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格特
孩子教育的兩方麵——控製和教導———基本上要平行於孩子發展的不同特定階段。教育的控製方麵對應於「少年」階段﹙十三歲以前﹚,而教導方麵則對應於「青少年」階段﹙十三歲以後的大孩子﹚。一個少年必須被告知去做什麽;一個青少年需要被教導為什麽去做。
孩子還處在少年時期時,父母應該要求他們逐字逐句地照著父母的命令去做。孩子的這一發展期具有不成熟的特征,需要大人常常的約束和管教,也需大人最大限度的外在控製。這時期要給孩子製定規則和標準,教育他們該做什麽和不該做什麽。大人需要給孩子施加足夠的壓力,促使他們不去違反並學會遵守這些規則。
等孩子到了十三歲,他就應該順從並尊重父母支配他的權利。他應該以自己的言行來證明自己尊重的態度。他應該有較強的自我約束能力,即他應擁有較強的控製自己欲望的內在力量。對於在整個少年階段正確地控製了孩子的父母來說,摩擦和衝突應已不再發生了。
當孩子進入「青少年」期以後,父母仍然應該要求他們服從。然而,現在的服從應出於甘心情願,而不是被迫的屈從。在這一發展階段,父母應該教導孩子,讓他們明白遵守規則的背後原因是什麽。這些原因涉及到,他們為什麽該去做或不該去做某事。
一個青少年應該開始體驗到,節製自己敗壞本性的欲望所帶來的益處。例如,如果一個少女能夠控製自己對甜食和醃製品的欲望,她將會避免發胖和皮膚受損。她的自我控製力是能使她成為一個具有良好女性形象的一個主要因素。一個青少年男孩,如果能夠控製自己常常閑逛貪玩的欲望,他將會使自己適宜於對他的教育和未來職業技能的發展。他的自製因此而會增強他的自信。
父母需要在孩子不同的發展階段強調相應方麵的教育,以期獲得最大的果效。隻有父母對一個少年實施有效地控製,使他變得順服,他們才能在孩子成為青少年後成功地指導他。他們的成功是可望的,因為孩子會敬重他們權威的地位和他們教育的權利。沒有人會接受自己所不尊敬之人的教導。
試圖違反這一程序的父母會遇到巨大的困難。如果一個孩子隻受過教導而沒有受到控製,那麽他會變得越來越不可教。當他成為青少年後,他似乎會反抗一切要控製他的企圖。最終,他會變得無法控製。試圖隻向一個小孩子講道理而同時又容忍他的不順從,這必然會導致對他的失控。
在孩童教育中,父母也常常會遭到另一種失敗,就是把控製這一方麵貫徹到整個青少年期的始終,而忽略了所必要的教導。如果父母不去教導自己青少年的孩子,他就很可能在長大後拋棄他們的標準,開始尋求自己的道理。如果不告訴孩子為什麽他應該遵循父母為他所設定的標準,那這個青少年就無法在內心把這些標準接受成自己的標準。並且,成年之後,要經過許多年的痛苦,他才學得到自己的標準。經驗或許是好老師,但卻不是學習的唯一方法。正確地教育孩子的父母,首先借著控製,其次靠著教導,就能夠幫助孩子順利渡過許多人生苦痛的關口。
強調孩子教育的這兩方麵恰好與人類發展的「少年」與「青少年」時期相對應。然而,控製與教導存在著某種重疊。對不順從的青少年必須還要加以控製;而對一個順從的少年就可以教導他許多標準了,雖然他還很小。當遵循的原則是:隻要一個孩子的所做所為還象個孩子,就應該對他加以控製;而當一個孩子對父母顯示出他的順從和尊敬後,就應該教導他。
不同性別以及不同的孩子在需要受控製及甘願受教這兩方麵會各有差別。總的來說,大多數男孩和任性的女孩比起大多數女孩和較為溫和的男孩來,需要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更強有力的控製。孩子也會呈現出周期性的變化,有時他們易於接受教導,而有時他們則需要加以嚴格的控製。聰明的大人能夠看出孩子身上的這些差別,並相應地對他們的教導和控製作出調節。
父母本來就具有發揮他們對幼兒加以最有效控製的能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幼兒氣力不足,缺乏靈活性和知識。隨著孩子日益成長、強壯及越來越少地依賴大人,父母漸漸地失去他們控製孩子的能力。相反,幼兒對父母所發指示原因的理解能力非常有限。然而,由於青少年的知識、經驗和思考能力增長了,因此父母可以在教導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青少年的過程中給予他最大的影響。
如果孩子還處於少年時期,就隻當在他明白並不斷地遵守給他的規則之後才應該跟他講道理。例如,教育界「新數學」失敗的原因之一是在孩子熟練掌握規則之前就引入了推理。如果父母向一個少年解釋給他指示的理由,他往往就會被搞糊塗,並且會忘記要他做的事情。
父母都擁有一段神所賜予的時期,在其間,他們要教育子女如何生活。隻要按照正確的秩序和智慧來實施控製和教導,父母就能夠培育出一個受到良好教育的青年。他們的成功將於孩子有益,於他們自己有益,更重要的是榮耀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