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慕容青草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解構亞裏士多德第一原理

(2008-11-01 09:58:58) 下一個

所謂的第一原理是指不需要建立在其它原理之上的最基本的原理,世界上有很多第一原理,不同的學科有其各自的第一原理,我這裏要解構的是被很多人稱為是亞裏士多德第一原理的基本原理:“任何事物不可能同時屬於又不屬於同一個對象”。很多人用數學符號將這個第一原理表示為“A=A”或“A≠¬A”(其中¬A表示不是A)。其實不論是源於希臘文化的西方文化還是任何其它文化都把這一原理作為一個基本的邏輯前提或基本的生活常識。比如,我們都會說任何一個整數都不可能既是小於10的整數又是不小於10的整數。

顯然,這個被稱為是亞裏士多德第一原理的基本原理並非隻被應用於數學推導中,而是被廣泛地運用於生活中的一切邏輯思維活動之中。人類文明中很多跨越民族跨越文化的彼此互斥的基本概念也都是在這個第一原理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比如我們常說的“主觀(subjective)”和“客觀(objective)”的概念就是一個例子。雖然有的人認為客觀決定主觀而有的人認為主觀決定客觀,但絕大多數人都認為主觀不屬於客觀而客觀也不屬於主觀,而且不是主觀的就一定是客觀的而不是客觀的就一定是主觀的。


其實,如果我們對這個亞裏士多德第一原理再稍加仔細的分析便可看出(遺憾的是過去幾千年裏好像偏偏湊巧就沒有人來這麽稍微地再仔細地分析一下),這個原理應用於數學以外的領域時其可信性並非就象幾千年來人們所認為的那樣不可置疑地絕對正確,這是因為當我們說一個事物屬於或不屬於某個對象時,我們心目中對所說的那個事物及那個對象都是有所指的,而我們心目中所認為的單純的甚至絕對的事物及對象實際上可能並非象我們想象的那樣單純和絕對。

就拿上麵提到的“主觀”和“客觀”的例子來說,過去幾千年裏世界各文化的人民都把主觀和客觀看作兩個彼此不相重合且互相排斥的獨立的概念,所以從來不擔心會把主觀的和客觀的混淆起來,但實際上如果我們稍微再細心地體會一下我們會發現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其實存在著既可以稱為主觀又可以稱為客觀,或既難以稱為主觀又難以稱為客觀的現象。

比如,當我們說“主觀”二字時,我們自然而然地會想到是我們自己思想的結果,或是我們自己的感受或心願。但是,如果我們對生活中的人物稍微細心地觀察一下,我們會發現很多時候很多人對於某些現象或事物的觀點或態度並非是他們自己深思熟慮後得出的,而隻是跟隨著其他大多數人的意見而已,而大多數人的意見又往往跟著少數人的鼓動宣傳走,而且還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既然這些人的“主觀意願”並非真正地來自他們自己的思想,那麽就與我們心目中的“主觀”的意義不太一致了,也就是說並不那麽“主觀”了。但是,我們又不能把這稱為“客觀”因為當我們說“客觀”的時候,我們是指獨立於人的思維意識之外的存在,而人們的態度和選擇顯然不能算是獨立於人的思維意識之外的存在。所以,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麵對是既非主觀也非客觀,但又算主觀又算客觀的情況。也就是說,過去幾千裏人們所認為的“主觀”和“客觀”這兩個彼此可以按照亞裏士多德第一原理認為是互相獨立且排斥的概念之間其實並不是簡單地一刀切開的,因此我們並不總是能把客觀作為A而把主觀作為¬A然後在這兩個概念之間運用A≠¬A的第一原理的。

那麽我們是否可以說數學意義上的第一原理A≠¬A一定是絕對的呢?其實這也並非象我們想象的那樣絕對,而是要取決於我們如何來看待數學意義。如果我們所說的數學意義僅停留在絕對抽象的意義上,那麽上述結論看來是對的,但是如果我們把這個數學意義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去(我們大多數人可能都會同意數學的一個基本價值和實際情況是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那麽就不一定總是正確的了。就拿我們前麵提到的“任何一個整數都不可能既是小於10的整數又是不小於10的整數”來說,如果我們僅停留在純粹的數學抽象意義上,這句話看來沒什麽問題,但是如果我們這裏的10是用來表示某個項目中的人力資源的話,那麽上麵這句的正確性就具有了相對的意義,比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常聽人們這麽說,“那個人隻能當做半個人來用”或“那個人真可以頂兩個人用”,也就是說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那10個人可以按10個人算也可以按大於或小於10個人算。

這絕不是簡單的文字遊戲,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實實在在地我們會遇到某10個人其實還不如其他9個人管用或某10個人比別的20個人都厲害的情況,而與此同時,我們又實實在在地一直運用“任何一個整數都不可能既是小於10的整數又是不小於10的整數”這一原理在現實的經濟交往或政治辯論或其它社會活動中來表明10個人就是10個人這樣的邏輯。

我這裏通過對過去幾千裏被人類認為是最基本的(亞裏士多德也罷或其他某人的名字也罷)第一原理進行解構再一次向大家表明人類認識能力的局限性和相對性。。。。。。。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