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

白林,女。2002年開始在文學雜誌上發表作品。已發表作品:〈魔鬼的彩帶〉〈假如鏡子能說話>〈安妮的丈夫〉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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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冰》連載一個偷渡女和大學教授的愛情故事109

(2009-03-17 10:16:24)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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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天,彼德把朱向才叫上了證人席。

“我是個可憐的人啊!”最初他還能夠抑製住他的哭泣,後來索興一麵哭一麵說了,“因為我是個性無能。鬼節前一天,陳老板說要帶大家去看脫衣舞。那天晚上老板娘陳阿喜就跟我說,讓我不要去,她要和我做愛。所以我本來是要去舊金山看同性戀大遊行的,結果沒去成。鬼節那天的下午,等陳老板帶著吳胖、桂花他們走了之後,陳阿喜先用手給我搓,因為她的指甲太尖,弄得我又疼又癢,我受不了了,她又拿來個電動牙刷,替我按摩,我覺得有希望,可這時陳老板他們回來了,所以我隻好從前門逃走了。”

“陳阿喜的手碰到過你的皮膚嗎?”

“碰啦!”

“碰了多久?”

“至少也有二十幾分鍾吧。”

“隻是揉搓你的生殖器嗎?”

“還有大腿和那一整片地方她都摸過。”

“除了手,沒有用過她身體上的其他部位?”

“沒有。就是用了手。”

“這天你洗澡了嗎?”

“沒有,我的習慣是每隔五天洗一次澡。那天恰好是第四天。”

“你的皮膚平時幹燥嗎?”

“非常幹燥。”

“現在,請你為陪審團解釋一下,你是怎麽把臉弄傷的?”

“是這樣的,我逃出來後,就一直在街上瞎逛,心裏又老想著電動牙刷的事。我不知道我是怎麽來到那片帶刺的虎刺梅的,我當時真是鬼迷了心竅,覺得那片荊棘就像那電動牙刷似的,我想體驗一次在荊棘中的性經驗。我在高速公路上曾經體驗過一次時速八十邁時的性經驗。這個我過去的女朋友,唐桂花可以為我作證。所以我就鑽了進去,結果弄了一臉的傷。我從那片荊棘叢裏出來,就看見了給先生拍錄像的於平,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把我也拍進了鏡頭。”

“既然那天晚上於平看見過你,為什麽你的律師沒有提到過這個人證呢?”

“因為開始我不想說出我是個性無能,後來我知道不說我就得判死刑了,我就把什麽都跟我律師說了,可他不信啊!他認為這些都是我瞎編出來騙他的!我當場把褲子都脫了,可他還是不信!您讓我怎麽辦?”

這天同時被彼德叫上證人席的還有吳胖。事情果然不出安迪生所料,他是接到法庭傳票才從洛杉磯匆匆趕來的。然而他的證詞不僅大大出乎我們的意料,還震驚了法庭上所有的人。

“陳阿大的腿沒有癱瘓。”這個現在以房地產經紀人自居的證人說,“他能站起來,還能走路。我親眼看見案發那天晚上,他還站在一隻小板凳上打過老板娘呢。”

“請你為陪審團把你所看見的一切敘述一下。”

“那天我搭費南多的車要完糖後,因為我的車還停在餐館的停車場裏,所以他把我又送回了餐館。當時我見前門開著,就在前門下來,直接進去了。沒想到剛到廚房門邊,我就看見陳老板把老板娘綁在爐灶的柱子上,正在那兒打她。”

“這是什麽時候發生的?”

“應該是過了十一點不多久吧。不過,看見這事的人不是我一個,另外還有一個人也看見的。”

“誰?”

“唐桂花。”

“什麽?!”

安迪生對我投來異常嚴厲的一眼。我想,在法庭上,再沒有比這更讓我難堪的事了。我一直以為桂花把我看成是一個可信賴的人,原來她告訴我的不過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最重要的事她竟然連半點口風都沒露過。

“你看見了唐桂花?”彼德大聲問道,“你是怎麽看見她的?”

“因為我並沒馬上走,我想看看陳老板究竟要怎麽處罰老板娘和朱向才偷情的事。可是我的手機響了。這樣一來我就不能不出來了。我一麵接著電話,一麵往停車場走。就在停車場門口,我看見桂花從儲藏室裏跑了出來。”

“既然她是從儲藏室裏跑出來,你怎麽能斷定她也看見了呢?”

“因為那儲藏室隻有兩扇門,一扇通往停車場,一扇通往廚房。當時我還叫了她一聲。可她沒聽見。我見她慌慌張張往外跑,我猜想她是讓陳老板的舉動嚇壞了。小姑娘哪裏見過這種打人的情景。於是我就沒再去管她。我上了我的車。就在我倒車的時候,我還看見陳老板的麵包車裏,有一個人在抽煙。”

“什麽?!你還看見有人在陳阿大的車裏抽煙?你確定?”

“我肯定那是個人,不是鬼。而且我還知道這人是誰。”

“誰?”

“張占奎。”

彼德意味深長地回頭看了我和安迪生一眼,以此提醒我們,他那個第二殺手的設想並不是空想。

然後他又問,“為什麽你認定那人就是張占奎?”

“因為除了老板娘以外,隻有張占奎才有那輛車的鑰匙。而且,老板娘經常用這車運貨,所以這部汽車總是被她鎖著的。”

“有誰可以證明你確實離開了宏運?”

“當然有。我的室友可以為我作證我是什麽時候回去的。另外,我一直跟我那朋友通著電話。我大概是一點半過後才關機的。我的手機就在這兒。”吳胖摸出了他的手機,舉著在彼德眼前亮了一亮,又轉向那女法官說,“我的室友叫寧夏。目前他還在伯克萊。我朋友叫任驊。我想,他們都可以隨時聽候法庭的傳票。”

第二天,我們的運氣就跟下跌的股票似的,一路直往下衝。因為這天,檢察官突然把於平重新叫上了證人席。

“你和朱向才同過室嗎?”這位檢察官不緊不慢地問。

“是的。我跟他在一套公寓裏住過兩年。我住在臥室,他住在客廳。”

“那麽,你覺得朱向才是個性無能嗎?”

“不是!”

“請你對陪審團證實一下,你有什麽證據說他不是?”

“因為他第一次帶著女朋友唐桂花在他那過夜時,我聽見唐桂花在叫疼。我相信,這是因為唐桂花是個處女。如果朱向才是性無能,他是不可能和唐桂花做愛的。我當時還敲過牆,我覺得他們那麽大聲做愛影響了我的睡眠。而且,第二天一大早,朱向才還親口對我說了這件事。”於平對著被告席上、麵色慘白的朱向才看了一眼,又說,“對於這件事,我可以和朱向才當麵對證。”

唐桂花必須出庭作證!當天退庭後,安迪生斬釘截鐵地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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