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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們在開啟包裝食品或調料時,已習慣於查看包裝上標出的過期時間,如果發現該食物已經過了食用期,人們就會選擇扔掉食物。但有位美國大叔斯科特(Scott Nash),他和家人食用過期食物已超過一年,情況會怎樣呢?
斯科特大叔是美國連鎖超市“媽媽天然超市”(Mom’s Organic Market)的創辦人。經營超市的他發現人們越來越重視食品的保值期,而超市也必須把過期的食品即時下架。
據估計,美國有30%到40%的食物還沒來得及被人們食用就過期了,這意味著美國人每年要丟棄1650億美元的食物。而這些被人們扔掉的過期食品,難道就真的不能食用了嗎?
斯科特大叔和家人已經持續食用不同的過期食物已有一年,食物包括乳製品、農產品、肉、魚和各類包裝食品調料等。大叔稱,其實這些“過期食品”的品質還是很好,味道和過期前沒有區別,食用後也不會出現不適或生病等狀況。
這一年中,斯科特大叔全家食用過的過期食物有:過期6個月的酸乳,過期一年的薄餅,超過銷售截止期7個月的烤番茄罐頭,超過食用日期15天的牛肉餡等等,幾乎涵蓋斯科特大叔超市內的所有食品。如今大叔全家都很健康,食用過期食品的一年中,從來沒有因為食物中毒進過醫院和感到不適。
那麽既然食用過期後的食物沒有任何問題,那麽為什麽所有的事物包裝上要標出過期時間呢?大叔稱,這是生產商標明出該種食物最優質,最適合食用的日期期限,並不是為了說明這個期限之後就不能被食用。
斯科特大叔的做法,引起了美國人民對食物浪費的重視,尤其是保質期標注引發的浪費。一家調查機構“約翰霍普金斯未來生活中心”曾做過一份調查,發現有超過80%的受訪者會把已過保質期的食物扔掉,而37%的人表示自己就是以“保質期”為準來食用或扔掉該包裝食物的,這無疑造成了巨大的浪費。
那麽美國超市的食品,上麵標注的日期到底是什麽意思?下麵是(Science Daily)的解釋:
食用截止期(Use by) 這一標注是向消費者表明,該食物應在此日期前吃完最佳;衡量的標準是食物品質,也就是過了這個期限之後,該食物的品質將下降更快,食用的安全性也會降低,而不是在這之後食用會讓消費者患病或感到不適。
銷售截止期(Sell by) 這一標注是針對銷售商和零售商家的,意思是該食物應在此日期前銷售出或從貨架上移除;但不代表該商品在這個日期之後食用就不安全了。
最佳食用期(Best by) 這一標注是建議消費者在該日期前食用味道最佳。 原來並不是超過這些“保質期”後食用後會不安全,也不會對健康造成任何威脅。
美國農業部也表示,食物在超過這些期限後仍然是安全可食用的,但是一定要注意食物的氣味,口感,質地是否有異常,如果食品有變質就不能再食用了。實際上,除了嬰兒配方食品外,美國的聯邦法律或法規都沒有要求在食品上注明可食用日期,製造商標出這些期限是用來指明該食物的最佳食用期。
就像斯科特大叔介紹的一樣,一種食物能否食用,要利用自己的眼睛和鼻子來判斷是否有異味和變質,從食物的外觀,質地和氣味來判斷食物是否應該食用或扔掉,而不是“過期時間”。
大叔的觀點得到了一些專業人士的認同,如華盛頓醫院中心的注冊營養師安錐(Andrea Goergen)也認為這個觀點正確。
當年的新米很容易在沸騰時噗出鍋, 舊米就不容易冒出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