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秋霖
離婚對男女雙方打擊沉重,對子女亦是大災難,而且往往是他們無法控製,隻有被動的承受。當離婚已成事實,無論生活怎樣困難,也要兼顧子女,努力維持親子關係,盡量減少傷害。即使不能同住,也要讓子女知道,父母始終是他們的父母,愛惜他們的心是永不改變。
當我們同意分開時,大女兒13歲,小兒子8歲。我在搬出前安排了一個家庭會議,說明我們分手的決定和對子女作出一個坦誠的交代,但由於子女們已事先知道,氣氛並未如期的緊張或激動。
為了方便經常探望子女,我選擇搬到兒女住所附近。分開住初期,女兒的不滿和憤怒,從她拒絕多次邀約來新居探望可以看到端倪。兒子也顯出不太喜悅,但也不明顯拒絕。在我搬出期間,由於前妻每星期有三至四晚要工作,彼此協議下,我晚上到兒女家中陪兒子睡,翌日早上並送他們返校,讓他們有安全感,也培養親子情。當兒子疲倦時,我用不同的按摩油替他作按摩,他覺得甚是有趣和滿足。我也經常在睡前與孩子講故事,直到他們睡著為止。見到他們的甜美睡容,心裏很是安慰。
搬出一年後,前妻建議我搬回樓下居住,我為了增強親子關係,明知搬回來會有一些私隱的不便,也毅然搬回。最大的好處,是兒子可以隨時進來玩,一起看電視;女兒也間中進來用電腦,彼此的距離也拉近。更開心的是常與兒子用茶幾當乒乓桌來打乒乓球,自製射箭比賽,室內捉迷藏及玩鐳射鎗,星球大戰式比劍,...等等,玩到天昏地暗才停止。與兒子去滑雪鬥快,遠足上Grouse Mountain,去父子營等等,歡樂片段多不勝數。
隨著女兒步入青春期,漸漸增強獨立性,不太願意一起去看電影或去烈治文夜市。隻會在遊泳後或在同學家做作業後致電我去接她回家,或是在換季時去商場購物,到付款時便叫我出現付賬。有時由於超出預算,總有鬥智鬥力的時刻。有時又會因爭持不下而不歡而散,整晚努力經營的溫馨和諧氣氛,因而破壞淨盡,事後又後悔自責為何不"寬鬆"一點!有一次,時近女兒生日,去London Drugs買生日卡,在觀看卡內文字時,忽然感慨何以自己與女兒那麽多隔膜,她多年的生日也未能一起慶祝,竟然淚流滿麵,甚至滴濕那張卡。
現在,女兒已讀大學快升二年級,兒子也完成第八班,與他們的接觸,自然不會如以前般親近甜蜜,常常見麵。心中知道他們正漸漸成長,正處於爭取獨立發展自我階段。作為父親的我,要學習"放下"(let go),不要執著要每星期見他們一次的老規矩。為了讓兒女知道"I am available for you",也透過電郵(雖然甚少回郵)與他們聯係。心裏告訴自己,接納他們的改變和成長。深信聖靈會看顧兒女,我亦不斷地為他們默默的禱告。
離婚對身心靈都有深切的影響,離婚後的路實在不易走。正在考慮離婚的,應盡量力挽狂瀾。已離婚的,雙方也可放下前仇舊怨,鼓勵子女與分開的父/母多些在生活上的接觸,伸手協助子女成長。父母雖離異,親子情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