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聽人說基督教是新教,甚至被稱為是抗羅宗(Protestant)。這樣的稱呼並不是沒有原因的,約於中世紀期間,羅馬天主教(簡稱天主教)中,興起了一些神職人員,如約翰威克裏夫(John Wycliffe),他當時眼見教會腐敗,便公開指責教會的帶領人。又如約翰胡斯(John Huss)嚴責教會出售贖罪券是違反聖經的錯誤做法,他因觸怒了教廷被教宗定罪處以火刑。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可算是對宗教改革最有影響性的一位,他有一天研讀《聖經》,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醒覺人得救隻因著信,全是上帝的恩典,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責備教會出售贖罪券的做法,甚至寫下批判贖罪券、煉獄等錯誤的《九十五條論綱》,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教宗終於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隻想改革教會一些製度,沒有想到要另立教派,但最終隻好另立教派,被稱為馬丁.路德會。此後泛稱宗教改革的教派為「更正教」或「新教」,與之相對的為「天主教」,則為「舊教」。又因為此教抗議羅馬天主教會的錯誤,故被稱為「抗羅宗」。
讓我們從聖經亮光中看看羅馬天主教的錯誤。
(一)先有基督徒
聖經告訴我們「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11:26)說明先有基督徒,就是所有跟隨耶穌基督的人都被稱為基督徒。故此按曆史來說,我們不能說基督徒是從天主教而來。
曆史告訴我們,初期教會開始時一直受到內憂外患的衝擊-外有政治的逼迫,內有異端的興起。至主後313年,西羅馬王君士坦丁宣布信仰自由,逼迫才停止。君士坦丁奇跡地從異教改信了基督教後,他立即宣布基督教為羅馬帝國的『官方』宗教,並且賦予教會領袖,尤其是那些在首都羅馬的領袖,在宗教和政治上的巨大的權力與影響力。至主後325年,他又頒布一告示,諭令臣民歸信基督教,又豁免基督徒的丁稅和免服兵役,因此便吸引了很多人加入教會,故此教會的素質亦漸漸走下坡。因為加入教會的人注重儀式過於心靈誠實的敬拜,又將希臘和羅馬的多神信仰傳統和背景,與及崇拜禮節等帶進教會,逐漸演變成對聖人的敬拜和聖化殉道者的遺物,後來更崇拜馬利亞像等。
教會的領袖亦因權欲的引誘,使教會陷在政教相爭之中,例如在主後445年,羅馬主教李奧的權利要求,在教會中引起了許多人的非議。一直到主後590年,羅馬主教格雷戈裏才將自己立為教宗。後來又產生了教階的組織,有主教、大主教、紅衣主教和教皇這些階級,這些人成為「聖品人」,而其他人則是「平信徒」。基督大公教會變了質,後來更在主後1054年出現大分裂,一分為二,即東方與西方教會,東方的稱作「東正教」,西方的稱作「羅馬天主教」。「羅馬天主教」在神父馬丁.路德歸正後再分裂(1517A.D.),產生後來的「更正教會」。雖然教會在1千幾百年黑暗時期中,但仍有少數教會忠心為主見証,到宗教改革成功後,他們也被歸納為基督教。
聖經教導我們,屬靈的教會隻有一個,「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即所有從聖靈重生的人,在基督裏都成為一體,基督徒成為各肢體。不論是稱為「天主教」或「基督教」,倘若他們的教義偏離了聖經,裏麵的人不是重生得救,他們都不是基督徒,都不屬於基督的身體。
(二)論聖經與傳統
天主教毛勞主教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一冊論到公教和聖經那一章中有以下的說話:
「隻有聖而公教會從天主獲得解釋聖經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作與聖而公教會的傳統相反的解釋。」
第2次梵帝崗會議定下人解釋聖經的原則:
"The Second Vatican Council indicates three criteria for interpreting Scriptu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pirit who inspired it.1>Be especially attentive to the content and unity of the whole Scripture...2>Read the Scripture within the living Tradition of the whole Church...3>Be attentive to the analogy of faith.(from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par.111-114)(編者按:大意是,解釋聖經要依照默示聖經的聖靈引導,第一要留意經文內容與全本聖經的合一......,第二要在整個教會的傳統體例下閱讀經文......,第三要留意信仰上的類比原則。)
故此天主教解釋聖經是會根據教會傳統作標準,從這裏認識到天主教不單相信聖經,也把教會傳統高舉,甚至把聖經沒有記載、甚至是錯誤的傳統也當作是他們的教義,諸如「聖母無原罪」、「聖餐化質」(編者按:相信在領聖餐的那一刻麵飽真的變成主耶穌的身體,而酒則變成主耶穌的血)說等。怪不得馬丁.路德起來改革時,他勇敢地指出天主教的錯誤,他認定隻有聖經、唯獨聖經是教會的最高標準。
基督徒一直以來相信隻有聖經是人類信仰與道德生活的最高標準,人若按聖經真理而行的教會傳統和解釋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教會的傳統違背聖經,這是基督徒不接受的。主耶穌過去也曾責備那些法利賽人和文士,指出他們因傳統犯了神誡命的問題。舉例: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你的門徒為甚麽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喫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麽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馬太福音15:1-3)
馬可福音7:6-9:「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帖後2:15指出:「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那當然是指使徒的教訓,指聖經,並不是指人後來的傳統。
另外天主教還收納了舊約39卷和新約27卷以外的7卷次經入他們所編訂的「聖經」裏麵(1546 A.D.)。天主教1千多年來都不接受次經的,但在這會議後卻接納了它們為正典,這是基督徒所不接納的。
基督徒的信仰與天主教還有其他的不同,下回再分解。