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位官員透露,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日前被中紀委調查。但是這個消息尚未得到官方公開證實。肖揚最近一次公開露麵是11月2日。
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司法部官員稱,身為副總理級別的肖揚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鬆有貪汙腐敗案。
在11月1日出版的《多維月刊》題為《大法官黃鬆有被抓牽扯一大票人》一文中,指出肖揚和黃鬆有有某種牽聯。
黃鬆有在10月15日被中央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知情人士透露,黃主要涉及三大問題,即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黃鬆有本來是1949年以來中國因涉嫌貪腐被調查的級別最高的司法官員,沒想到一個月不到即被自己的頂頭上司肖揚“超越”。
有人舉報稱,肖揚、黃鬆有同廣東法官利益集團間的黑幕“令人發指”,受賄和侵吞國家財產高達數億元(人民幣,下同)。
匿名舉報人稱,肖揚,執中國司法牛耳十年,培養了大法官黃鬆有等廣東幕僚無數。最突出的是:他和黃鬆有,在老家廣東省法院係統,尤其是法院執行局係統,培育了多名腐敗法官骨幹,建立了法官利益集團,開設了司法黑市,受賄和侵吞了1,500多億元財產
舉報人稱,這個利益集團以肖揚、肖揚女兒、黃鬆有、黃鬆有親友、廣東省高法深圳中法等某些敗類為核心,采取集體運作、結盟請托、暗箱操作等“司法”“專業”手段,違法執行(含違法指定執行)、假證枉判、買賣證據、買賣文書、低估賤拍、自賣自買、解封轉移、控製經營、占有侵吞,巧取豪奪了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土地、房產、股權、資產包等財產,總價值1,500億元以上。
肖揚簡曆
男,漢族,1938年8月生,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畢業,大學學曆,首席大法官。
1957年至1962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學習。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幹校教師。1962年至1969年廣東省曲江縣公安局幹部。1969年至1975年廣東省曲江縣委宣傳部幹事,縣委辦公室幹事、副主任。1975年至1981年廣東省曲江縣龍歸公社黨委書記,縣委常委兼辦公室主任。1981年至1983年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黨委書記,清遠地委副書記。1983年至1986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1986年至1990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檢察委員會委員。1993年至1998年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2003年3月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