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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眼中,美國人生活富裕,很少有人去做小商販。其實不然,在美國很多城市尤其是像紐約,波士頓等大城市在街頭巷尾會遇到很多小商販,尤其是遇到節假日會出現更多的小商販。有些人並不把這當作職業,僅僅是一種消遣的方式而以。我曾多次看到一個華裔教授把自己菜園的蔬菜拿到周末集市上去賣,賣菜的錢估計還不夠自己開車的油錢,但他們一家仍然樂此不彼。
小商販在美國被稱為“自雇業者”,每年的前4個月,他們都會主動向政府上報所得稅。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擺攤次數和所經銷商品,大體可以了解他們的應繳稅額。紐約市許多大街在周末對小商販開放STREET FAIRS(街頭集市)。
前幾天在開車回家的路邊遇到了一個小商販,開著一輛皮卡,當貨櫃,賣的全是自己農場生產的綠色食品-橘子,西瓜,花生。和他饒有興趣地聊起了美國的小商販的生活。感覺和國內差距很大,尤其是在美國沒有像國內那樣恐怖的城管來騷擾,感覺他們生活很幸福。
總結起來美國的小商販有如下特點:
1.時間靈活形式多樣
在美國的小商販,有很多不同的經營方式,人們能夠根據自己的時間和需要,靈活地進行安排。
*可以長期擺攤售貨:如很多以此為生的小吃販賣車主和禮品車主們;
*可以在業餘時間經營:如周末在教堂設攤;
*可以在固定地點固定時間裏營業:如紐約的碼頭魚市海鮮攤販,波士頓幹草市場上的農貿產品攤販;
可以挨門挨戶上門推銷;
可以在有重大活動時才臨時出攤:如在美國國慶節時,到人們聚會的公園等處販賣飲料和紀念品;
也可以在自家的車房裏過過“掌櫃癮”,把清理出來不用的物品賣給需要的人,這個方式也被稱為“車庫甩賣”等等。
2. 實名申請手續簡便
所有這些商業經營,都需要提前向住地或經營地市政府提出申請,由市政府簽發“許可證”才可以出賣物品。“許可證”有短期證和長期證兩種。經營時間超過90天以上的,要申請長期證。“許可證”上有經營者姓名、“許可證”號碼、經營項目、市長簽名等,任何人隻要提供個人證件、聯係地址和電話、貨物的合法來源、合作者之間的書麵協議書等文件,然後填寫申請表,隻需數日到數周就可以得到批準。
在絕大多數城市申請“許可證”是不收費的,但是有時可能要交一部分押金,已備過期欠稅時 從中扣除。由於手續簡便,而且有法律保障,所以絕大多數小販都是持照上街的。不過有些城市“車庫甩賣”反而每天收5美金,可能是為了便於管理這些特短期和不固定經營者。
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政府部門重承諾,所有商販提供的這些個人和財務信息,決不會被泄露給任何第三方。而這一承諾代表著兩個最應遵守的商業規則,一是商家要“誠”實名申請,童叟無欺;另一個是政府要“信”正常管理,莊嚴執法。
以上開業規定,都可以在地區政府裏查到具體法律條文,所有的規定都明確簡潔,隻需照做即可。如果哪裏不明白,還可以上網查閱或打電話詢問,負責接電話的人有問必答也很耐心,外國人一點不用擔心自己的英語不如本地人好。
3. 自覺保潔維護市容
攤販的車和攤位一般都有秩序地排在人行道邊上或廣場四周,而且裝飾得色彩亮麗,外形整潔。食具和桌椅等也很幹淨。所以在紐約街頭小販雖多,卻並無雜亂的感覺。一旦有了垃圾,經營者會馬上用大塑料袋收集,或堆在角落,或送到街角邊的大垃圾箱裏去。喝空的易拉罐分開放好。而且客人也盡力配合,不會對交通和市容有太大影響。
小販各種年齡層的人都有。有的是學生出來賺錢,有的是農夫或主婦把自己的產品和食品拿出來賣,還有不少是來自不同國家的新移民。從鮮花到小擺設,從糖果到舊書,賣什麽的都有。他們每天露天工作十多個小時,非常辛苦。但是在經營得法的情況下,收入還是不錯,也能為擴大生意攢下第一桶金。路邊小攤販可以經營的商品種類有一定的地區限製,例如舊家具不能在市中心街上出售,酒類要特別申請專賣許可等。不過有些有組織的大型臨時集市,會在街中心上搭起一長串帳篷,汽車停駛,改為步行街,供人們盡情遊覽,還有警察值勤維護秩序。
4. 沒有城管騷擾很快樂,警察執法嚴謹態度溫和
在美國城市的市政管理部門裏,沒有一個獨立的“城管”部門。警察就是惟一的執法人員,負責保障地區的交通、公共衛生和市民安全。
美國法律規定,警察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檢查個人的各種證件,包括駕駛證、商販的營業執照等,但是他們的處理方式相對溫和。發現了無照經營的小販,美國警察所做的主要懲罰是開份罰單,將無照小販的名字記錄下來,送到該地區的資料中心備案。但是並不沒收他的物品,大多數時候隻是將人趕離售貨地點完事。但是如果同一個人屢罰屢犯,那麽他就要有鐵窗之災了。
那麽受了罰單要交多少錢呢?警察都回答說不知道,他會指著罰單上的市政法庭電話,讓小販自己去問。原來,警察開罰單並沒有要求罰多少款的權力,他隻是寫明小販違反了哪些規定。警察也沒有權力決定該罰多少,罰款的數額交給法官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