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手表,不到3點。昨天晚上,跟LEON約了去COVENT GARDEN的LA TASCA吃西班牙菜。LEON說奉台北大姐聖旨,他要去內衣展拿資料,約了晚上6點半在COVENT GARDEN的地鐵站見麵。
內衣展?奉命?按LEON好色的天性,他是巴不得有這樣的美差!
時間還早,無奈,隻好逛商店。主街道邊上的步行街,人流比較稀少。不遠,就看到LUSH。應該說,老遠就聞到LUSH店獨一無二的濃鬱香味!
對LUSH本來沒什麽好感,每次經過的時候,鼻子總是被熏的癢癢的,想打噴嚏。從來都沒進去仔細看過,怕進去後誘發過敏性鼻炎。最近,看到不少台灣妹妹在網上討論LUSH的洗頭皂和護發產品,據說LUSH的產品都是全天然的,保存時間有限,銷售方式也有獨到之處,象在德國超市買香腸 一樣,東西按克算,顧客喜歡多少可以要求切多少。
好奇的走進店裏,琳琅滿目的,有些目不暇接。正慶幸沒有打噴嚏,熱情的店員走過來招呼我,介紹了一通洗發產品。最後選了洗頭皂,切了一小塊含有椰子油的,還配了一瓶護發素,準備回家試用。回想小時候,洗頭都是用皂類,心裏頓感親切。
剛剛走出LUSH,迎麵走來兩個長的可愛的英國女生,最多20多歲吧。本來不想答理手裏拿著夾子和筆的人,他們往往是為某些機構做民意調查收集數據的。但是,因為天氣很冷,覺得人家天寒地凍的還要戶外作業很不容易,就停下了腳步。
兩位女生亮出證件,原來在替下期的RED(一本時尚雜誌) 做調查。問了兩個問題:什麽是你遇到最浪漫的事情?你收到最爛漫的禮物是什麽?
我歪著頭使勁想,好像根本沒有遇到什麽爛漫的事情也還沒有收到最爛漫的禮物 (開始難過。。。) 其中一位女生旁敲側擊的說:你昨天收到的情人節禮物是什麽?
一隻兔子毛絨玩具還有一本書,我老老實實的說。
另一個女生很期待的問那本書是否情詩?
答曰:不是,是一本介紹倫敦的書。
她們兩人眼中明顯流露出失望,又問:再想想,還有比那個更爛漫的嗎?
又使勁的想了想,茅塞頓開的說:噢,有一次在上海,有人送我一個SNOOPY!
個子高的那個說:哇,大不大?
我用手比畫了一下:超大!
至於最爛漫的事情,隨口說是去法國盧瓦地區探訪城堡。個子矮的那位問:是不是個驚喜呢?
答曰:不是,因為我不喜歡驚喜。我喜歡計劃。
計劃是ROMANCE KILLER。在德國生活了三年,學會對任何事情都愛計劃一番的毛病。爛漫離我越來越遠。。。想到這裏,有些傷感。。。
最後,高個子哆哆嗦嗦的給我照了一張相。大家客客氣氣的在寒風中告別。
忍不住用手機給LEON打了個電話,比較意外的是此人在家裏呆著,根本沒去內衣展。據他說沒有資格進去,因為去的都是廠商和公司。我為了刺激他,就告訴他剛剛跟兩個美貌的英國女生交談過,他可是錯過了,再不出來跟我見麵,不知會錯失多少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為了等LEON,也為了躲避寒風,我進了SELFRIDGES,座落在BOND STREET,我最喜歡的百貨公司。底層有化妝品,正好消磨時光。大概是因為半期的緣故,看到很多帶著孩子的家長。MAC的櫃台,更是被圍的水泄不通。一個男孩滿臉不耐煩,頻頻對著在試妝的媽媽抱怨:CAN WE JUST GET HOME?(能不能回家去?) 另一邊,另一位媽媽在十一,二歲的女孩臉上塗抹著胭脂,女孩對著鏡子左顧右盼。。。小聲問一位正在忙碌的專櫃小姐是否有防水的眼線筆,她冷冷的說說:NO!明明在網上看到的信息,怎麽會沒有?正在迷茫之際,隻聽到:小姐,我能幫忙嗎?
一回頭,隻見一個腦後紮著小馬尾的男職員,和藹可親的看著我。聲音竟然比那個女職員更溫柔。心裏很明白在這個行業,很多男性職員是GAY,他是不是呢?
跟他說明了自己在尋找的東西,他象變魔術一樣,在一堆筆中間,翻出了我想要的,還體貼的找來一麵小鏡子。是不是GAY真的那麽重要嗎?比起那位臉上畫的一絲不苟的冰美人,他的敬業態度讓我由衷的欽佩呢!
手機又響了,是LEON。他已經到達車站。我趕忙結了帳,向車站奔去。
見了麵,LEON提議去書店WATERSTONE。有些詫異,他什麽時候變得這麽有文化了?
在書店裏,他不停的翻閱著同一作者寫的書。達芬奇密碼讓作者發了橫財,LEON也加入了閱讀暢銷書的大軍。我不感興趣,BESTSELLER從來不是我的杯中茶。有的人看了那本書,居然對上麵的所有內容都堅信不移。倒是很佩服此書作者講故事的本事。
胃裏的兩個蛋早已消失的無影無蹤。LEON建議去樓上喝咖啡。我喜歡倫敦的大書店,在書店逛累了,可以愜意的坐下來喝茶,咖啡,吃糕點。但是,今天的咖啡機壞了,不出熱水,隻好喝瓶裝的冰茶,順便買了一塊MINI PANATONE,掰成兩半,一起分享。
跟LEON有一句沒一句的閑扯,突然間,LEON兩眼一亮。
一位30出頭身著西裝套裙的金發女郎,捧著好幾本書和一塊蛋糕,向我們緩緩走來,然後施施然坐在隔壁的那張椅子上。
我會心一笑,狗改不了吃屎!
LEON歎了一口氣:唉,人家都已經結婚了?哪個LUCKY BASTARD?
我瞟了一眼她無名指的戒指,調侃道:大概是遇到太多象你這樣的色狼,戴個戒指也算是正當防衛了。
看來她不是本地人,應該來自於東歐吧。她正在聚精會神的看一本題為LONDON的旅行小冊子,一邊慢條斯理的吃著蛋糕。穿著黑色透明絲襪的她,裙下一雙勻稱的小腿,風情萬種的交替著迭放在椅子上。貓一樣的女人。
在曖昧的燈光下,LEON竟看得如癡如醉,喃喃細語說:KILL ME。。。
這個城市處處充滿著誘惑,甚至在書店裏!
LEON臨走時,那麽依依不舍,我是連拖帶拽的,才把他帶回現實。
要去的LA TASCA,是我們倆最喜歡的餐廳。招牌菜西班牙海鮮飯更在2004年獲獎。已經是第4次了,每次都大快朵貽,從來沒有失望過。沒想到餐廳人滿為患,還隻是六點半呢。
也許昨天情人節,店裏生意暴棚,有些人沒等到桌子,所以移師情人節的次日。還好隻等了不到十分鍾,就派了桌子。
應該給這家餐廳的氣氛和裝湟至少打9分吧,背景音樂是火熱的西班牙歌曲,忙碌的侍者不停的穿梭與客人之間,空氣中洋溢著勃勃的生機。PAELLA和TAPA做的很地道,值得一提的是PAELLA,美味程度竟然遠遠超過了我在巴塞羅那吃過的三家餐館。也許自己在西班牙對當地的美食去處不是很了解,但是幸運的是在倫敦找到了LA TASCA。
LEON在飯後要了咖啡,堅持要我點一客甜點,這樣他可以在店裏多坐一會兒,那個黑發的西班牙女服務生,熱情的拉丁風情,在LEON眼裏比美酒更醉人!
我不置可否。人生苦短,懂得即時行樂,也未嚐不可。
照片出自本店網站:http://www.latasca.co.uk/index.cfm/fuseaction/home/cat/HOME/1.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