實借口入侵伊拉克, 所以全體美國人民都有責任, 應該受到懲罰。 想一想, 耶教徒的這種歪理, 同恐怖分子所持的論調, 何其相似爾!
這種把全體埃及人民妖魔化的狡辯, 其實同《百怖經》也相矛盾。 當年以色列人的祖先走投無路時, 不也是善良的埃及人接納了他們嗎?按照《百怖經》, 參與殺害以色列嬰兒的原是法老同以色列的接生婆, 與埃及人民本不相幹。更有許多善良的埃及人, 比如埃及公主, 明知摩西是以色列人,卻甘願冒著觸怒法老的風險撫養了摩西。《百怖經》稱摩西出埃及時, 僅以色列男人就有六十餘萬。 如果埃及人連續八十餘年殺害以色列嬰兒, 難道這六十萬以色列男人都是八十歲以上的老耄? 耶教徒為了替耶荷華開脫, 曆來是隻取對自己有利的說事, 此處可為一見證。
第二. 責任不清,量刑不當
退一萬步來說, 即使許多埃及人對猶太人犯了罪,也有主犯和從犯的區別。主犯法老沒被處決,而老百姓中的長子被處了極刑。許多長子中的嬰兒, 連什麽是以色列人都不知道, 就被耶荷華殘酷地殺死在繈褓之中。 罪有大有小,難道都至於死?
二次大戰後盟軍在紐倫堡對納粹分子的審判。希特勒納粹德國對猶太人滅絕人性的大屠殺,是對全體人類的犯罪。對這種反人類罪行的清算,彰顯了人類的善良,公義最終戰勝了邪惡,殘忍。紐倫堡對那些罪大惡極的納粹分子的審判,對他們罪行的清算,其公義正當性不容置疑。如果二戰之後,盟軍在占領德國後,以耶和華的方法,按戶口和身份證,挑出德國地的長子和一切頭生的牲畜擊殺。而希特勒(如果不是長子,不必自殺了) ,赫爾曼•戈林,魯道夫•赫斯,裏賓特洛甫,馬丁•波曼,等罪大惡極的納粹戰犯中不是長子的,可以不受懲罰?那麽審判還有任何公義可言嗎?據說“戰爭結束前,美國財政部長摩根索曾經秘密擬定了一個懲治德國的計劃:拆除德國所有的工業設施,把德國徹底變成一個農業社會;把德國戰俘作為強製勞動力使用,重建遭受戰火蹂躪的歐洲。如果這一計劃真的付諸實施,那麽,剛剛結束戰火蹂躪的世界,必將陷入新一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無限循環中。還有人主張對納粹餘孽不用什麽審判,直接槍決。這種看法在當時的盟國內部形成一股強大的輿論勢力,甚至連美國總統羅斯福也有這種傾向。聞聽此議,羅斯福總統的密友、總統文件撰稿人塞繆爾•羅森曼不禁拍案而起:如果戰爭期間,德國人可以不經審判而殺人是犯罪的話,那麽,盟軍的做法也是犯罪!”
為了減輕耶荷華屠殺埃及人民的罪責, 耶教徒強調“法老沒有逃脫死亡,剛硬自己的心腸,導致了長子的死讓他也品嚐到以色列人失去嬰兒的痛苦。”耶教徒在這裏再次混淆是非, 因為即使法老罪不容誅, 不代表法老的長子就一定應該被處死。 更重要的是, 即使法老受到懲罰, 失去了長子, 絕不表示每家每戶埃及人民就一定得要失去長子。
不論法老如何選擇,不論法老有多少罪孽,公義的懲罰應該針對的是法老。今日人類文明社會的法律給了每個人不能殺人的“選擇權”,如果對殺人犯的懲罰,是殺死他家中的嬰兒,這難道是公義法律嗎?
二. 耶荷華真的給了法老“選擇權”嗎?
耶教徒為了減輕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的罪責,百般強調是法老選擇了災難。 然而法老真的擁有所謂”選擇權“嗎?還是看看《百怖經》上怎麽說的, 出埃及記中描寫摩西在西乃山初次遇見耶荷華時,那時摩西尚沒有回到埃及, 耶荷華便對摩西說:
出3.19 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出3.20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
由此可見, 所謂的選擇權不過是耶荷華為了凸現自己“大能”的是一場騙局,他早就計劃攻擊埃及。 所謂十災警告法老,無非是借機表演“手段”。
不管法老怎麽選,以色列人都得走。 法老的局限上帝一看便知, 整個故事情節根本就是個一看即知的圈套。上帝早已預知會發生流血衝突, 他能夠改變但他卻沒有改變。 為什麽? 因為上帝要在埃及人以色列人以致於後人麵前彰顯他的大能啊。這個聖經故事的來龍去脈很清楚, 所有的一切, 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耶荷華為了凸現他的大能, 每當法老即將屈服, 放走以色列人時, 耶荷華就使出大能“使法老心剛硬”, 自以為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屠殺埃及的長子嬰兒了。 耶荷華使法老的心剛硬, 在《出埃及記》中多次出現。
出埃及記 4: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麵前。但我要使(或作任憑下同)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
出埃及記 7:3 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跡奇事。
出埃及記 9:12 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聽他們,正如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
出埃及記 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我使他和他臣仆的心剛硬,為要在他們中間顯我這些神跡,
出埃及記 10:20 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
出埃及記 10:27 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肯容他們去。
出埃及記 11:10 摩西,亞倫在法老麵前行了這一切奇事,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出離他的地。
出埃及記 14:4 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這樣行了。
出埃及記 14:8 耶和華使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他就追趕以色列人,因為以色列人是昂然無懼地出埃及。
出埃及記 14:17 我要使埃及人的心剛硬,他們就跟著下去。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車輛,馬兵上得榮耀。
耶教徒對《百怖經》中耶荷華使法老心剛硬,自己也覺得心虛。 所以不少新教的《百怖經》版本, 把“使”翻譯成“任憑”。其實英文《百怖經》中也是明白無誤地表明是耶荷華主動使法老心剛硬 (But the LORD hardened Pharaoh's heart)。 華人耶教徒的小動作, 隻能暴露他們內心的虛偽。
其實把“使”篡改成“任憑”, 並不能減輕耶荷華在埃及屠殺長子嬰兒的罪責。對凡夫俗子而言,“使”與“任憑” 的確有些區別, 畢竟主動“使”一些壞事發生, 責任要大一些。 而任憑則是被動不作為。 但按耶教教義, 耶荷華是萬能之神, 對全能的神,使也罷, 任憑也罷, 其實都沒什麽差別。 況且這“全能”的“神”還有許多別的辦法, 比如全能的“神”不“使”法老的心腸剛硬, 或者“全能”的“神”不“任憑”法老的心腸剛硬不也行了嗎?
《百怖經》對耶荷華大能的吹噓, 同表現法老的殘酷,兩者之間其實有著難以調和的矛盾。而這個矛盾又隻有把耶荷華降低到人類的標準時才能解決, 這本身又是耶教的死穴, 是耶教徒萬萬不能接受的。如果耶荷華真的擁有那麽多大能, 又怎麽能任憑法老胡作非為? 《百怖經》的作者, 權衡再三, 覺得還是以突出耶荷華的大能為重點。 所以每到法老將要屈服退讓時, 耶荷華就出現“使法老的心剛硬”。不過對摩西等猶太人祭司階層而言, 把耶荷華吹噓成法力無邊的確是很有精神上鼓舞的作用。但為幾千年後一些護教的華人耶教徒, 帶來了大麻煩。 按照百怖經, 白紙黑字, 明白無誤地告訴世人, 埃及的屠殺, 是耶荷華一手策劃的,在摩西還沒回到埃及時就已經決定了的!根本不存在什麽十次警告。 對埃及長子的屠殺, 道德上是不義的,程度上殘酷的,也不是找幾個法老對以色列奴役這種借口就能推托罪責的。
三。耶荷華為了解救以色列民族而殺害埃及長子
耶教徒還常常狡辯說:“說上帝殘忍的人,完全無視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這一現實,沒關懷他們嚮往自由的願望,不理他們為解放堅毅奮鬥的歷程,隻純由空理談上帝的全善全知全能,未有站在不全善不全知不全能水深火熱之選民一邊,隻見上帝要埃及長子的命,而完全不管上帝解放以色列人,拯救他們所有的男孩、無數家庭、整體民族,並應許回頭又拯救埃及人和萬邦,完成人類全解放!因孤立為見,一葉障目,上帝變得殘忍。這一出埃及中的插曲(耶荷華屠殺長子),不是以暴易暴,也不同恐怖主義,這是正義的申張,慈愛的表彰,所以教徒讚美上主,完全有他們的理由。” 因此,“所以說耶荷華給法老充分的選擇權和避免災禍的機會, 所殺的也沒有與啟示法老的不同。鑒於法老殺嬰兒從摩西出生前, 到摩西出埃及的八十多年裏,神為以色列人申冤是公義的。”
把屠殺說成“正義的申張,慈愛的表彰”,“完成人類全解放”, 如此地慷慨激昂, 義正詞嚴。 真是隻有耶教徒才能無恥到這個程度了。現在流行的做人不能CNN, 看來應該改成做人不能耶教徒了。
許多耶教徒皈依了耶教後,說話做事自覺或不自覺中都站在了以色列人的立場上。 耶荷華屠殺埃及長子嬰兒, 是因為埃及人迫害以色列人。 而以色列人屠殺迦南地的其他民族, 則是因為迦南人惡貫滿盈, 本來就該死……。 總之, 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 一定不會錯的。 上述耶教徒的狡辯, 把一個這個大是大非的道德問題, 轉變成了一個沒有是非對錯的立場問題。 似乎隻要站在以色列人一邊, 耶荷華屠殺埃及人民就慈愛公義了。 這種思維方式, 其實也很符合耶教徒一貫的行為模式, 稍微熟悉美國政治的人都知道。 美國的極端耶教徒和他們的教會組織, 竭盡全力地把同屬原教旨耶教徒的小布什推上了總統寶座。 後者自然投桃報李,一切從意識形態出發, 把個好端端的美國經濟, 搞得百孔千瘡。
正是這種隻看顏色, 不論是非的可恥做法, 把今天的台灣搞得烏煙瘴氣, 繼續著大陸數十年前的文革。 也是這種無恥的論調, 使得當代一些西方政府, 媒體, 把恐怖分子也分出幾等。 那些對西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攻擊白人的人是恐怖分子。 而那些殺害俄國, 中國平民的恐怖分子, 就是爭取民族解放, 反對民族壓迫的鬥士。
許多西方國家對在中國境內多次實施爆炸, 暗殺的東突疆獨組織, 遲遲不肯認定為恐怖組織。在911之後礙於反恐的需要, 一方麵不得不確定東突為一恐怖組織,但另一方麵依然對這些組織在西方從事反對中國政府,人民的活動大開方便之門。 看看耶教徒為耶荷華殺嬰開脫是那種茫顧事實, 毫無道德人性的嘴臉, 就不難理解這些西方媒體為什麽無恥了。
雖然許多耶教徒努力“從猶太人的立場”來理解, 可惜多數耶教徒不是猶太人, 非耶教徒也不是埃及人。我們作為後人來讀這段故事,希望有一個客觀的立場。對埃及屠殺的討論,同站在什麽人的立場上風馬牛不相及。而空談理解不理解以色列人, 埃及人本身沒有意義,從這個故事中能學到什麽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
平心而論, 耶荷華在埃及的所作所為,其殘忍性, 其不道德比之今日的恐怖分子有過之而無不及。 隻要我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
耶荷華在埃及屠殺長子同今日世界上的恐怖活動,兩者最大的共同點就是都傷害了無辜的人。比如911時恐怖分子劫持飛機撞擊世貿大廈, 殺害了近三千多無辜的美國平民。說他們是恐怖分子, 因為他們殺害的目標從一開始就是無辜的平民百姓。911 恐怖分子對美國無辜百姓的殺害,絕不是能夠用什麽“許多阿拉伯兄弟被以色列人殺死, 而美國政府支持以色列政府, 所以攻擊美國”這種耶教徒式的歪理能夠開脫的。
其實把耶荷華比成恐怖分子, 還是抬高了耶荷華。 如今的以巴衝突無法解決, 根源在於占盡優勢的以色列, 有恃無恐。 不斷蠶食巴勒斯坦的領土。 巴勒斯坦恐怖組織以人肉炸彈自殺式襲擊傷害以色列平民,當然應該受到譴責。 但從另一個方麵看, 以巴雙方的實力完全不在同一個水平。 巴勒斯坦人根本就沒有同以色列人戰場上分出高低的能力。 自殺式炸彈攻擊, 或多或少反映了巴勒斯坦人絕望中的掙紮。 但全知全能的耶荷華, 自始至終操縱著在埃及的這場遊戲, 他原本完全可以直接懲罰埃及法老, 卻故意放棄法老而殺害無辜的埃及長子嬰兒, 以此來凸現他的大能。 這比恐怖分子更殘忍, 更無恥!
用殺害嬰兒來拯救以色列人民, 原來這就是百怖經宣揚的大愛? 這種處罰真的正義嗎,用人類的標準來看尚且不夠正義,何況是超越人類的“神“標準, 正義和愛本身那麽不可調和嗎? 弘揚正義一定要爛殺無辜嗎?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