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關於中產階級似乎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界定,我個人理解的中產階級應該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收入20萬元RMB以上。
2、持有已經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或者期權。
3、有度假小屋或別墅以及一輛看上去不錯的車。
4、有豐富的夜生活,通常是商務談判或者聽音樂會,不排斥去夜總會或者打麻將。
5、在國外生活過或者至少在10個以上外國遊曆過。
6、關心時事,對世界各個國家的文明有一定知識,有一種以上興趣愛好。
7、熟悉社交場合各種禮儀,能自如應酬。
8、著裝隨便,一種非常刻意的隨便。
從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我一直以為自己有錢,可是,這些年到北京民營書圈去做了3年的職業經理人後,接觸的都是身價數千萬的老板,忽然感覺自己的口袋很羞澀。不過,對比上麵的中產階級八個條件,我覺得自己勉強算個中產人士。
我提出來的10條金錢玉律,隻能算是我個人對金錢的領悟,不一定適合其他人。
1、不要誤入文學歧途。
文學隻是一個人的修養,不能作為職業。
由於文學的路太窄、太崎嶇,而在這條路上的朝聖者眾多,因此,在文學這條路上最後能走出來的人寥寥無幾,加之文學具有很大的麻醉性和虛幻性,不少文學癡迷者落得個瘋癲下場。
我高二開始文學創作,大學讀的是中文,碩士研究方向是現代文學,24歲依舊窮得叮當響,遂放棄文學,改寫暢銷書。
我在出版社、報社、圖書公司工作16年,太清楚了文學的出路了,誤入文學歧途,幾乎就是踏上絕路。
2、婚姻是一種資源配置。
我23歲時認識現在的太太,那年,她18歲,是英語係1年級學生。
太太是大城市女孩子,家裏有一定的行政和經商背景,這為我畢業後快速地在城市立足奠定了基礎。
太太雖然比我掙的錢少,但她在持家和理財方麵有相當好的天賦,所以,我負責掙錢,太太負責管錢,配合默契。
婚姻是一種有效的資源配置,這點很多人看不到或者沒有充分利用。
3、不要把錢借給自己的親戚、朋友。
沒有誰能從我手裏借一分錢走。
記得1993年,我讀了日本多湖輝的一本書《金錢術》,其中有一條鐵律就是不把錢借給別人。
這些年,我跟任何人都沒有經濟上的瓜葛,很好的規避了經濟上的煩擾和風險。
有很多人誤以為不借錢會傷害感情,其實不然,借錢傷害感情的幾率大得多。
4、學會散財。
有一些生意人喜歡吃獨食,而我則喜歡散財。
每做完一個項目,掙了一筆錢,我都會考慮相關人員的利益,這是一種散財。
每年的春節、中秋節,我都會準備一些禮物,送給與自己工作有關的上級、同伴,即使他們與我的業務沒有直接關係,我也堅持送,這又是一種散財。
我雖然不把錢借給親戚、朋友,但他們有困難或需要時,我會送一些錢給他們。
我每次回湖北老家時,都會給村裏的60歲以上老人每人送100元錢,等我下次再回鄉下時,有些老人已經離開人世了,我想,他們會在冥冥之中保佑我的。
5、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也許是自己太不安分,也許是更習慣遊擊作戰,我近年來在新聞、出版行業換了5個單位,每個單位工作2-3年,然後調離,全部是工作的正常調動,即使到北京的3年,我也辦了一個長期請假手續。
在每一個單位,我都做成一件以上主要事情,獲得一樣經濟上的回報,或小車或房子或土地或提拔或股份。
這樣的作業方式,優點是見好就收,化解風險,缺點是不利於資源沉澱,難以做強做大。
6、36歲前學會投資。
我以為,36歲前應該把賺到的錢的60%用於投資,40%用於消費;36-45歲把賺到的錢的40%用於投資,60%用於消費;45-55歲把賺到的錢的80-100%消費;55歲以後,開始把股份、房產賣掉一些,用於消費。
我在26歲時就賺了不少錢,一路走來,穩步地把賺到的錢投入到土地、房產、股票、項目裏,10餘年來,有的房產翻了7倍,一般都翻了2倍多。
社會在快速發展,物價在快速地攀升,僅靠提工資和銀行存款利息,是難以維計的。
7、不要輕易離婚。
我有一個做律師的朋友,掙了不少錢,但是,他經過3次結婚3次離婚後,個人財產所剩無幾。
如果說結婚是一種資源的有效配置,那麽離婚則是個人財富以遠遠大於2倍的速度縮水。
從這個角度講,經營好自己的婚姻,等於經營好自己的財產。
8、逐草而牧。
我的第一本書的責任編輯是原漓江出版社副總編、現中國出版集團總裁聶震寧,他曾經對我講的一句話,幾乎可以影響了我一生。
他說,一切機遇就是方向。
中國有句古話,叫“隨遇而安”,我更願意用“逐草而牧”來表達,哪裏的草肥,我就到哪裏去放牧。
9、舍權名色而取利。
有很多人都認為我怪,一不申請入黨,二不參加評職稱,三拒絕加入社會團體,四出書、發表文章不署真實名字,五不在乎所謂的行政級別。
我更關心的是實不實惠,是否有利可圖,前提是不能受牽製。
我更願意做一個閑雲野鶴。
10、45歲後退出江湖,快意人生。
一個人的一生其實很短暫,一晃而過。
如果我們在36歲以前還不能賺夠後半生要花的錢,那麽,在45歲時一定要準備退出江湖。
這裏有兩個問題要解決:一、賺多少錢合適?二、是不是要把兒子孫子的錢也幫助賺回來?
我的答案是,把孩子撫養到18歲,再給她(他)一個好的大學教育,剩下的路就應該由她(他)自己去走了,不必給她(他)留太多的財產。
一個人一生其實花不了多少錢,錢多就多花,錢少就少花。
我曾經開車去西藏林芝旅遊,那是一個藏在深閨未人識的高原江南,我甚至想有一天到那裏去住,像珞巴、門巴族人一樣,以狩獵為生,原始淳樸,過起刀耕火種的原始生活方式。
我曾經開車到桂林龍勝的龍脊梯田旅遊,在那裏呆了10多天,住在山上瑤家的木樓裏,像在天堂一般,過著神仙樣的日子。
還有廣西的巴馬,世界四大長壽之鄉,在那裏生活,一個月600元足夠。
from 社會雜談辯論策劃部
我今年34歲,已經掙夠了我養老的錢。
可是一係列的換房換車行為搞得我疲憊不堪。
再過10年等我兒子上大學我一定要退休。剩下來的事就是修身養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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