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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2月13日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

(2007-02-13 12:37:25) 下一個
中紀委2月13日舉行發布會,稱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包括不判處緩期執行。賴昌星案已有30多人投案自首,司法機關全部予以寬大處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今年1月,加拿大聯邦法院對遠華案主犯賴昌星遣返風險評估進行了聆訊,庭上爭議的焦點就是賴昌星被遣返後是否會被判死刑或者受到酷刑。請問你對此有何評價?另一個問題,前不久備受海內外媒體廣泛關注的中紀委第七次全會對2007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胡錦濤總書記到會做出了重要講話,而現在社會上對中紀委給予了很高的期望,請問中紀委在2007年的反腐倡廉方麵有什麽具體的舉措?謝謝。(
[幹以勝]:
長期以來,公眾對賴昌星問題比較關注。因為工作關係,我對案件的情況以及中國的法律製度比較了解,想借這個機會給大家介紹一些真實的情況,以正視聽。
[幹以勝]:
眾所周知,賴昌星是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刑事犯罪逃犯。前不久,加拿大聯邦法院對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了司法複核聆訊。據媒體透露,賴昌星的律師在法庭上主要針對兩個問題進行了辯護:一是認為中國司法機關的承諾沒有明確表明對賴昌星不會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因此最終還是要執行死刑;二是認為賴昌星被遣返後會受到司法機關虐待。
關於死刑的問題,中國刑法有明確的規定,死刑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立即執行,一種是緩期執行。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這個法律規定是非常明確的。
[幹以勝]:
中國是一個負責任、講信譽的大國,說話從來是算數的。這方麵我可以舉出很多具體的事例,因為時間關係,我就想舉一個查處賴昌星走私集團案件當中的事例。自從查處賴昌星案件以來,先後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大部分都是從國外或者境外回來投案自首的。對這些人,司法機關全部兌現了政策,給予了寬大處理。賴昌星的弟弟賴昌圖是從澳大利亞回來投案自首的,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是由於他投案自首,並且能夠配合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現在已經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於認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減為1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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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sideshowbob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奇怪的是,按照中國法律,老賴絕對是死刑的,但中紀委這樣承諾,是不是說國家的法律是可以隨便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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