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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裏點著兩盞燈。一盞是床頭燈,一盞是放在梳妝台上的台燈。兩道不能相交的光仿佛兩條不能交尾的龍鳳。死神再次帶著嫵媚的微笑向她伸出了援助的雙手。既然他丟不下她,千辛萬苦把她從死神手裏搶出來,那麽,他為什麽還要和高文芳複婚?為什麽仍然要她離去?這一路上他什麽也沒對她說過,半點口風都沒露,他是害怕她不肯回來麽?害怕她會再一次走上金門大橋嗎?如果是為了這個原因,那麽現在,難道他就不拍她重新生出自殺的念頭嗎?自殺,多麽輕而易舉的事,一根繩子,一把手槍,或者什麽都不用,隻需到野外去站一夜,她不信在華氏零下四十度的夜晚人還有存活的可能!
“桂花。”
門被打開了,他來到她身後。眼看著她渾身顫抖,他想,她的心在痛苦中怎樣掙紮著啊!可他的心呢,也許比她更痛苦。如果他能把她的心拖出火海,使她從這痛苦中掙脫出來,那麽,他會勇敢地把自己的心放到煉獄裏去煎熬,哪怕永遠。或者不如說,他寧願讓她把自己看做是個不負責任的流氓,永遠受到鞭笞的苦刑,也不願意看見她的軟弱。他要她站起來,他要她過來用他的皮帶抽打自己,他要她發誓不再看見他,他要她恨他。總之,他要她成為強者!
許久,她才知道應該怎樣發泄壓在心裏的憤怒和怨恨。她舉起拳頭,對著他的胸脯,“啪啪啪”地砸過去。
“好!很好!”他挺著厚實的胸脯由她打。他那可以呼風喚雨的肩膀和他的心都在為她加油,“打!狠狠打!”兩行熱淚在他臉上緩緩流淌,他想看見整幢房屋都跟著她的咆哮一起憤怒,他在等待天塌地陷!
可她收回了拳頭,用手無力地捂住了臉,傷心地哭了。
“你到底還是不要我了。”她說。
他想過去摟著她,安慰她,他想告訴她,他愛她如同愛著自己的生命。他想說打從他認識她那天起,她的身影就再也沒有離開過他,想說他曾經是那樣地思念她,為她徹夜不眠。想說正是因為愛她,因為沒法丟舍她,他才為她想著未來。想說知道她去了金門大橋,焦急和擔憂曾經怎樣讓他捶打自己,又是怎樣在她那個氣墊床上跪了一夜。可他把伸出的手停住了。
“我愛你!”他咬了咬牙根說,“但你非走不可!”
“難道你就不管我對你的感情了?”她一麵抽泣一麵換了個說法,“我愛你,我離不開你!離開你我就活不了!你自己說的,我是你的命!”
“我承認我說過這話。可問題不在這兒!”
“你是怕別人說我是你的情婦,是嗎?”
“我是怕人說閑話,可問題還是不在這兒!”他大聲為她解釋,“問題是,沒有我你能活,我知道你能,你也知道你能。既然你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我就不能讓你做條寄生蟲!”
寄生蟲這話使她就像在法庭上遭到冤屈那樣,她沒法不爭辯。
“我沒白吃你的!”她憤怒地瞪著他喊道,“我在這做飯洗衣,照看蘭芳,你就是雇個保姆也得付她工錢呢!”
“我不是那意思。”
後悔立即使他心慌了。他想,我太缺乏說話藝術了,她哪能理解我說這話的含義?
他上去摟住她,柔聲對她解釋說,“原諒我,我說的不是你,我是說……”
可她用力推開了他。
“你不是說我是說誰?”她反駁道,“也不是我要來做寄生蟲的,誰讓你去找我的?你幹嗎不讓我死?我死了倒一了百了了!你實在要我走,大不了我再死一回好了!”她捂住臉大哭起來。
“你住嘴!不要拿死來威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