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雨軒

朝宜調琴暮宜鼓瑟;舊雨適至新雨初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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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補充通知全文

(2007-12-13 18:41:30) 下一個

  中人民國銀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性房地管理的充通知

  銀發2007452

   中人民行上海,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城市中心支行,銀監,有商業銀行、股製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貫徹《中人民國銀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性房地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以下簡稱《通知》),依據家住房消政策和相關規定,行《通知》第三部分“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定房

   二、於已利用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麵低於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住房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款政策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地房地管理部依據房屋登信息係出具的家庭住房積查詢結果。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公布上年度準。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住房款的,按前款行。

   四、商業銀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信原提交真實的房、收入、籍、收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於出具假收入已被查實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采信其明。對發生上述情的借款人和位,商業銀向其所在地業協會報告,由業協會負責收集上述信息予以通管部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各商業銀根據《通知》及本充通知精神,製定具體細則向中人民行、中國銀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人民行上海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直)銀監本通知轉發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村商業銀行、村合作行、城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人民國銀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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