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級的功課很簡單。算術課隻是教簡單的四則運算、幾何測量和初步統計。半年前的時候姐姐就教毛毛手算開根號,算排列組合了。姐姐有很多的小竅門,教給毛毛時毛毛也理解得很快,於是那些把複雜運算簡單化的思路,那些算南昌到上海到杭州三站來去一共能賣多少種火車票的智力題,甚至需要列二元一次方程組解決的“雞兔同籠”、“抽屜原理”的問題,都成了姐姐和毛毛之間心照不宣彼此心領神會的小秘密。毛毛很是得意,姐姐也很為毛毛驕傲。因為姐姐喜歡看書,毛毛也跟著喜歡上了以前比較頭疼的語文。也許是聽姐姐說起書架上“薩特,弗洛依德,尼采,托夫勒,羅曼·羅蘭,羅素”這樣的名字聽多了,毛毛似乎覺得在語文老師和同學麵前好像也高了一個檔次,無形間有了一種優越感。姐姐給小毛毛買過一本《小學生看圖作文》,用它來教毛毛寫了好多作文。這本書對毛毛有著紅寶書一樣神聖的意義,因為在擁有這本書之前,毛毛還是頭疼怕寫作文,每次要爸爸代筆的“作文差生”;自從擁有了這本書之後,毛毛便神奇地一躍成為“下筆如有神”的“作文高手”,每次作文總能上榜被老師在課堂上念來成為範文。記得有一次寫一篇描寫校園裏的芙蓉花的作文寫得特別好,姐姐看了特別喜歡,吃飯的時候念給大家聽,爸爸一高興還獎勵了毛毛一支新的帶擦皮頭的鉛筆。
那些日子多麽開心,多麽得意啊。到如今全都成了記憶,零零落落地收藏在小毛毛的小木箱裏:那本《小學生看圖作文》,那隻用得隻剩了禿禿的一小截的鉛筆頭,和姐姐一起拍過的洋片、彈過的彈珠、丟過的沙包,一張春遊時全班合影自己歪著頭牽著手偎在姐姐旁邊的小黑白照片,還有兩個半截小鋸子,上麵還留有已經變得暗暗的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