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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有感(美國總統約翰遜)

(2015-10-01 11:25:38) 下一個

                               

 

美國有二個總統叫約翰遜,我要講的是後一個,就是因為肯尼迪遇刺而從副總統轉為總統的那一個。今天美國人對他在內政外交評價可相當兩級,一方麵因為越南戰爭他很有些臭名昭著;但是,他在內政方麵卻成績斐然。

“經過長年對權力的追求,一旦他擁有了權力,他對美國人民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秘密----我打算使用它。"而且他確實使用了這個權力來通過《民權法案》、《選舉權法》(Voting Rights Act)、開放住房的法律、反貧窮的立法、醫療保險(Medicare)和醫療補助(Medicaid)計劃、啟智學前教育計劃(Head Start)等等。”

美國總統的曆史定位是要看他在位期間通過的立法而定的,因為這個東西不會因為他走人而消失,也就是對後世的影響。民權法案,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對一直到今天的美國民眾都是影響巨大,所以曆史學家今天對他評價越來越高,普遍認為盡管有越南戰爭這個重大失誤,但他仍然是一個偉大的總統。就我個人看法,除了新政和二戰的羅斯福,上個世紀沒有另一個總統在對美國社會的影響能與之相比的。

 

他出生於一個政治世家,但卻在是德州中部的一個小地方,2000年人口普查那個縣隻有兩萬多人。那一帶因為德州州花而聞名,有一回春天我到那裏去看花,當地的解說員告訴我們,約翰遜當了總統後回到那裏,發現農村有人在井邊洗衣服,才知道那裏仍然沒有電,在他的周旋之下,才把電接通。我大吃一驚,因為在中國稍後我作為知青下放,當地都是有電了,當然,沒有人知道什麽是洗衣機,電也是時有時無。

而在城市裏,電視機,洗衣機已經是再平常不過的東西了。所以說那個時代美國城鄉差距仍然很大,貧窮仍然是美國社會的大問題。作為一個極為老練的政治家,他知道一個簡單而深入人心的口號的價值,於是提出了“偉大社會”,具體地說,就是消除種族隔離和貧困。

他其實是以強硬的種族觀點而登上政治舞台的,到後來逐漸與之劃清界限,最後走到了對立麵。一般認為,他開始隻是一個地方性的政治人物,在德州那個時候,在種族問題上麵軟弱,就根本得不到選票,不能談從政。而他政治野心極大,目標是總統,而在種族問題上麵強硬就不可能成為全國性政治人物,消除種族隔離是大勢所趨,這種眼光他肯定是有的。

不過就他自己說:他從來就沒有種族歧視的觀點,因為他的父親不讓他有。那時德州三K黨勢力極大,控製了許多城鎮,而他父親是堅決反對三K黨的,以至於他們不止一次威脅要殺掉他。想必他父親是一個極為倔強redneck。

你相信哪一種說法,自己決定。至於我,認為兩者也許並不矛盾,搞政治最重要的就是識時務為俊傑。不過從他後來的作為來看,很難讓人相信他內心有很強的種族觀念。

在這個方麵,他的功績永遠不會被人遺忘。現在作為生活在美國亞裔,對此應該有更深的感受,現在經常還有人抱歎對我們的不公,我同樣有類似的想法,要是還存在著種族隔離,那我肯定是不會來美國的,為什麽要找那個氣受。如果有的商店,餐館你不能進去,公園有一個區域對有色人種不開放,你還會呆在美國嗎?

 

他恐怕是一個redneck,下麵講幾個他的小故事,可以了解他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有一回一個美國教授深夜接到了美國總統的一個電話,感謝他對美國所作的偉大貢獻,他不過是極為平凡的教書匠,完全莫名其妙,但對方根本不讓他說話,於是約翰遜總統滔滔不絕了十幾分鍾,才發現弄錯了人。

他極喜歡與人握手,據說有一回他將一隻在一個人口袋裏的手不由分說抓出來就握,卻不知根本不是那人的手,而是一個小偷的。

有一次他開車,旁邊坐一個女記者,他把車開到了超過一百哩,同時大講公牛的性生活,女記者當然是花容失色,於是他把牛仔帽取下來把速度表一蓋,繼續講。那是在美國婦女解放運動之前,要是在今天,性騷擾是逃不掉的。

如果上麵都是一些難以確定的故事,那麽下一個就完全沒有疑問。在一次記者會上,大概是被記者們關於越南戰爭的問題弄得十分狼狽,為了證明他自己也有煩心的事,居然把衣服掀開,給人看他剛剛闌尾炎開刀後留下的疤痕。於是有一個漫畫家就靈感大發,總統掀開衣服,露出的傷疤卻變成了狹長的越南地圖。這個老兄太有才了,以至於這成為了挖苦,嘲諷政客的經典漫畫。

 

他身高1米93,相貌堂堂,作為政治人物,他的政治野心和嫻熟的政治技巧都是登峰造極。搞政治而登上那種高位的人都不可能沒有野心,這個難以比較;但有些曆史學家認為在所有的美國總統中,他是最會和參眾兩院打交道的總統。比較一下歐巴馬就知道了,歐巴馬為醫改真是焦頭爛額,但他通過的那些法案有些一點都不比醫改的挑戰性要小。種族問題從來是美國老大難,民權法案可以說是美國影響最深遠的法律之一。那一場轟轟烈烈的民權運動的大多數成果都是靠這一法案而固定下來的,是現在美國社會多元化的基石,就憑這一法案,他在曆史上的地位就不可動搖。

他曾經是美國眾議員,參議員,長期是國會的領袖,這恐怕是他知道如何與兩院打交道的原因之一。他與肯尼迪競選黨內提名失敗,轉而接受了副總統的提名,肯尼迪被刺以後,在飛機上宣誓,成為美國總統。

在作為副總統的時候,恐怕是他最失落的一段日子,完全被排除在重大決策之外,隻被打發去做一些裝門麵事情。原因是他們是典型的政治聯姻,肯尼迪家族完全不喜歡,也不信任他。肯尼迪家族來著東北部,而南部的選票卻非常重要,德州是最重要的南方州,約翰遜卻是長期代表著德州的眾議院員或參議員,南方是他的票倉。肯尼迪贏得非常驚險,如果沒有約翰遜在南方的鼎力相助,肯尼迪難以當選。

說到底這兩個人太不相同,肯尼迪出生於新英格蘭的豪族,接受地是類似於英國貴族的教育,讀的是名校;約翰遜出生於德州鄉下,讀的一般學校。貴族那是要有些吟持,對人要有分寸,說話不能過分;而約翰遜卻是一個德州鄉巴佬,喜歡和人勾肩搭背,非常熱情。肯尼迪那一幫人都有些學院知識分子的味道,認為他是一個大話連篇,舉止誇張的怪物。看在選票的份上,不得不容忍他,當然,他們不是一路人。

他做什麽事都是飛快而充滿激情,走路都是小跑(這個非常有名)。他曾經一天做了22次的演講,訪問過5個國家,這個記錄恐怕難以有人打破。他的運氣實在是好,肯尼迪總統時間不長,如果肯尼迪不死,他不可能那麽快成為總統,那麽曆史上的地位就難說了。雖然肯尼迪一直到今天在美國都很有人氣,但曆史地位不能與他相比。

肯尼迪的遇刺一直是一個謎,有人懷疑是他所為,但是,沒有任何確實的證據。他的確有時是大話連篇,也是說謊的老手,但是,政治家不說謊就像性工作者不收錢,那難道是可能的事情?我不相信這種說法,不能因為一個人從肯尼迪之死中得利最大就說他是凶手。他和尼克鬆有著根本的不同,從來就找不到違法的事情,而說謊不過是他工作的一部分,並不違法。要是說謊就不能當美國總統,那美國就根本就不會有總統了。

 

他有一個非常美滿的家庭,他第一麵見到未來的太太就給迷倒了,然後狂追到手,相信一見鍾情的人可以多一個證據。他的太太漂亮,有錢,而且非常能幹,對他各方麵幫助都不小。像他這樣的人一生都不停在競選,太太的支持,對他還有金錢上的幫助,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他經常公開對太太大加讚賞,在這方麵沒有什麽負麵的傳聞。他們有兩個女兒。

他死於心髒病,隻有65歲。“他多年來大量吸煙侵害他的健康(平均抽三包煙),不良飲食習慣和壓力,一直有嚴重的心髒病。第一次是在1955年7月引發幾乎致命的心髒病,這導致他戒煙,直至1969年離開橢圓形辦公室後再吸煙,此後一直戒不了煙,因而第二次是在1972年4月再患嚴重的心髒病”《維基百科》

 

在約翰遜剛剛成為美國總統的時候,非裔都認為是不祥之兆,因為他來自南方。但他們都錯了,在支持民權運動方麵,他做得比肯尼迪要強勢多了。也許是他來自南方,更不在乎那些反對;也許正因為他來自南方,更清楚種族隔離所帶來的社會分裂的危害,一個“偉大社會”的廁所門口有一個“白人專用”牌子,那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他的政治野心,不屈不饒奮鬥精神加上的精明的政治手腕,使他在越南戰爭上越走越遠,一個“偉大社會”還對付不了一個“共產的流氓三等小國”,他實在不甘心。

結果“偉大社會”是要花錢的,打仗那就更是無底洞,造成了赤字飆升,影響到了美國經濟。到最後民望急劇下降,隻有放棄了連任競選。

 

羅伯特·卡羅寫了一部關於約翰遜挺有名的傳記,美國前總統克林頓還為此寫了書評,下麵是其中幾段話:

“約翰遜能將看似完全沒有希望付諸國會任何一院投票的法案起死回生,他所施展的政治技巧,即使你不是一個政治迷,也會為之驚歎。來自南方的民主黨議員很擅長將他們痛恨的立法給攪黃,尤其是那些為美國黑人爭取更多民權的法案。他們的阻礙能力令人矚目,以至於新總統約翰遜的一位盟友,堅決反對他將肯尼迪遇刺得來的政治資本浪費在如此渺茫的事情上。

據卡羅所寫,約翰遜回應到,"好吧,那還當這個該死的總統幹什麽?"

這是一個每位總統都必須提出並回答的問題。對約翰遜而言,在1963年底的幾個星期裏,總統這個職位意味著兩件事:通過一項真正有威力的民權法案,來取代1957年他促成的一項孱弱得多的立法,那時他是參議院多數派領袖;另一件事是向貧困開戰。隻有他一個人清晰地認為這兩件事實際上都並非毫無希望,因為美國曆史上,僅有少數人能在推動立法和說服議員上與他相提並論。”

“他深諳打動他人之道,而且不達目標決不罷休。

如果你是堅定的黨派人士,他會召喚你的愛國心;如果你是守舊派,他會將自己的計劃裝點成主流勢力的選擇。他對人的恭維細致入微、基調精準、控製得當,他的豪言壯語亦是如此,不論手段,隻要能起作用就行。雖然約翰遜沒有親吻薩姆·雷伯恩(Sam Rayburn)的戒指,不過他的雙唇確曾觸到雷伯恩的光頭。而哈裏·伯德(Harry Byrd)得到了他的尊重和重視。當約翰遜成為總統時,他終於擁有了與其政治技巧相匹配的權力。”

“有那麽短短幾年,林登·約翰遜,這位曾經相當尋常的南方民主黨人,一個極度渴望權力卻處處受限的人,超越了他的政治過往和個體局限,擁抱並推升了他孩提時的夢想,即將機會和平等帶給所有美國人。經過長年對權力的追求,一旦他擁有了權力,他對美國人民說:"我告訴你們一個秘密----我打算使用它。"而且他確實使用了這個權力來通過《民權法案》、《選舉權法》(Voting Rights Act)、開放住房的法律、反貧窮的立法、醫療保險(Medicare)和醫療補助(Medicaid)計劃、啟智學前教育計劃(Head Start)等等。

他深知總統一職的任務所在:打動人心。對國會議員,他常常使用各種手段;對美國人民,則是袒露他的真實情感。

即便是我和約翰遜在越南戰爭問題上分道揚鑣,我也從未像很多同時代的年輕人那樣憎恨他。我沒法恨他。他對推進民權和公平機會所作的努力舉足輕重。我現在仍然感激他。約翰遜彼時打動過我,經過這麽多年的歲月,他仍能打動我。”

這樣的評論也許難免有過譽之嫌,我來作一點解說。克林頓是沒有資格談恨不恨的,因為他想辦法逃脫了去越南,那些被約翰遜送上戰場的年輕人為什麽就不能恨,難道他們犧牲就應該給政治家浪費掉?在這一點上約翰遜比他要強多了,約翰遜在二戰時上過戰場,曾經被日本傳奇海軍飛行員阪井三郎擊傷,那是在空中,沒有死隻能是命大。

民權法的前期工作是肯尼迪做的,但是,不能在兩院通過,或者會被改的一塌糊塗卻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就像克林頓所說,那些南方的議員在這方麵很有才華,而且是極力反對民權法。肯尼迪以一種非常奇特的方式成就了這個法案,第一,他的死給美國民眾帶來的震驚隻有珍珠港被襲和9.11能與之相比,在美國經曆過9.11的人就會知道,這時美國民眾就會團結起來站在政府周圍。我們可以想象政治家們在公開會講他們是多麽的悲痛,不能說這不是真的,但就像克林頓所說,同時正在盤算怎麽來利用“肯尼迪遇刺得來的政治資本”。這就是任何人倒黴就必然有人得利。不過約翰遜不顧盟友的反對,冒著政治風險(如果通不過他的能力就會受到質疑),把這個政治資本用於民權法,這可以說是真正完成了肯尼迪未竟的事業。

第二,肯尼迪上任時非常年輕,絕不會想到自己會死在任上,也就不會想什麽繼承人的問題,就是想到了,也不會是約翰遜。結果民權法以這種方式通過,絕非肯尼迪的本意,所以說,命運這個東西是天意,誰也不能預料。

要說打動,約翰遜的政治手腕肯定不止一次打動過克林頓,也許經常自愧不如,其他,那就說不清楚了。

也許,當約翰遜總統提出“偉大社會“,向貧窮和種族隔離開戰的時候,不能說完全沒有真情的流露。很多與他有過密切接觸的人,認為說到底他是一個熱情洋溢,真摯坦率的人,當然,我以為那是在沒有政治利益的時候。

人都是非常複雜,說不清楚的,特別像約翰遜那種極有個性,身居極位的人物。不管怎麽說,我以為美國民眾因為越南戰爭,一向對他印象不佳,這有些不公平,他對美國所做的實實在在的事情,比那些明星總統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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