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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事件:西方人權家們把中國誤以為還是他們的殖民地

(2008-04-06 12:09:40) 下一個
胡佳現在可是大名鼎鼎了,真可謂一朝入獄天下皆知。當然這還要拜西方的民主人權所賜,沒有西方那些人權家們的竭力吆喝,八角魚想胡佳就是牢底坐穿也不可能為人所知。胡佳的獲罪,是因為他違犯了中國的法律,理所當然要遭到中國法律的製裁,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世界上還沒有哪個法製國家能夠容忍法律被閑置,不管你的動因是什麽,有無“維權”這些光耀奪目的名號,在法律麵前都會人人平等。並不能因為你成天高呼“人權”,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維權衛士”,你就可以超越法律。

  中國的法律是依靠中國社會的情況,以維護中國國家及其民眾的利益來解釋並製定的法律,它要求凡是生活或者居住在中國行政區域內的中國人或者外國人都必須遵守。對於西方社會此次大肆渲染胡佳事件,很顯然是在幹涉中國的司法。雖然用了“人權”這個看似放之四海皆標準的民主廣告詞匯,也難掩飾西方社會的肮髒與粗暴,也暴露出了西方社會對法製的蔑視。胡佳,一個在中國居住生活的中國人,他的那些言論是否構成犯罪,不是由你西方的法律來認定。作為受中國法律約束的胡佳,在與中國的法律發生衝突,最終應該由中國的法律來作出是否犯罪的認定。

  那麽,我們來看看胡佳是否違反了中國法律吧。“中國政府是十分善於做生意的,它們盤算得很清楚,它哪怕使出3%的人權改善,或許就能換來50%的國際社會的效果,好像看到奧運會來了它開始信守承諾了,它就可以爭取時間,爭取民心。如果它用30%的人權改善,可能換來近乎90%的外界對它的放鬆。它用這些方法可以捂住那些人權組織的口、國際媒體的口,所以它現在就抓緊時間進行鎮壓控製,該送進監獄的就送進監獄,然後該威脅到的就通盤威脅到。”這就是被西方社會美譽為“維權衛士”的胡佳,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采訪時所言。他繼續說:“會有老百姓被逼急了,他們會近乎於揭竿而起的狀態,”這就明顯有了蠱惑和煽動反政府的言論了。

  我們可以看出胡佳完全是以西方的人權宣傳來誣蔑攻擊政府,甚至蠱惑和煽動老百姓反政府。而非西方媒體所說的對政府官員的某些揭露。反政府言論以及“反政府”是不是違法?就是在言論特別自由的美國也還有個《史密斯法案》,裏麵就規定了“凡密謀宣傳暴力革命思想的人均犯有顛覆罪。”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和第二次伊拉克戰爭,美國都對媒體進行了嚴厲的鉗製,把那些對美國發動的幾場戰爭以及政府形象有負麵影響的言論全部阻截在外。在西方社會我們也看到了一些反政府組織或者武裝被法辦的事例,比如英國的北愛以及國際刑事法院作出的那些逮捕反政府武裝人員來看,反政府在全世界的法律界都認定為犯罪的事實。1992年洛杉磯暴亂,被捕的就高達12500人。這就可以看出蠱惑、煽動反政府的言論以及從事反政府的活動,在任何國家都會被認定為違法。

  八角魚在這裏不是討論胡佳是否犯罪,胡佳犯沒有犯罪,中國的法律會給出答案。至於這個答案準確與否,胡佳如果不服還有權提出上述。八角魚隻是認為胡佳的事件是個案,是中國司法體係裏麵的個案,中國司法可以根據中國的法律來鑒定胡佳有沒有犯罪,而無須西方社會用自己的法律來對中國司法指手畫腳。中國具有獨立的司法程序,西方社會的人權家們對中國司法的幹涉,似乎是把中國當成了他們的殖民地。利用胡佳事件大造輿論和提出抵製北京奧運,都是愚蠢的。別以為披上了人權自由民主的外衣,就可以蹂躪一個主權國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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