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上的人不是男人,而是一個女人,滿族姓名愛新覺羅·顯紓,中文名金壁輝,日文名川島芳子。1947年10月22日,北平地方高等法院判處金壁輝死刑。判決文稱:一、被告雖有中國和日本雙重國籍,但其生身父親為肅親王,無疑是中國人,應以漢奸罪論處;後略。
1948年3月14日河北省高等法院駁回金壁輝上訴,維持原判。1948年3月25日淩晨在北平第一監獄執行。
金壁輝的另外三條罪狀是:二、被告同日本軍政要人來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變”中扮男裝進行間諜活動,引發了“上海事變”;三、被告參與將溥儀及其家屬接出天津,為籌建偽滿進行準備工作;四、被告長期和關東軍往來,並被任命為“安國軍司令”。
這三條罪狀如果比較其它日本戰犯的審判,未必判處死刑。當時審判也出現了爭論,如果金壁輝是日本人,可能不死。但是有證據證明她是中國人,她則非死不可。
在那同時還有一個相反的例子。
1945年日本戰敗,偽滿州國滅亡。原滿州國著名歌星影星,出生在遼寧撫順的李香蘭,以漢奸罪被國民政府逮捕。但隨後,李香蘭證明了自己的日本移民身份,被無罪釋放,於1946年2月被遣送日本。
假如李香蘭不是日本人,而是中國人,又會怎樣?可能會被判罪嗎?答案是很可能。問題是:如果是中國人有罪,憑什麽是日本人就無罪?如果是日本人無罪,憑什麽是中國人就有罪?
所謂漢奸罪,是一種不人道的種族主義的法理。表麵上看起來愛國,實際上是中華民族自我歧視。令人痛心。
金壁輝協助日本侵略中國有罪無疑,不是漢奸罪,而是戰爭罪。但是金壁輝並非是給日本侵略軍當走狗那麽簡單,她還有一個更大的理想,就是複辟滿清。她是肅親王善耆的女兒。肅親王是滿清八大鐵帽子王之一。第一代肅親王是皇太極的長子豪格。按照世襲規則,皇太極死後應該豪格即位,但是當時皇太極的弟弟,也就是豪格的叔叔,多爾袞不幹。多爾袞扶植了豪格六歲的九弟福臨繼位,也就是後來的順治皇帝。豪格後來受到多爾袞的迫害。多爾袞死後,順治皇帝為大哥豪格平反。如果按照這個族譜來看,金壁輝是愛新覺羅皇室直係正宗的公主。九弟福臨家把大清天下給丟了,大哥豪格的後代金壁輝,雖然是女兒身,也要赴湯蹈火把大清江山奪回來。
金壁輝是一個罪人,但也是一個悲劇人物,令人感動。有罪與令人感動是兩回事。就像《色戒》這部電影, 王佳芝有罪,但是也令人感動。
終於收到《那金枝》的紙書了,這個高興啊。三爺什麽時候把《百年京華》出版了呀?《那金枝》的裝幀還真不錯,透著幹淨利索,還雅致。看來我也不能抱著老皇曆,就認人民文學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