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權利對執政黨進行道德審判
(2005-02-14 14: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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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權利對執政黨進行道德審判
2004.04.08 首發於東森新聞報
看了“聖手書生”一番高論,隻覺得綠營支持者確應多多補習民主ABC,因為綠營人士和阿扁一樣,前後矛盾地方太多,一篇文章下來,全是自打嘴巴。
先講講民主ABC。“言論自由”是民主的基石,質疑領袖抨擊政府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任何時候都不能被剝奪。“聖手書生”竟把“質疑”歪曲成“宣判有罪”,和阿扁常常玩的“反對阿扁”就是“唱衰台灣”是同一種把戲。在民主國家,質疑公眾人物不需要“證據”,而公眾人物有義務和責任出來澄清別人對他的質疑。
這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道德問題,當然美國的公眾人物麵對質疑的時候也可以象阿扁一樣躲起來,但是逃避了司法審判卻逃不過美國人民的道德審判。民主黨有“布希在伊戰上誤導公眾”的證據嗎?但是布希接受調查了,未象阿扁一樣躲在白宮。美國人無論民主黨還是共和黨人都認為“欺詐”、“詭道”、“人身攻擊”、“壓製言論”是錯的,有明確的道德觀。台灣人隻用藍綠兩種顏色區分對錯,難怪《紐約時報》引用台灣大學生的話評論台灣是一個“沒有對錯標準的社會”。
“聖手書生”認為造假很難,隻要有一個證人站出來揭發民進黨,民進黨就此完蛋。果真如此嗎?請問民進黨能保證不給證人貼藍色標簽嗎?連幾個學生去靜坐,都給民進黨貼藍色橘色標簽。李昌鈺來台前,綠營就打好預防針,說李是藍營的人。簡而言之,民進黨的標簽戰術,是混淆是非的利器。就算出來100個證人,恐怕也要被民進黨說成藍軍,欺騙誤導大眾。現在的焦點是:阿扁是不是騙子。本是求公理求正義的活動,結果被綠營誤導成:抗爭的民眾是不是藍營支持者。隻是我不解的是:難道綠營的人很喜歡“欺詐”和“詭道”嗎?讓阿扁永遠背上一個“騙子”的惡名很心安理得嗎?
“聖手書生”說民進黨進步成“訴諸法治”的政黨。這句話未免太可笑了點。“聖手書生”口口聲聲讓連宋拿證據,可是阿扁說連宋是“中共同路人”、“賣台”的時候,又拿出過什麽證據了?你“聖手書生”口口聲聲說連宋“胡說八道”,又拿出過什麽證據證明他們是“胡說八道”?既然你“聖手書生”清楚知道連宋“胡說八道”,自是知道槍擊事件真相的了,能否好好給讀者解釋清楚?隻是希望說辭不要和阿扁、阿蓮和阿福相互矛盾,又製造出第四套說法。
“聖手書生”說台灣總統幹嘛要美國認可,連宋不該舉行記者招待會把內部矛盾國際化。說這番話的同時,“聖手書生”卻忘了是誰搖尾乞憐向美國哀求賀電,是誰連自己座機在美總統座機旁邊都要興奮不已,又是誰嘴巴張太大講了錯話還要派人“尋求美方諒解”。某人依靠詐術當選,朝不敢賀,野不願賀,隻好眼巴巴望著美國來賀。這不是兒皇帝是什麽?連宋開招待會尋求國際支持,是為了要乾淨選舉,要公理正義。而某人哀要美方賀電,則是為了自己的權位。誰品格更高一點?不言自明。
我認為當前的訴求,應是拋棄藍色綠色,追求公理正義,澄清事實真相。執政黨應拿出道德勇氣接受調查,方可捍衛民主的純潔和公正。人民雖不能對執政黨進行司法審判,但有權利對執政黨進行道德審判。民主的真諦並非投票或藍綠對決,而是先讓人民對民主製度有信心。如果以政黨利益至上而肆無忌憚踐踏民主的基石──公理正義,若中共打著“捍衛台灣民主”、“捍衛公平正義”的旗號攻打台灣,不知“聖手書生”要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