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讀了‘我愛我家’中的《驚心動魄的賣房故事》一文,你一定知道了我們在賣房的過程中種種磨難。第一個買主的代理人Cheryl在房子過戶前4天口頭通知我們,買主沒有拿到貸款,不能按時過戶。Cheryl並沒有給我們一個書麵通知說買方要中止買房合同,也沒有傳真給我買主的貸款被拒的信件。而我們還是一直想幫助買主找貸款。大毛的一個朋友在wellsFargo做貸款,他說可以幫買主申請貸款,他給買主打了很多電話,但買主不回他的電話。我們認為買主是想毀約。此時我們沒有辦法,隻能將房子重新放到市場上。但我並沒有在退回原買主的押金的文件上簽字。
我們從買主代理人出得到了買主貸款被拒信,被拒原因是買主在3月4月有兩個遲付貸款的紀錄,那個記錄嚴重影響了他的信用,因而不能拿到貸款。原買主的一萬元押金一直在買主的代理人公司帳上。沒有我的簽字,買主代理人不能把押金退還給買主。
在我們再次把房子放到市場上後,房子又很快賣出去了。在房子過戶的那天上午,Cheryl打電話給大毛威脅說如果我們不在退還原買主押金的傳真上簽字,原買主將阻止我們的房子過戶,她的理由是我們和原買主的合同還沒有被取消,我們不能將房子賣給別的買主。幸虧大毛認識很多朋友,其中一個是房地產代理人,大毛谘詢了他,他說原買主無法阻止我們的房子過戶,原因之一是原買主沒有拿到貸款而無法繼續執行合同;原因之二是原合同已經在原過戶日期時過期作廢了,原買主的代理人並沒有給我任何書麵說明要求延期合同。原買主代理人的陰謀詭計被聰明的我和大毛徹底粉碎了。
原買主打電話給我,要求我在退還原買主押金的傳真上簽字,說如果我不簽字,他將訴之於法律。當時我心裏有些擔心,並不是因為擔心上法庭,我是擔心如果在法庭上我們輸了,我用不用付他的律師費。我馬上找了一個房地產律師進行了免費谘詢。結果是如果上法庭,將是各付各的律師費。律師給了我一些意見,我應該可以拿回一些錢補償我的損失。這一下我的心裏有了底,決定和原買主鬥爭到底!
等了好幾個月,終於有一天我們收到一個從原買主的律師來的傳真,大意是按照合同,由於買方沒有拿到貸款,所有的押金應該退還給原買主,並讓我的律師給他回信。我當晚就給他的律師回了傳真,我說在這個案子裏我自己代理自己,不用律師。我抓住了幾個關鍵點:一、買方沒有拿到貸款的原因是他在3月4月有兩個遲付貸款的紀錄,而他在5月和我們簽訂買房合同。他在與我們簽合同時,出示了他的貸款予批準文件。他一定沒有向他的貸款公司提供他有兩個遲付貸款的事實,否則貸款公司當時就不會給他貸款予批準文件。沒有貸款予批準文件,我們也就不會和他簽買房合同。根據合同,如果買方沒有向貸款公司提供真實和完整的情況而導致貸款未被批準,是算買方違約,因而賣方可以拿回所有押金。二,買方代理人沒有在原合同過期前給我們書麵通知提出取消合同,她什麽也沒做,讓合同過期。房地產交易中,買賣方的一切交流應該是書麵的。而買方沒有提供相應的書麵文件。
在我的傳真發出了2個禮拜後,我才收到原買主律師的傳真,原買主還是堅持拿回所有的押金,說因為我們的房子很快賣出去了,我們並沒有經濟損失,所以也就不應拿到部分押金。而且他之前並不知道他的兩個遲付的貸款,是他的合夥人的過失。我們當晚就擬訂了恢複傳真。一、他之前知道不知道他的兩個遲付的貸款和是否是他的合夥人的過失並不是我們所關心的,歸根到底是他的失誤。我們不應為他的失誤付出任何代價。二、我們有近7千元的損失。我一一給他列出來。三、如果原買主在今年年底前不給與回複,我們將在明年一月向法庭起訴。我們猜測原買主的律師可能是他的朋友,免費幫他寫幾封信,但如果上法庭,他的律師朋友就會收律師費了。他也不見得願意花4、5千律師費。最終我們和解的機會比較大。我是真的已經準備好了和他上法庭。我不用請律師,自己就可以說明白。我也想看看美國的法庭是怎麽工作的。
昨天下午,大毛收到原買主的電話,他同意和我們和解,付給我們一定的補償費。大毛告訴我的時候,我還有些失望呢,我想和他上法庭見分曉。可喜的是這個曆時五個月的糾紛總算結束了。那補償費也算是我們的新年BONUS吧。
有一點經驗是,在你和別人發生糾紛時,隻要你認為你有理,而且有律可依,不一定要請律師,你自己就可以把問題解決。你也不要軟弱,不要被對方的律師嚇倒,律師也要依法行事。如果對方無理,律師也不能把錯的說成對的。任何合同都有法律效益,一定要看清合同,任何時候不要輕易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