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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限放與政府部門的認知障礙

(2008-02-07 02:59:32) 下一個
絲毫沒有任何誇張———巨響,的確是巨響,連窗框都發出嗡嗡的共鳴聲,樓下的汽車也都一輛接一輛地相繼啟動了報警。110、119、120……,各種聲響此起彼伏,齊活了。用手堵住雙耳的時候還在想:幹嘛連這報警聲都要統一?為何不設置成各種音樂聲,比如“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

這種巨響,很像夏季時的炸雷,有種由遠至近滾動而來的感覺,隨著門窗的震顫便陡然響起,接著便是各種車輛的防盜報警聲的緊密配合。如果是連續的巨響,則像轟隆隆的陣雷,仿佛暴風驟雨就會隨之即來,而車輛的報警聲更是洪亮許多。

三十兒晚上在MSN上遇到在鄭休假的老外朋友,不斷興奮地向我匯報著他那裏的爆竹聲早已連成一片,爆炸時的火花就像機關槍連射一樣。還詼諧地說,也許就在咱們聊天的時候,第三次世界大戰已經打響了。最後還調侃到:這可能是向全世界宣告是你們中國人
發明了火藥吧?

今兒是初六了,但此起彼伏的巨響似乎一點兒都沒有減少的跡象,昨天“破五”的鞭炮更加集中在中午和晚上時段。


如果不回老家,春節對我而言,照樣是二十四小時按照自己的節奏來過,沒有任何特殊的意義。今年的春節,雖然曆史性地突破貓家賴床的習慣,煞有介事地到公園大秀女紅,沿河堤漫步,然而時不時的叮當巨響聲,卻極大地破壞了我這個本應更祥和的春節。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這是我們從小就留下的對過年的印象:放鞭炮、貼對聯。熱鬧聲中,一幅紅紅的對聯貼在門上。到了十五,家家戶戶門外懸掛著大小不一的紅紅燈籠,讓人看著都喜慶。

以前的人少,城市也小,更少有高樓,少有這麽高密集的人群,過年放放鞭炮還能驅趕聞肉香而來的各種野獸。但現在的樓房,如果沒有最低樓間距的限製,相鄰的兩棟樓似乎遞個醬油瓶子都不耽誤那邊燉紅燒肉。那邊樓群放的二踢腳,能叫響這邊的幾部車。這個影響可是有點兒忒大了吧?


我們總被有關部門灌輸“移風易俗”的觀念,但當我們在禁鳴禁放的新風俗享受安寧的時候,為何要我們返璞歸真地重吃二遍苦,重遭二茬罪呢?

把政府部門的立場同對煙花爆竹的限放聯係似乎有些小題大做,但是且慢,讓我們仔細解讀一下政府的相關規定:

1.除夕到初一、初二到十六每天七點到24點。


這就是限放時間的規定,簡直就是腦子進水的人製定的強盜法規。按照這個規定,人們隻能在24點以後才能放心睡覺。而且即便夜裏十二點前在你的窗前丟幾個連環炮,你也無處投訴而隻能無可奈何。半夜雞叫尚能擾人清夢,更何談那發神經似的突然巨響?!莫非我們的生物鍾得在過年的時候弄個備用的?難道那些老弱病殘,有心髒病怕聲音的老頭兒老太太們,也都得按照這個時間段作息?

2. 居民不得在住宅樓樓道、陽台、窗台、樓頂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如果指望這條文字就能達到目的,我倒要對製定這個規定的人頂禮膜拜一番了。靠個人的自律前提是個人
極高水平
素養和嚴格的懲戒製度做保障——“響鼓也要重槌”、“亂世用重典”,這可都是前人總結的經典啊!

歡樂一定要有聲響,
是許多國人愛熱鬧的心理。很多人做事的目的似乎隻是為了讓人看,缺少了關注就失去了動力。前幾年政府對燃放煙花爆竹實行禁放後,商家開業不再燃放鞭炮,而是請來腰鼓隊助興。雖然鏗鏘的鑼鼓也是一種噪音,但總比爆竹安全性大些。以往政府禁放的時候,年的味道也的確在靜謐中少了些許熱鬧,這對大多數國民愛熱鬧的本性是個嚴峻的考驗。因此,今年一旦開禁,很多人隻想圖個痛快,可就顧不得自己的素養了。既然霹靂作響的鞭炮,在樓道裏、空場處或者郊外、廣闊的農村天地,聲音效果迥然不同,將鞭炮懸掛窗外,既不用下樓跑腿兒還可以躺在自己沙發上便可製造更高分貝的聲響就成了許多住在樓上用戶的燃放鞭炮方式。


3.政府對“以人為本” 存在認知障礙。

公平地說,我們的政府部門在實施“以人為本”的管理中,已經做出了許多卓有成效深得民心的舉措,如高考期間在校門口設立交通標識禁止除公交車以外的機動車通行。據說政府的此次對煙花爆竹的解禁,也是因為站在燃放者的立場而將禁放否定的,但客觀上卻暴露了政府部門對“以人為本”存在的認知障礙。

因為我們禁不住要這樣發問:
這樣的法律到底是站在哪些人的立場,它維護了誰的利益?

煙花爆竹與空氣汙染,空氣汙染與國計民生,這些都是可以通過相關的政府製定的政策反映出政府對待國民的態度。且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每逢春節即自行喪失效力,單單解禁這項舉措,實際上就是一方麵大造輿論宣揚保護生態資源環境,另一方麵又縱容人們為單純追求有害無益的享樂破壞生態環境、浪費資源。雖然氣象部門信誓旦旦地澄清
燃放鞭炮不可能與大霧形成有關,但並沒有否認燃放的鞭炮會對空氣質量產生一定影響。因此,在初春本該晴朗的天氣裏,卻似陰非陰的,空氣中到處彌漫著硫磺的味道。

如果說政府是以富人為本修改了限放規定似乎有些過分,但仔細想想,窮人買個百十元錢的鞭炮意思一下也就罷了,有幾家下崗(實際上就是失業)的工人家庭每天僅是憑著興致就舍得把活命錢隨著聲響看它煙消雲散呢?

而且僅這一項政策的製定,還會大大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因為除了調動大批警力全線戒備外,還要動員全體環衛工人來處理燃放煙花爆竹後產生大量的垃圾。

醫院的急診還要額外增加人手,治療沒有正確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意外傷或誤傷。至於間接導致120忙碌的,恐怕很難統計了。看著街上呼嘯而過的急救車,總要猜測一下:是不是又有心髒病的老人們被鞭炮嚇著了?

我雖不到老年,但每每在戶外的巨響突然爆發的時候,心髒都要顫上幾顫,之後便是股股熱流順著脊背蔓延,隨之便會滲出細汗。大白天兒的,也得趕緊將門窗緊閉,甚至拉下雙層窗簾以期待將巨響的聲音減弱幾分。即便走在街上,也是如偷兒般地四處張望,警惕著有人隨時製造出幾聲榴彈般的動靜。

這是生理上的自然反應,與我意識上的保守與開放無關。反對煙花爆竹的大鳴大放,從狹義角度來說,是我自身的生存環境受到了騷擾,而且這種騷擾是來自政府層麵的法規文件。從廣義的角度來說,則是環境汙染、資源浪費、勞民傷財的弱智之舉。

現在向國外學習已經不叫崇洋媚外而是講同國際接軌。那為何不接軌個巴西來個春節街頭大狂歡,模仿個美國來個民眾大遊行?

禁放和解禁,不僅顯示了政府在製定政策時的隨意性,也使得人們在接受新政策時候,有了且等閑待之的隨意態度。

20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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