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去了美國加州的死亡穀國家公園(Death Vellay National Park)。在拉斯維加斯下飛機,租車向西行駛,幾個小時後就進入那片廣闊而荒無人煙的不毛之地。車子開在荒漠之上,周圍除了稀疏短小的灰色灌木,幾小時也見不到什麽鮮活的生命跡象。
正感覺沉悶,公路的前方突然出現一隻和農家狗差不多大小的狼。它的眼睛瞪著我的車,就在公路中間走著,並不讓路。我不得不在狼的麵前把車停了下來。狼就繞走到我的車側,邊走邊把眼睛看著我們,冷冷的。我趕緊檢查車窗是否關好,然後才拿起手機給狼留影。那狼看起來好瘦。在這片連烏鴉都難見到的沙漠裏,它一定好久沒吃飽,餓極了。它繞著我的車走了一圈,似乎沒看出有什麽機可乘的,就走到公路邊上去了。
一
多年以前第一次聽同事提到coyote,我一下沒反應過來是什麽。經解釋,才知道他說的是北美最常見一種狼。我們在英語課本裏學的狼的英文名是wolf。但在北美,coyote似乎比wolf更為常見。它的體型通常也比wolf小,中文叫它“郊狼”或“叢林狼”。
同事在魁北克的森林裏買了個別墅,專為打獵的。他的目標是去打鹿,第一次出去沒找到鹿,卻碰到了郊狼。我的印象裏,豺狼虎豹都是最凶惡的東西。我以為在野外碰到了狼,接下來肯定有什麽緊張的事情發生。要麽嚇得趕快躲著狼,要麽把狼射殺了以免下次碰上。但同事卻是一副若無其事地樣子。“它看看我們,就從我們前麵走了過去。”他們既沒有被那狼追,也沒有去追殺那狼。
同事說,郊狼雖然是危險動物,但一般也不主動攻擊人,能不殺就不殺它們。我心想,你這家夥夠虛偽的:狼能不殺就不殺,鹿根本就不是危險動物,你怎麽專門跑這麽遠去獵殺它們?!狼和鹿,在我心裏的形象完全不一樣。一個凶神惡煞,一個和平安靜。我心裏不禁為那些被他射殺的鹿,感到憤憤不平。
不過,即使不問,我也知道同事的回答的。政府許可他打什麽獵物他就專心打那種獵物,其他動物能免殺生就免。他拿的是政府許可的打鹿限額去打鹿的,不是去打狼的。
加拿大政府對野生動物基本取積極保護的立場,具體在什麽季節可以申請打什麽獵物,每人最多能打幾頭獵物,都有嚴格規定,政策特多。加拿大人一般也都很守規矩,讓打什麽就打什麽,盡量不超出政府的許可範圍。
我一貫讚成盡量避免殺生,尤其反對以娛樂為目的而獵殺對人類沒有危險的食草動物。但是對於出現在身邊周圍的危險動物,如狼和熊,是應該盡量清除消滅,還是應該盡量免殺?這我真有點理不清楚頭緒。
曾經看到新聞報道,警察在多倫多郊區的某個居民區內射殺了一隻郊狼,受到媒體很多“濫殺無辜”的指責。按照媒體表達的意思,警察當時應該盡量把那隻狼活捉,而不是把它射殺。想想,好像也有道理。捉住它,就傷害不了人了。但捉住之後放哪裏去?再放回郊外?更讓我不理解的是,作為這個警察“濫殺郊狼”事件的後續政策,多倫多市政府出台了新的規定,即使郊狼出現在市區,除非萬不得已,一律不得射殺。“萬不得已”,指的是那郊狼真正咬了人了!看這個政策,我更感覺跟不上思路了。在我的想象中,一旦被狼咬了,那不是不死也得個殘廢了麽?還有機會去射殺它?
對於多倫多市的這個保護郊狼的政策,我有疑惑,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讚同或反對態度。其實我覺得,郊狼什麽的東西,離我的生活很遠,我對打獵也沒有興趣,所以完全不必關心這類政策太多。
但郊狼在加拿大西部的阿爾伯達省待遇又不一樣了。那裏經常有人組織大型獵殺郊狼的有獎比賽。對此,我持明確的反對態度。一切殺生的活動,包括射殺危險動物,我覺得都不應該成為娛樂活動。無論是什麽樣的生命,一個生命的結束,要麽是件傷心的事情,要麽是件嚴肅的事情,能有什麽好玩好娛樂的?!
二
兩年前在大峽穀旅行時,從當地一家書店買了本《新沙漠文摘》,回家後一直沒來得及讀。這次去死亡穀旅行帶上了它,在飛機上閱讀。其中有篇介紹沙漠地區印第安人的神話和傳說,就有很大篇幅提到coyote這種郊狼。在當地印第安人的傳說中,人類不僅是被郊狼用泥巴捏製出來的,而且還得尊稱郊狼為我們的Uncle。確切地說,郊朗被認為是我們大地母親的兄弟,人類的舅舅。這和傳說不但明確了郊狼在地球生物家族中的貴族地位,而且繪聲繪色地描述了郊狼特立獨行近乎搗亂的個性,讀來有趣。我摘譯相關部分如下(Legends and Lore of the Papago and Pima Indians, form The New Desert Reader, edited by Peter Wild)。
他們說,很久很久以前,大地還沒有被造出來之前,黑暗覆蓋著水麵,黑暗和水麵相互磨擦,發出湖水擊岸那樣的聲音。,,,一個孩子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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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們的首生(First Born)造出了大地。然後他又造出了動物和植物。
但是,那裏沒有光亮,總是黑暗。生物們不喜歡這樣。它們就聚集起來,一致要求首生做點什麽,以便讓大家能看到彼此。
於是,首生說:“行啊。你們說,那個會到天上照亮你們的東西應該叫什麽呢?”
它們詳細討論之後,決定那東西應該叫“太陽”。
但就在這個時候,郊狼跑來了。郊狼說:“它會升起的!它會升起的!它應該叫光亮。”但是沒人同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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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生就這樣把大地給我們準備好,然後它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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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俯身下來,和大地會合。第一個出現的,是依圖艾神(I’itoi),他是我們的大哥。
天空又俯身下來,和大地會合。這次出現的是郊狼。
天空又俯身下來,和大地會合。這次出現的是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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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說:“要漲大水了。地上到處都會被水淹沒。”
而這事就發生了。大家都找不到地方躲避大水。於是他們就來請教大哥。
郊狼對大哥說:“我已經走遍了大地,但找不到一個藏身之地。現在我隻好來問你,因為你知道哪裏是安全的。”
大哥告訴它:“用樹皮和石膏做一隻小船,躲在裏麵。等大水退卻後,哪個先出現,無論是你還是我,先出現的那個就是大哥。”
啄木鳥也來問大哥。大哥告訴它把自己掛在天空上。,,,
大水漲起來了。正好淹到啄木鳥的尾巴,就退卻了。郊狼走出小船,到處遊逛。地上有些鳥的痕跡。郊狼沿著痕跡走,想找到那些鳥,好讓它們證明自己是先出現的,以後就應該是大哥了。但它找不到這些鳥。它在另一處碰到了大哥,就對大哥說:“現在我是你的大哥。以後你得尊重我們的等級,叫我大哥。”
但是大哥說:“我是第一個在這裏的,我沒看到任何其他的動靜。後來,那幾個弄出這些痕跡的才出現。我還是你的大哥。你呢,應該是大家的舅舅。”這就是大哥對郊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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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郊狼就跟著大哥走。他們在一個地方坐了下來。大哥說:“我們來做更多的人吧。”他們用泥巴捏出人樣來,放置在某處。大哥說:“四天之後,他們就會活起來,會和那些被大水衝走的人們一模一樣。”
四天之後,郊狼跟著大哥走回這裏,發現那些人已經活起來了,正在到處走著說著。大哥就說:“顯然這些人做得很好。那麽,我們就做更多的人出來吧。”
他們就又坐下來做人了。郊狼坐在稍遠的地方,一邊做人,一邊笑著。
大哥說:“嗨,小家夥,你在搞什麽鬼?有什麽好笑的?笑得那個樣。”
郊狼說:“沒有,沒有。我隻是覺得很高興,能夠和你一起做人。”他們做完了人,就把他們放置在某處。
大哥說:“四天之後,他們就會活起來,會像那些被大水衝走的人們一樣。”
四天之後,郊狼跟著大哥走回這裏,找到了那些人。但是,其中有些被郊狼做出來的人,或者隻有一條腿,或者隻有一隻胳膊,或者講起話來是和大哥做的人不一樣的。
大哥說:“難道這些難看的家夥也要和我做的那些走在一起嗎?”他就把他們收集起來,用力地扔到世界的另一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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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過去了。那些勤奮的人都已經找到了很好的土地來種植玉米。
可是,郊狼把它的種子幾乎都吃完了。又懶惰,又總是無精打采地,郊狼還沒有開始尋找他需要的土地。
突然,雨開始下起來了。人們到處奔跑忙活起來,趕著把種子下在他們的土地上。郊狼也拿著手裏僅有的種子到處奔跑,想找一塊地來種。但它每到一處,總有人對它說:“嗨,舅舅,離開這裏吧!這塊地已經是我的了。”
郊狼不斷地奔跑,但就是找不到一塊好的土地。它實在是累了,也很惱火,就說:“我就種在這裏了。要長就長,不長就算。還能怎麽樣?我以前從來都不種任何東西,不也活得好好的?!就算我種的莊稼不長,我可能也活得下去。”就這樣,它就把玉米種在了河岸上。
當人們剛開始學習種植玉米並唱玉米歌的時候,郊狼在睡覺,所以它沒有學會任何一首玉米歌。郊狼一邊種著玉米,一邊說:“我就自己來編一首玉米歌吧。它一定會和玉米神的歌一樣好聽。”
郊狼就在河岸上,邊走邊種邊唱起來。
“早晨給我玉米糊!
早晨給我玉米糊!
早晨給我玉米糊!
嗨,阿哈,嗨!
把玉米細細地碾碎喲,做成玉米糊!
早晨給我玉米糊!
嗨,阿哈,嗨!
嗨,阿哈,嗨!”
郊狼種下去的是玉米,但它唱的歌並不是真正的玉米歌。因此,那裏後來長出來的就不是玉米。當時長出來的,就是現在我們在河岸上可以看到的東西,它們叫“郊狼煙葉”。
(載於《新語絲月刊》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