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過年是一件大事,是一年裏最快樂的日子,因為過年時有新衣服穿,有好東西吃。就說那時的‘新’衣服也是媽媽用爸爸的舊衣服改的,貼上幾個小花和小動物什麽的。這樣的‘新’衣服也要穿幾年,我一直到上中學時才有幾件買的衣服,那也是因為學校要求體育課要穿運動服。媽媽的手不是很巧,做的衣服都一個樣,隻是顏色稍微變一變。一雙白球鞋要穿到大腳指頭把鞋頂出了洞或膠底被磨得一點紋路都沒有了。隻有過年時,媽媽才做些芝麻糖花生糖之類的甜食,炸些油排叉,炒花生,炒瓜子,炒栗子。大年初一上午,爸爸媽媽帶著我一起去到爸爸媽媽的領導們及年長的同事家裏拜年走訪,下午,爸爸媽媽的年輕的同事們到我們家裏來拜年。拜年對我說來真是很無聊,唯一的好處就是可以到各家吃年貨,吃到最後口幹舌燥的,就想喝水。一般女孩子膽子小,不敢放鞭炮。我比較特殊,喜歡放鞭炮,為了省錢,我們家每年隻買少量的小鞭,為了能慢慢的過癮,我把鞭炮一個個從大串鞭炮上拆下來。那時候,大院裏也有民兵,打靶訓練有不少子彈殼。我把拆下來的鞭炮放到子彈殼裏,一隻手拿著子彈殼,一隻手拿香點鞭炮,這樣比較安全,不會炸到手。大院裏的孩子們都在院裏放鞭炮,也有放煙花的,很是熱鬧,空氣裏彌漫著炮竹煙火的氣味,我盡情的享受著無憂無慮的快樂,就算凍得小臉通紅,鼻涕直流也不在乎。
上大學的時候,我到了北京。爸爸媽媽那時還在桂林。我過年時到姥姥姥爺家過年。那時候,姥爺有個小賣部,賣一些針頭線腦的小百貨和小玩具,過年的時候生意還挺忙。姥爺還有個季節性的生意,春節時賣燈籠。春節前一個月左右,我的姨媽舅舅們就開始忙活了,別看一個小小的燈籠,從砸底、剪字、彎絲,到最後糊燈、貼字、上爐,百分之百全是手工製作,工序挺多。周末的時候,我也要跟著幹活。到大年十五到大年三十的十幾天,每天晚上,我和小舅一起騎著三輪車一起到大街上賣燈籠。剛開始的時候我有些拘謹,小舅很老練,一會兒就能賣很多。慢慢的我也會吆和了,銷售量也慢慢上去了。想想那時候寒冬臘月的在外麵賣燈籠多冷啊,可每次賣空了燈籠時的喜悅和興奮讓我心裏總是熱騰騰的。那時候像我們這樣隨便在街上擺攤也是不合法的,也要隨時躲避城管,狼狽相就別提了。每年過年時姨媽舅舅家總能從賣燈籠上收入兩三千元。姥姥姥爺也會給我媽一兩千,一來我媽幫忙剪字,二來我幫忙砸底、糊燈籠、賣燈籠。這些小買賣的經曆讓我深深體會到生活的不易,也鍛煉了我吃苦耐勞的精神,讓我在以後的工作中受益匪淺。
到了美國,過年的感覺淡了很多。也許是因為沒有那個環境,也就沒有了那個感覺。同學朋友都很忙,公司也不放假,連春節晚會也看不著,哪還有什麽過節的氣氛?我想,明年是大毛的本命年,也許明年的春節我和大毛回中國過,我可以再一次體會一下那久違了的過大年,大毛也可以體會一下真正的中國虎年!我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