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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2013年必須交權?

(2006-08-10 14:37:18) 下一個
中共近日發布黨政領導幹部任期新規定明確指出,未來上至總書記、總理,下至縣委書記、縣長,任期皆不得超過兩任十年,這項規定將寫入明年召開的十七大黨章,且表明,胡錦濤等中共第四代領導人須於二○一三年全部離任,換言之,中共領導層的世代交替已透過製度做出明文規定。
中共近日以中辦名義發布「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首次明文規定包括中央領導在內的黨政職務連續任職不能超過兩個任期(每任期五年)。學者表示,中共會將此寫進明秋召開的十七大黨章,藉此實現高層人事輪替製度化。
黨政領導人事輪替製度化
北京青年報引述規定指出,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黨政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不再推薦、提名或任命擔任同一職務,規定適用黨、政、人大、政協等數套班子的領導人。規定並未明確指出軍方是否適用新規定,不過學者稱,軍方也納入同樣的規章。
換句話說,今後上至中共總書記、總理、中央軍委主席,下至縣委書記、縣長,都要遵守任期不超過兩屆的規定,這意味胡錦濤必須在二○一二年中共十八大後卸下中共總書記及中央軍委主席職務,並在二○一三年辭去國家主席職位,不能再沿襲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後仍保留中央軍委主席的前例。
權力交接將建立法規基礎
前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於一九八九年就任中共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二○○二年離開總書記的位置。但是,中央軍委主席一職一直擔任到二○○四年,掌權長達十五年。
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後,毛澤東、周恩來等第一代領導人任期都是終身製;鄧小平等第二代領導人雖然開始改革職務終身製,但退休後仍對政局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江澤民等第三代領導人雖然和第四代領導人間實現權力和平交接,但這種交接更像是各方妥協的結果,缺少法規基礎。從這角度看,以法規形式明確領導任職的期限,是中共在政治體製改革中取得的一項重要進展。
但規定未涉及領導任職的另一敏感問題,即年齡問題。按目前一般性規定,正部級幹部六十五歲須退休,政治局常委曾有七十退休的規定,但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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