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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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離婚帶來的憤怒

(2011-08-09 21:26:30) 下一個

羅秋霖


離婚帶來傷痛,傷痛引發仇恨、憤怒和抑鬱,它發出的殺傷力就好像一根煙頭可以引致巨大的山火。讓我們一起看看離婚可引發出的憤怒有那些情況,以及麵對之道。


憤怒根源


最大原因是被離棄者感到尊嚴被掃落,過往為對方所作一切努力,轉變成白費,不被重視,感到非常不公平;另外,是對方破壞婚盟,以往彼此關顧信任,如今卻被盤算分走財產及子女;加上在相比之下,自己竟然比不上第三者,更是越想越激憤,很易找發泄出口。


憤怒導火線


在離婚前期,通常是關係惡化,經常爭吵,凡事看不順眼,隨時罵戰,漸漸變得麻木,到後期冷淡麵對。一方在外流連,另一方則看顧小孩,家不成家,氣氛僵硬而暗藏火藥味,溝通隻有單打,責罵或當對方隱形。較差的是各走各路,沒有溝通,任由感情腐爛,日後無法收拾。最差的是刻意欺騙對方,事出突然而有計劃地單方宣布離婚,使對方無法防備。情感上被萬箭穿心,當事人的傷痛憤怒之深,難以言盡。

而不同程度的憤怒的產生亦可因人因事而異。當被離棄者感到對方企圖控製/玩弄,使生活不便,如威脅不給家用,將要賣屋,強迫搬走,很易激起情緒。此外,個人或雙方曾經有過的夢想因此幻滅,如養兒成材,建立事業等。更傷痛的是破壞者竟是自己的配偶,悲憤心生。

但亦有部份原因是自我招致的,如很想配偶常陪伴自己,要求對方經常在家,以致對方沒有個人空間,對方以無法忍受而設法找藉口逃避,久而久之形成惡性循環。亦有來自懼怕離婚後難以自立,不能好好照顧子女,或對方堅持帶走子女,更易產生"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不仁,我不義","我沒有好日子,你也不會有"……等雙輸觀念。

也有因內心寂寞而起。成為單身初期,難以適應情緒波動,常會避開人群,內心雖想要別人的關心,但親友來電時,又不願傾談,甚至裝作無事,或以忙於工作,教會事奉等為藉口。由此更加不被了解,有苦自己知,埋怨"為何會在我身上發生?"怨己,怨對方,怨他人,怨神!怨憤之氣由此而生。以及緣於自卑感,覺得離婚是個人失敗,不值人愛,自己無價值,更敏感他人言行是否暗示或針對自己,易作過敏反應,引起不必要的衝突,破壞人際關係,人人敬而遠之。


處理憤怒


先要明白,在離婚過程之前後,內心感到不滿憤慨是非常正常而自然,容許自己也有此情緒,並有表達發泄的需要,關鍵是如何去發泄。要處理內心憤怒,並非一朝一夕之事。婚姻問題專家普遍認為離婚帶來的情緒波動一般由半年到兩年之間,便漸回複如常生活。

處理初期的情緒,可嚐試寫下來,如日記,不寄出的信,將心聲化作文字;或到海灘漫步,向天空大聲叫喊,發泄心中怒氣;找一、二位可信任的老友傾訴,對方隻聽而不加己見;倘若朋友不便,可找婚姻輔導員傾談,或參加<離婚以後:走出流淚穀課程>(詳情留意真理報)或其他相關課程,學習有效的處理方法o

在處理子女撫養事情上,尋求有約束力協議,溫哥華有<家庭司法輔導>服務(FamilyJusticeCounseling),以子女成長利益為首要考慮,以"三贏局麵"為依歸;最好以聯合撫養(jointcustody)方式,使子女有均等機會與父母生活及建立親子關係。查詢《家庭司法輔導》服務可致電中僑604-408-7274或以英語致電604-660-2828。

離婚前後,常見家庭暴力言語或行為,弱勢者要衡量己身安全而考慮報警。禁製令可能會加深彼此裂痕;但亦可抑製對方,減低繼續被欺淩,使自己有重新振作的機會。日後製定規範協議,亦易令雙方以冷靜方式麵對離異後的關係。

最易激發情緒莫過於分錢財。為免擴大衝突,宜多考慮對方需要與能力,以"過得人過得自己"原則,<給對方合理分配,日後見麵好商談>。盡量避免找律師上法庭,因他們才是最大得益者。雙方<協議離婚>,自己處理,不用五佰元,找律師代辦,大概一千元加稅,有爭議要上庭,輕者萬多元,重者十萬元以上,視複雜程度及上庭時間而定。既然此刻不能共同生活,為何不可"減低傷害"而分手?畢竟雙方亦曾經有段快樂時光,以及還要麵對照顧子女日後的生活。

婚姻的失去,不等於失去人生全部。雖然經曆莫大痛苦,人仍然有希望,可以走上康複之途。這個時候,正是要積極麵對,作一些思想上的重建,改變自己人生的下半場。憤怒是可以得醫治的,不要忘記向上帝呼求,祂的恩典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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