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之行
(2008-08-19 23:22:06)
下一個
這是我第二次去溫哥華,也是兒子會走後第一次帶他旅行,去回兩次大鬧機場,讓我很鬱悶,帶不懂事的兒子去雲遊歐州的FANTACY破滅了。
幸好LG陪我去的,我們兩個帶這個小魔王都累得狼狽不堪,如果是我自己,後果不堪設想。
兒子最癡迷電梯,滾梯,樓梯一類的東西,隻要見到了,非要上下數百次不止。這邊已經最後一次通知登機,兒子還不知疲倦地上下電梯,堅決不肯走,LG抗起豪叫的小魔王就跑,他的尖叫響徹整個機場大廳,幾乎可以刺穿人的耳膜。所有人都朝我們看,估計都在想,可別倒黴地挨著我們這一家人坐。
頭等艙的坐位,被安排在最後一排,也是意料之中,誰願意和帶孩子的坐一起啊。前麵的一排空著,兒子就玩起了跳傘,爬上,然後從兩個寬大的坐椅中跳到爸爸的手臂裏。好在他睡了大半程,總算讓我能安心地吃完我的午餐,而且還很有心情的品起了葡萄酒。
這次去溫哥華,不是計劃中的度假,起因是我在美國讀書時的一個土耳其同學D,她得到一個3個月的訪問學者的機會,從土耳其來,我不知怎麽頭一大,就給人家應承下送她一張機票的承諾,於是就討論去溫哥華見麵,溫哥華是我最喜歡的地方之一,她沒去過,非常想去,我沒想就答應了,但仔細一想,我的媽呀,平時上個街我都沒法帶兒子去,去餐館吃飯我和LG象打仗一樣,一個扒拉幾口,扔下筷子去追已經快飛奔到大馬路上的兒子,另一個趕快狼吞虎咽地吃,好馬上去接替,兒子實在太能鬧騰了,現在要我自己帶他飛5個小時從東岸到西岸,然後天天去旅遊景點,這個小魔王能答應都算怪了,不可想象!還有一個潛在的原因,D是一個很難合群的人,比較各澀,和她去旅遊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這個早在讀書的時候,我已經深有體會,那時就已經很不ENJOY和她一起出行了,誰讓我自己豬腦子不長記性呢。
於是我提出,我送她一張機票,她自己去玩,我帶個孩子又累還拖她後腿,她說她想見我 (我又找不著北了,有銀這麽想我涅!嘻嘻 ),我說那給她買一張來我這個城市的機票來見麵,可她來過我這裏了,我說那任何一個她想去的地方,由她自己選,都被她拒絕了,她的心理已經定位在溫哥華上了,而且她不願意自己去。她回信說她很失望,之後就不理我了,也許是我多心,她是因為太忙沒時間回我的信吧,但我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畢竟是自己沒動腦子答應的事情,可D如此不體諒我帶孩子的困難,本來一直覺得她挺NICE一個人,現在才覺得她挺自私,咋就不能體諒我的難處呢。她是一個單身女人,沒有孩子,可能體會不到帶一個TERRIABLE TWO的孩子旅行是多不方便。於是和LG商量後,LG悲壯地決定,全家出動,幫我照顧孩子,帶上他必需完成的工作和手提電腦,上路了。
沒好意思告訴同學,隻給她買了張經濟艙,卻給自己買了頭等艙,沒辦法,經濟艙地方太小,兒子總去揪人家前麵人的頭發。嗨,這年頭,誰是雷鋒啊,我和她非親非故的,同學兩年,連個特好朋友都算不上,畢業後她一直在土耳其的一所大學裏教書。我們不死不活地幾個月通一次電子郵件,
我除了覺得她人不壞外,幾乎沒什麽特別喜歡她的地方,能送她一張400刀的機票,就算可以了。何況,她上次來移民登陸,我對她也不薄,挺著6個多月的大肚子,全程接送陪同一個星期,在我家吃住,並開車帶她辦全了所有手續並盡可能地參觀了些旅遊點,如果反過來,她能這麽對我麽?尤其是懷著6個月的身孕的時候,我嚴重懷疑。
同學比我早到兩個小時。LG說,讓她等我們一起去酒店,她可以省掉自己去酒店的車費。D遠遠地朝我們微笑,還是高高瘦瘦,頭發卻全白了,象白毛女一樣,已經找不到一根她應有的深赫色頭發,臉上深刻的皺紋和習慣性的愁苦表情,使她看起來象一個老太太,隻有筆直的身板和依然結實的手臂還有些青春的影子。我不敢用眼睛直視她的臉,那種刻在臉上的滄桑讓我看了想哭。兩年前她來的時候,雖然也很憔瘁,但沒有這麽蒼老。我的心有些痛,她一定過得很辛苦,心裏對她的怨氣也煙綃雲散。她才37歲呀,誰敢相信呢!難怪兒子把她給錯認成了奶奶,上來親熱地拉著她的手“GRANDMA GRANDMA”地叫個不停,讓我十分
尷尬,可不是嘛,D和奶奶在一個孩子眼裏的確很象,都是白種女人,瘦高的身材,短短的銀色頭發,可奶奶都80歲了呀!我也別後悔把自己給嫁出去了,看來單身女人的瀟灑日子並不比我們這些在瑣碎家務中掙紮,孩子的吵鬧和跟LG吵架磨損青春的日子好多少。
辦理完酒店後,我和LG就迫不及待想去吃東西。生魚是溫哥華有名的,坐下後,想起來,D除了是穆斯林外,吃動西上幾乎是挑剔得讓人無法忍受,這就是為什麽上學期間我們出去玩都不敢帶她了,她什麽也不愛吃,看著她坐在那裏挨餓,我們都不忍。果然,她點了一份雞肉,眉頭緊鎖,表情痛苦,用叉子小心地翻著,好象檢查是否有毒一樣,說是吃飯,簡直就是受罪,我比她更受罪,天啊,我們打算天天吃生魚片,我可怎麽打發她呢?
溫哥華真的是一個好地方,美食,美景,美人也多,最讓我們開心的是便宜好吃的日餐,時間過得很快,到了我們該回家的時候了,雖然我後悔得要死,給自己找了這麽一個麻煩,但在溫哥華的幾天還是非常快樂的。
回來的飛機上,LG說,D有什麽興趣愛好嗎?我想了想,說:“不知道。”LG說 :“她從來沒有對任何東西表示過興趣,連CAPILANO這麽美的地方,她也沒任何評論和感歎,去哪裏她都直呆呆地坐著,不說話也沒有興趣欣賞風景,真不明白她當初她非要來幹什麽。” LG又說 :“我發現D是個非常DULL沒有趣味的人,奇怪你怎麽會和她是朋友?”,我一想,也是,我不喜歡死板沒有激情的人,也不喜歡一點都不打扮的女人,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不可以沒味道,可D就是這樣的人,我想,D是不是也在問自己,怎麽會和我這樣喜歡玩喜歡吃喜歡償試新東西的人是朋友呢,她應該也很不喜歡我這樣的人吧。我們就象是一對及不般配的夫妻,怎麽也想不明白當初是怎麽看上對方的。
得表揚一下LG,上次D來他就很不喜歡她,這次本來堅決不同意我去陪她,沒想到自己也跟著去了。
我小心地陪笑臉說:”大人您就忍忍吧,就幾天,以後我保證不再給你找這種臭事兒了!我真擔心他流露出不滿情緒而傷了D的自尊,由於D不是那種性格活波可愛的人,容易被淺薄的男人們忽略,用淺薄男人之典範LG的話說,;賴誰?誰讓她自己沒魅力呢! D被第一個男友給甩了後,一直沒有戀愛過。去英國做博士論文時,短暫地喜歡上一個奧地利博士生,但那家夥不想談。從她給我簡短的信中我看到了她心中的痛,這也許是為什麽我心中總對她有一個SOFT SPOT。 還有一次,她夢到我被人給殺了,肢解後給扔到了運河裏,她給嚇醒了,馬上給我寫信問我是否還好,這個噩夢讓她很難過,我著實地感動了一把。
沒想到,LG在D的麵前很客氣,幾天對D非常照顧,吃飯時候盡量讓她吃好,買單時,D問:“我那份菜多少錢?”,LG瀟灑地手一揮,“DON‘T WORRY ABOUT IT!”, 赫赫,還真能裝大尾巴狼啊!還搶著給人家買車票門票什麽的,給我買飲料冰激淩也給她買一份,沒心沒肺的早把出來前的怨氣都給忘到腦後了,估計是溫哥華的美食讓他心情超好吧,算是沒折我的麵子。
溫哥華肯定還要去的,隻是,不想再和D去同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