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開學術會是在華盛頓特區。
早就憋足了勁兒想在首都玩兒個痛快,這下機會來了!可俺剛來美國三個月,基本是處於又聾又啞的狀態。裝模做樣地站在poster 前,就怕有人來問我問題。好在老板知道俺的苦處,和俺站在一起直到展示結束。開會時的講課和presentation根本聽不懂,所以幹脆開溜,聾啞女大玩兒特玩兒在星條旗的心髒。
第一站當然是白宮了。18世紀英國鄉村建築風格,一點也不豪華。瓷器室,紅房間,綠房間,玫瑰園,我拿著小本子記都記不過來。一周內我參觀了國會圖書館,走遍了眾多的史密鬆寧博物館。頭兩天,因為英語講不好,連汽車也不敢坐,竟然一路走到了林肯紀念堂和阿靈頓國家公墓。後來想到,出門在外,沒有人認識俺,俺的好奇心又極強,什麽都想問,也就不太在乎那糟糕的英語了,隻不過總要先想好了主語和謂語和單複數再開口。最後我膽子越來越大,問管理人員,問遊客,竟然問國會山上的警察關於國會大廈圓頂上的自由女神像的問題,最後一天俺突然發現,俺問問題時竟然脫口而出不用再苦思冥想語法了!!!
最糟糕的是吃飯問題,本來華盛頓有很多中餐館,但俺整日奔波於景點之間,哪裏有時間去找餐館哪。所以俺竟然連吃一星期的Popeyes ,俺對炸雞的感情被傷害得的如此之深以至於九年來俺再也沒吃過炸雞,至今看見這個招牌都反胃,連肯德基也受了連累。糟糕的是,俺竟然在這個快餐店也弄出了笑話。我想要Ketchup,卻不知怎樣講,急中生智找到一詞兒,告訴人家我要“jam”。人家不懂,俺就連比劃帶形容“紅色的,酸甜的,象漿糊一樣”,人家終於搞明白了,俺卻早就沒了食欲。
等俺回來,人們都說俺的英語好多了,在飯廳偶遇朋友,將俺在快餐店的驚險遭遇告知,說俺這千年的鐵樹在華盛頓開了花,朋友笑得噴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