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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自殺的文明

(2014-02-18 14:40:21) 下一個

自殺不但是人類社會經常發生的事件,更是人類文明的一種基本形態,卻也是人們對之最缺乏哲學認識的一個問題。中文裏“自殺”一詞的字麵意思很簡單,就是“自己殺掉自己”。英文中表示自殺的Suicide一詞來源於拉丁語的sui caedere[1],也是“(自己)殺死自己”(to kill oneself)的意思。既然是自己想不開殺了自己,那麽在行為責任上就沒有太多可以再繼續追究的了,既然沒有太多可以再追究的了,大家似乎也就沒有太大的興趣對自殺文化背後的一般哲理進行研究了,最多也就是心理學或社會文化學的課題了。

但是,在關於自殺問題的認識上人們常常有一個含糊點,那就是那個“自己殺了自己”的“自己”的意思到底是什麽。在人們的日常思維中可能沒有比“自己”的意思顯得更加基本平常的了,而且它也是古今中外的哲學著說中所涉及的一個基本概念。可是,如果我們每個人對自己平時認為是沒有任何疑義的“自己”的概念進行解構的話,恐怕會赫然發現自己並不了解“自己”。

首先,說到自己人們可能首先會想到自己的肉體,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把自己區別於他人他物的,除了做切除手術之外不用擔心會不屬於自己的恐怕就是自己的肉體了。但是,人的肉體本身又是一個包括了心智器官在內的複雜肌體,除了有四肢,內髒,還有口舌,耳目,排泄及性愛器官等等,人們日常的活動都是為了要使心智及各個肌體部分得到滿足。可是很顯然一個人的肌體的不同部位的需求是不一樣的,比如保養眼睛與擁有健康高效的心髒所需的條件不同;不同的部位還又扮演著滿足不同的心理需要的傳感器的角色,並且所有這些需要之間又是可以是相互矛盾的,比如,滿足口舌快感的可能會傷著脾胃甚至心血管,滿足性愛器官的可能會傷著腎或染上傳染病,滿足肢體運動快感的也可能使得肌體的某個部位受到傷害。所以說,“自己”與自己的肌體之間並不是簡單的對應關係。

那麽讓自己殺了自己的意願是否就是真正的自己呢?畢竟一個人的行為是在自己的意願支配之下進行的呀。也不是。因為所謂的意願其實通常是在欲望的驅使之下產生的,而前麵已經提到的為了滿足不同器官的快感有可能會對身體的某些部位產生傷害這一點本身就表明了一個人的“自己”並不能簡單地由意願來代表。另外,就“自己殺掉自己”這句話的邏輯來說,它也涵蓋了並沒有考慮良久或有著明確的意願的自殺,很多時候就是由於無知和一時的衝動而導致的。比如半夜喝醉酒了之後比賽飆車而出車禍。

相比起一個人的一般意願來說,人們或許會認為一個人的理性思維更能代表這個人的“自己”,因此一個人的“自己”應該是這個人在理性思維指導下的意願。答案仍然是否定的。這不但是因為人的理性依賴於正確的知識,平和的心態等很多特殊的條件,更是由於人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非理性的,怎麽能把隻有少數情況下才存在的特質作為一個人的每時每刻都存在著的“自己”呢?

那麽是否應該把自己歸於一種超出了表麵的物質性存在的超然的存在,比如靈魂呢?盡管靈魂聽起來可能更符合“自己”的定義,但是至少根據大多數人的經驗,如果沒有了肉體以及與之相伴的頭腦的話,靈魂到底是什麽樣的沒有人知道,所以用靈魂來作為“自己”,不但很難說服隻相信科學的人,就是對於相信有靈魂存在的人也很難直接從靈魂的角度用來指導日常的生活實踐中的每一件事。比如,當一個人口袋裏隻夠買一頓飯或者看一場電影的錢的時候,恐怕很難從靈魂的角度出發來決定到底應該吃一頓飯還是應該看一場電影或者兩者都不幹。

所以,如果我們深究一下到底什麽是“自己”的話,我們會發現“自己”不是一個簡單的單一元素,而是一個複雜的綜合元素。既然“自己”是複雜的綜合元素,那麽那個“自己殺掉自己”的意義就變得複雜了,因為這句話中的兩個“自己”不再是如人們自古以來認為的那樣是同一回事。“自己殺掉自己”這句話中的第二個“自己”肯定是從世界的任何意義上來講的“自己”,因為當“自己殺掉自己”這件事發生之後,原來的那個“自己”---不論如何看待或定義---都一定不再存在於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物質世界上了。但是,從前麵的討論中我們也可以知道,“自己殺掉自己”這句話中的第一個“自己”並非真正的“自己”,隻不過是“自己”的一部分,而且是犯了糊塗的“自己”。所以說,在嚴格的意義上,自殺不是真正的“自己殺掉自己”,而是自己的犯了糊塗的一部分在未征得其它部分的允許的情況作了徹底傷害其它部分的蠢事,應該屬於是他殺或謀殺的一種特例。

但是讀者朋友可能會覺得我這裏說了半天不就是得出個自殺不對的結論嘛,何必要費這麽大的勁呢?其實不然,之所以有必要對自殺背後的邏輯進行稍微詳細些的哲學討論是因為當我們對個人的自殺的哲學意義進行深入剖析之後,我們會發現它為我們提供了認識人類社會的自殺性的一個很有效的模板,因為人類社會就不斷在上演著一部分人的愚蠢貪婪而導致整個社會受到傷害甚至可能出現毀滅的悲劇。更為嚴重的是,人社會的自殺性並非個別極端事件的堆積結果,而是滲透在人類文明的基本層麵上,也可以說是由人類文明的一些基本特性所決定的。當我們對人類文明的方方麵麵中所表現出來的自殺性有了比較多的認識之後,我們甚至可以發現如果說人類文明是一種自殺的文明也不是很過分的。

在對人類社會的自殺特性進行討論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下上麵所討論的個人自殺有哪些基本的要素。

首先,最基本的一點是人通常具有自殺的能力。不能是服毒自殺還是高速飆車或大量酗酒吞吸毒品以及淫欲無度甚至絕食自殺都是因為一個人有能力在意誌力的自配下或無明確意識地進行相應的活動。根據我們上麵對於自殺的本質的討論我們又可以知道,個人的這種自殺能力的存在本身又意味著一個人的不同部分不但不一定都是互利的,而且還可以彼此傷害的。

第二,自私是自殺的另一要素。有目的的自殺通常是因為抵抗不住某種心理壓力,是“自己”的某一部分因為想要擺脫痛苦而指使另一部分來結束了整體的生命,屬於是自私的行為;而無目的的自殺通常是為了逞一時之能或滿足某種快感而導致整個生命的結束,仍然是自私的表現。另外,我們從電影裏還可以看到有些人的自殺屬於是有組織的被迫行為,比如間諜被要求在被俘時自殺。這裏不僅涉及到自殺者個人的自私而且還涉及到了要求他人自殺的組織的社會性的自私。

第三,無知也是導致自殺的基本要素之一。這裏最基本的無知是沒有認識到人是由上帝創造的而上帝沒有給與任何人以自殺的權力。具體到人生中各種導致自殺的直接原因來說,中國有句古話叫作“退一步海闊天空”,而進行有目的的自殺的人通常並沒有看到退一步之後的其它更好的選擇(包括違背那出於自私而要求他自殺的組織命令),屬於無知;而無目的自殺更是因為缺乏對於自己的行為後果的認識一定是無知的結果。

同上麵討論的個人自殺一樣,導致人類的社會性自殺的基本要素也主要是:彼此傷害的力量,自私,以及無知這三點。而這三點顯然是存在於人類社會各個層麵,隻不過與個人相比社會的彼此傷害和無知以及自私的力量都要強大和嚴重的多,因而也就使得自殺性的行為成為了人類文明的一個基本特點。

下麵我們從一些具體例子中來體會一下人類社會的自殺特性。大家所熟悉的社會性的自殺例子很多,比如工廠為了老板們的盈利而直接向河流裏排有毒廢水,比如大家為了交通的便利而駕駛排放汙染空氣的廢氣(所有的內燃汽車都有這個問題),比如過分砍伐森林破壞地球的消化工業汙染和二氧化碳的能力以及造成土地風沙化,比如戰爭中指揮官為了搶攻而冒險結果葬送所有人的性命,比如有人或是為了複仇或是被某些社會勢力所支配而與他人同歸於盡等等。不過這些都是比較明顯的社會性自殺的例子,雖然大家也都可以從中明顯地看到無知自私以及破壞力的作用,但是大多數人恐怕不太會將這些社會性的自殺行為與自己的日常生活尤其是自己的日常行為聯係起來。

實際上人類文明的自殺性並不是局限於這些明顯的自殺性現象中,比較能說明這一點的是一些大家平時可能不太會與“自殺”二字聯係在一起的甚至可能認為是好事的例子中所表現出的自殺性。我們就以大家所熟悉的“少數服從多數”這一被認為是民主的基本原則為例。盡管從一般的邏輯上來說“少數服從多數”比“多數服從少數”更加合理,但是“少數服從多數”存在一個基本的邏輯缺陷,那就是它的一個前提是多數人了解什麽是對他們自己最有利的。而人類曆史告訴我們多數人並不象他們想象的那樣總是知道什麽是對他們自己最有利的,很多時候恰恰是一些不被認為是正確的少數人的意見更符合多數人的利益,包括生存的利益。對多數正確的偏信所導致的盲目驕傲不但常導致多數人仗勢欺壓少數人而且會因此而失去了接受少數人所提出的能夠幫助多數人更好地生活甚至更長地生存的機會。這樣的狀況數不勝數,在中國的文革期間多少人因為提出有利於生產的正確意見而被多數人視為不具備作為正常人的資格的黑幾類,而多少站在多數一方的人為了多數人的愚昧而浪費了青春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少數服從多數”的另一個邏輯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多數與少數的相對性。實際上曆史上和現實中的很多作惡的人都比一般的普通人更懂得幫派的重要,如中國近代史上的各種幫派及美國西部曆史上著名匪幫。這些幫派之所以厲害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在對付他人時通常是以多勝少。那麽如果“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是天然的正確的話,那些黑幫在作惡時就不但占有了打擊力上的優勢,還要占有道德上的優勢了。如果人們覺得匪幫或黑社會的例子過於極端,那麽我們來考慮一下在和平的普通人的社會中是否一群結社結幫的人就比其他沒有聯合起來的普通人更高貴因而他們的利益就天經地義地應該得到優先的照顧呢?相信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會給出個否定的回答。可事實上我們又可以從民主社會的活生生的遊戲現實中可以看到結社結幫的人確實可以主導遊戲的規則。但是,這樣的遊戲現狀本身實際上會因為前麵提到的多數人並不一定了解什麽最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使得那些原本看來是最有利於他們的遊戲安排成為他們排斥最有利於他們的選擇而具有了自殺的特性。

實際上人類文明的自殺特性與人類文化邏輯密切相關。以“少數服從多數”來說,盡管這不但是一個拚拳頭大小的道理而且也是人類自古以來在沒有絕對權威的時候所公認的遊戲規則,但是如上所述這種規則的表述本身所具有的邏輯上的漏洞便可使之為運用這一規則的人們的社會活動帶來自殺性。再比如,與多數人占主導的文化類似地,人們也常把權勢地位作為真理的替代物,而這種做法本身並非僅僅是中國人俗稱的“狗眼看人低”而是也有著它的邏輯依據,那就是西方商業社會流行的觀點:芸芸眾生缺乏可信性(credit)所以相信有權勢地位的人可減少風險。但是這種社會邏輯本身的缺陷也是明顯的:權勢地位並不等於真理,所以這樣的替代本身其實就具有產生社會性自殺的風險。

對於社會的自殺性人們常會有一種錯覺,以為隻要能把利害關係和大家講清楚了,社會大眾就會趨利避惡。電影中我們常看到這樣的情景:眾人受到少數人的蒙騙而將要集體葬送性命,一個百折不撓的英雄人物拚著性命將真相告訴了大家,大家一下子恍然大悟奔走相告群情激奮聯合起來打敗了壞人而避免的災難。那是電影。在現實中,社會性的自殺行為要比個人的自殺行為難以克服得多,這是因為社會性的自殺性根植於人類集體的自私無知和強大的傷害力之中,而人類的無知又會因為人類的驕傲而得到加強。人類的無知與驕傲結合在一起又會導致人們盲目崇拜權勢地位而不是真理(因而導致了現實社會中一幕幕的皇帝新衣的鬧劇),所以即便是有少數人看到了某種潛在的危險,很多情況下也很難克服人類社會所具有的自殺力,而隻有無奈地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與他人一起因為眾人的無知驕傲和自私而走向危險的境地。。。。。。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Suic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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