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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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第三者」的懺悔

(2011-08-05 22:11:17) 下一個

廖輝講述,楊愛程整理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7)

我要給大家講的是一個真實生命的故事。我想以我自己的見證告訴大家我是如何找到愛、找到喜樂的。


我曾是個「第三者」

我八歲的時候爸爸就去世了,媽媽在守寡的境遇中把我帶大。在這樣的環境裏,使得我從小就成為一個很獨立的人,同時個性中也有很叛逆的一麵。我媽媽也是在我外婆作寡婦的情況下養大的,她的這種經曆也使她在我身上寄托了很大的期望,企望我能夠成為一個有能力養家的人。由於她的影響,我從小就立下誌願,將來一定要成功,要出人投地,要賺很多的錢。同時,又因為小的時候受到別人的歧視,甚至欺負,心靈裏受傷很深,以至我對別人沒有一絲一毫的愛心。我很努力地考上大學,心中的奮鬥目標就是找一個很有錢的先生,能夠出國,做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我就是在這樣的心態下,介入了我先生的婚姻,作了第三者。他是加拿大公民,來中國時認識了我,在他還沒有離婚的時候就跟我有了熱戀關係,最後導致他原前的婚姻破裂,並跟我結合,結婚後也來到了加拿大。我真是一個很大的罪人,現在也是一個病人。

我曾是個很自私的人,對人沒有任何的愛心,也沒有什麽責任感,凡是我想要的我就要抓到手。我在1991年來到加拿大之後,好像突然感到失掉了一切的人生目標。在中國的時候好像還有一些抱負,好像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可以給周遭的環境帶來一些改變。到了加拿大後便失去了這樣的熱情,因而我便把大量的時間都消耗在吃喝玩樂上。我愛玩,還愛賭。我做地產經紀、股票經紀,努力賺錢。

我也把媽媽申請來加拿大,但我把她隻是當作好像僱人一樣,讓她幫我打理家務。因為她受到我很多的逼迫,內心很痛苦。後來她信了耶穌,一直在流淚為我禱告,但我心裏很頑梗,堅決不肯信上帝。因為我是個很自我中心的人,也很懶散,每天睡到十一點才起床,也不知孝順母親,又好玩好賭,自己知道,若憑著自己的本性,我根本無法做到聖經所教導的任何一條。所以,別人要向我傳福音時我都一概拒絕。

遇大難萌生懺悔之心

我們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當受咒詛的,我就是一個第三者,是一個大罪人,我的見證也是反麵的見證。但是,我也為我所犯的罪付出了相當的代價。確實,我們的婚姻一直處在一種沒有安全感情形下。結婚前我還算溫柔體貼,因為那時給他看的都是好的一麵,但結婚後就露出了我的本來麵目。因為我從來沒有得到過人的接納和愛,所以我也無法給他愛。我脾氣很暴躁,很容易發怒,加上愛玩愛賭,使得我先生長期感到情緒很壓抑。他還得忍耐,因為他不想再離一次婚,叫別人看笑話。也許正是這個原因,致使他患上了癌症,在2000年發現時已經到了晚期。胃裏長了一個十公分的瘤子,而且癌細胞已經擴散。醫生跟我講他最多隻能活兩個月了。

遇到這樣的大難之後,我才突然良心發現。過去我對媽媽和先生的態度很惡劣,在家可以隻要廖輝一聲吼,地球都要抖三抖。他們都不敢頂撞我,都讓著我,盡量避免跟我發生衝突。先生的癌症使我突然醒悟,明白在世界上有一些事情是靠我自己的能力所做不到的。那個時候我才聽媽媽的勸告,進到教會裏去尋求神,開始學習在禱告中向神祈求。

當我開始柔軟下來,向神求告的時候,內心裏便感到有一種很強大的力量。在一次退修會上,牧師講到罪的時候,神的愛澆灌下來,澆灌在我的身上,讓我真正看到了自己是一個罪人。在那以前,我雖然做過很多錯事,但從來不覺得自己是有罪的,反而總是認為一直都是別人得罪我,自己才是受傷害的,從小就受人欺負,有人甚至向我丟石頭,都是別人對不起我,所以我認為用同樣的態度對待別人是理所當然的事。這一次,當神的大愛澆灌在我身上時,我一下子看清了自己就是一個罪人,我也開始真正謙卑下來了。

從那一天開始,我開始責備我自己。可以說我以前就是個沒有良心的人,自從神進入我心裏,我的良心也好像回到我裏麵來了。我認罪悔改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先生的前妻,去向她認罪,請求她的寬恕。在那之前我們作了十年的仇人,她對我有很深的嫉恨。對我來說,若不是認識了主耶穌,讓我去找她認罪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我從小到大從來不會對人說「對不起」,我不知道什麽叫「對不起」,無論和誰吵架我都是「常有理」。當神的愛臨到我身上,充滿我的時候,我就能夠走出這一步,決心去向她道歉,我為這罪禁食了七天,憂傷痛悔,我恨惡罪,自己逼迫自己說:「若你不去跟她道歉認罪,就不可以吃飯。」

終於,我跪在地上打了電話給她,求神請她不要掛電話,給我機會悔改。她真的接了電話。我說:「如果人生可以重新來過的話,我願意現在就把你的先生還給你。」我說:「我以前不懂,父母沒有好好地教我,不知道要去尊重一個婚姻。我傷害了你,傷害了你的家庭,你的孩子,我願意認罪。」我哭著說這些話,至少有一個小時。她很感動,她也罵我,罵了很多的話。但我都接受,我說我還是願意向你道歉認罪。最後,她說:「我饒恕你,饒恕你們,也祝願你們白頭到老。」從那以後我先生與她恢複了朋友關係。過去我不準我先生看他們倆生的孩子,但是後來我們也向孩子認錯,之後他們有空都來看我先生。

我的先生比我大十七歲,他雖然很愛我,但我卻隻是為了靠他出國才嫁給他,對他並沒有付出真正的愛。結婚後我又經常和他吵架,在九九年甚至要離婚。然而,在兩千年他生病之後,體重從150磅掉到110磅,整個人都瘦得像個骨頭架子似的。就在這個時候,我反而對他生出了一份愛心和憐憫。在那半年裏,我們每天在一起禱告,我不住地求神賜給我愛,叫我懂得愛家人,愛丈夫。過去我擁有過很多,但就是沒有愛心。與人交往中,我隻想著自己得益處。看到人家比我好,我就不舒服,就嫉妒。因為我知道自己最缺少的就是愛心,所以我就不住地求神給我愛心。

聖經上對愛定義是:「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我剛剛看到這段話的時候就想,這怎麽是人做得到的?人怎麽可能不求自己的益處呢?我就知道,這樣的愛是我沒有的。

我自從信了耶穌,被神的愛摸著以後,我們家就有了一個家庭的祭壇,媽媽、先生、孩子和我住在一起,我們每天在一起禱告。我們在禱告中彼此認錯,互相寬恕,並為對方祈求。他們為我求愛心,我就為我先生求醫治。

神賜我愛心與喜樂

慢慢地,神的愛就進入到我的裏麵。我對先生也生出了很大的愛心,那是我以前完全沒有體驗過的。過去我也想愛他,但是看到的全是他的缺點,又嫌他年齡外貌配不上我,我就愛不起來。但是,有神的同在以後,他生病的那半年反而成了我們夫妻關係中最溫馨美好的一段時光。以前我很怕他死了變成鬼來嚇我,信主以後我知道他死了以後會去天父的家裏,懼怕的心就沒有了,我們常常會笑著談論到死亡的事情。我說你死了就先去天上等著我,將來我就再去那裏和你見麵。我們各自感到傷心時,眼淚都不當著對方的麵流,我先生會一個人躲到公園裏去流淚,大聲喊著說:「哈利路亞,讚美神!不管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要感謝神,讚美神!」雖然麵臨生命的最苦最難的時刻,但我們與神的關係很親近,祂也給了我們很多的喜樂。

那時他痛得很厲害,常常整夜都睡不著。我就跪在地上,通宵為他禱告,我也常常禁食禱告。為了他,我曾禁食三天、七天,甚至到四十天。我在神麵前拚命求告:「主啊,求你救他,你救他!」我們都很壞,犯了很大的罪。但是,耶穌說祂來就是要救罪人和病人的。我向神認罪,向眾人認罪,告誡大家千萬不要像我一樣作第三者,千萬不要破壞別人的婚姻。我就是一個這樣的大罪人,但是神並沒有嫌棄我,當我們在神麵前憂傷痛悔的時候,神就饒恕了我們,並且真的醫治了我先生。

神不但醫治了我先生的病,也醫治了我們的婚姻。經過這樣的患難,我們彼此愛對方的心更加強。他過去按著自己的血氣愛我,事事順著我,盡量在物質上滿足我,甚至當我想賭博時他都陪我去。我生氣了,他不敢當麵跟我爭吵,就一晚上不睡覺給我寫信,一寫就是四、五頁,淚水都沾濕了信紙,告訴我他如何愛我,怎樣才是對的。早上起來我看到他的信,雖然也有短暫的感動,但我就是從不悔改,也從不道歉。十年來,他用盡了人的方法想改變我的心,卻一絲一毫的果效都沒有。而隻有神的愛才真正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們的婚姻。我每天甘心情願地為他準備七、八頓飯,因為他的胃不能一次吃很多,而自己卻不吃飯,跪在地上為他禱告,地毯上都跪出了兩個凹痕。要不是神的愛在我裏麵,像我這樣的人怎麽可能做得到?

其實,神的愛也改變了我和母親、孩子、親朋好友的關係,隻是因為篇幅所限,在這裏無法一一細述了。總之,當神的愛充滿我的時候,我的眼睛就開了,就能看見先生對我的愛,媽媽對我的愛,孩子對我的愛,也懂得用愛心去回報他們。我的改變也使我先生從我身上看見了奇跡,因為他明白,若非有神,人是不可能改變像我這樣一個良心給狗吃掉的人的。這也成了他尋求神,歸向神的一個契機。我們全家歸主以後,神也恩待我們,讓我們的家裏充滿了溫馨與喜樂。

(作者現在溫哥華多加幸福婚姻協會義務幫助陪伴在婚姻中受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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